人們常常把經歷多年城鎮打工磨礪,有資金積累、有技術專長、有從業經驗、有營銷渠道、有創業意愿、有鄉戀情節的“六有”返鄉創業農民工稱之為“城歸”。農業部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農民工返鄉創業人數累計已超過450萬,約占農民工總數的2%,且2011-2015年間農民返鄉創業人數增幅年均都保持在兩位數左右。2016年這種增長態勢不減,約有200萬“六有”農民工返鄉創業。可見,農民工返鄉創業在未來一段時期內仍會保持一定的規模。從某種程度上講,農民工返鄉創業是對經濟新常態下就業形勢的一種適應性調整,也是眾多“城歸”實現“老板夢”和建設家鄉的主要途徑。
2014年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著重解決好現有“三個1億人”問題,促進約1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改造約1億人居住的城鎮棚戶區和城中村、引導約1億人在中西部地區就近城鎮化。2016年2月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再次強調要著力解決好“三個1億人”城鎮化問題。可見,有序引導農民工及其家庭進入城鎮工作生活是我國近幾年新型城鎮化的重要任務。
然而,實踐中還有另一種景象不容忽視。2015年國務院先后印發了《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等文件,2016年人社部發布了《關于實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五年行動計劃(2016-2020年)的通知》,相關文件都是為了積極引導、支持和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
這里似乎出現一個矛盾,政策層面,一方面鼓勵農民工進城謀業,另一方面又倡導農民工返鄉創業。那么,如何理解農民工返鄉創業與新型城鎮化建設之間的關系?這個現實問題非常重要,不可回避。
表征上瀏覽,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后,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城鎮產業普遍進入轉型升級的陣痛期,數量龐大的農民工與城鎮新提供的中高端就業崗位之間出現明顯的結構性錯位,農民工城鎮就業陷入困境,此時需要倡導農民工返鄉創業。
但是,本質上深究,農民工返鄉創業與新型城鎮化建設之間具有辯證統一性。第一,農民工返鄉創業一定程度上減緩了城鎮就業壓力,拓寬了城鎮產業結構調整的回旋余地和空間,有助于推動城鎮產業轉型升級,也為未來城鎮化健康穩妥發展提供更多機會。第二,農民工返鄉創業在增加自己收入的同時也帶動村民脫貧致富,為后續遷入城鎮購房置業夯實了經濟基礎,使得未來城鎮化步子邁得更為堅實。第三,農民工返鄉創業將為城鎮提供品種繁多、物美價廉的農產品和工業制成品,很大程度上有助于降低城鎮生活成本,彼時的城鎮對于農村人而言,不僅具魅力、有誘惑,而且進得去、留得住,真正進入“人”的城鎮化階段。第四,農民工返鄉創業從事規模化、產業化生產經營,必然會“過濾”出更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該群體將為城鎮發展提供了源源不斷的人力資本,這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破解我國人口紅利逐漸減弱后城鎮企業普遍遇到的“招工難”“招工貴”困局。第五,農民工返鄉創業可以為當地政府提供更多財稅收入,有助于緩解地方財政壓力,使得地方政府有更充裕的財力搞好城鎮路、水、電、氣、網等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社保、治安等公共服務事業,穩步推進當地城鎮擴容提質,有利于吸納更多農村人進入城鎮工作生活。第六,農民工返鄉創業有利于拓寬村民的視野,更新市場觀念,通過“干中學”提高技能水平,接受和培植現代城市價值觀,縮短其未來進入城鎮生活工作的彷徨期和適應期。第七,農民工返鄉創業并不改變或者背離我國現階段乃至未來較長時期內新型城鎮化的主旋律。
可見,農民工返鄉創業與新型城鎮化建設之間不僅不存在矛盾,而且具有內在統一性,二者都是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兩種客觀現象。區別僅僅在于前者體現了生產要素的城鄉間流動,后者則是經濟發展水平在空間上的呈現形態。從長遠來看,農民工返鄉創業進一步推動城鄉之間的要素互動,促進城鄉之間資金、人才、產品、市場、信息共享,有利于城市文明的傳播,助推城鄉一體化進程。
作者系華南師范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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