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動態社會總福利”聽起來更具有學術性,但是“群眾動態總獲得感”更容易為廣大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所理解和接受。
所謂“群眾動態總獲得感”,就是指一項政策,在一個可預見的時期內,人民群眾得到的實實在在的總收益,以及由此帶來的滿意度和幸福感的總體考量。
為什么強調“動態”呢?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環境的變化,政策的影響力也在改變,我們有必要從多個年度總體考量政策效果。時間以5年為宜,這既是一個政府屆期,也是一個較為合理的可預見期。這里講的“動態”,和政策的“時滯”雖有關聯,但關注焦點完全不同。
接下來,我通過政策實例來論證引入“群眾動態總獲得感”作為政策評價指數的必要性。
一、在涉農政策制定方面——以取消玉米臨儲政策為例
臨儲政策取消近2年了,引用農業部有關專家的評價:“玉米生產結構調整初見成效,玉米的市場化定價機制也已確立?!薄翱傮w來講成效顯著,甚至超出預期?!?/p>
取消玉米臨儲是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在推動過程中,應該要充分保障農民、種糧大戶、合作社的利益。在過去兩年里,部分群眾的動態總獲得感卻沒有因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了成效而增加,反而大大降低了。
雖然國家糧食局會同中央農辦、國家發改委等10個部門明確提出玉米收儲將按照“市場化收購加補貼”原則進行收購,但是補貼杯水車薪,以山西為例,2017年對農戶的玉米種植補貼為59元/畝,和2015年以前的補貼標準基本接近。
首先,取消玉米臨儲政策,使得農戶收入發生斷崖式下跌,農民的動態總獲得感顯著降低。
菏澤市物價局對巨野等3個縣的玉米生產成本效益情況調查顯示,2015年農戶種植玉米畝均現金收益較2014年減少38.25%,畝均凈利潤比上年減少達88.36%(2015年雖未正式取消玉米臨儲收購,但政策走向已很明顯);根據國家統計局黑河調查隊數據,黑河市2016年農戶種植玉米純收入較上年下降53.45%;2017年,全國大多數玉米主產區對農戶的玉米收購價格,也基本上徘徊在0.7元——0.8元/斤之間,和2016年接近。保守估計,過去三年,受取消玉米臨儲政策的影響,全國玉米主產區數以千萬計農戶的種植業純收入,在總量上減少幅度超過5成!
可能有專家會問,既然種玉米不賺錢,農民為什么不調整產業結構呢?說起來容易!許多農民一直種玉米,也只懂得玉米種植技術,家里的農機具也都是對口玉米種植。農業存在高度的路徑依賴,調整產業結構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經歷一個緩慢的過程。
有些農戶即使調整了種植業結構,收入也不一定理想。如華北地區許多農民以谷子替代玉米種植,結果谷子的價格也由2015年的3.6元/斤跳水到現在的不到1元/斤。農戶抵御市場風險能力差,種小眾作物還不如種玉米保險。
收入大幅降低,會對農民的“動態總獲得感”產生多大影響?讓我們換位思考一下:假設您和您愛人的工資水平忽然同時下降了一半,而車貸、房貸、子女教育費等壓力還和以前一樣,想象一下會給生活帶來多大的混亂和煎熬!
第二、取消玉米臨儲政策,給基層治理帶來了巨大困擾,基層干部的動態總獲得感也在降低。
值得關注的是,玉米價格暴跌的三年,也是精準扶貧實施的三年。為了完成“村出列、戶脫貧”任務,基層干部不得不“有計劃”地讓貧困戶收入穩步提高。雖然精準扶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在東北、華北等玉米主產區,精準幫扶實效遠遠彌補不了由于糧價暴跌給農民帶來的實際損失。這給基層干部帶來兩難考驗:農戶收入上不去,脫貧任務完不了;拔高農戶收入,又違背了實情。動輒啟動的問責程序,讓扶貧干部欲哭無淚!
取消玉米臨儲政策已經兩年了,如果以5年時間“動態”考量,在接下來的3年內,農戶收入能否大幅度提高,該政策帶來的“群眾動態總獲得感”是否為正?任重道遠。
農業問題,不僅僅是一個經濟問題,更是一個事關社會穩定的政治問題。所以有必要把“群眾動態總獲得感”作為評價涉農政策的重要指標。
二、在決定財政支出的優先順序方面——以各地的“創衛”活動和移民異地搬遷政策為例
從網上公開的一則地方新聞報導談起。江西P市,2016年市本級財政總收入完成12.7億元,而同年各縣區環境整治累計完成投資60.32億元。全市環境整治支出為市本級財政總收入的5倍。P市“厲行‘照鏡子、揚鞭子、罰票子、丟面子、摘帽子’的考評問責辦法,以嚴格的考評問責機制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p>
環境整治惠及千家萬戶,但是對于環境公共產品需求,不同階層的人無疑有著不同的偏好。個體老板打烊,公務員下班后,去廣場跳舞,去公園散步,一個干凈整潔的環境顯得非常重要。而下田歸來的農民,連腳上的泥巴都顧不上洗一下,就想著喝瓢涼水去睡覺。一個匆匆趕往建筑工地的工人,即使路過沙湖公園,也恐怕沒有閑情佇足往里瞥上一眼。
而對貧困戶的異地搬遷工程應該是精準扶貧工作中最大的財政投入項目,可是農民其實并不買賬。移民樓雖然分下去了,但多數農戶是給已經脫離農業生產的子女準備的,真正務農的農民(以中老年為主體),沒有幾個愿意進城謀生。以我的父母親為例,父親七十七歲高齡,母親也已七十三歲了,居住在一個典型的貧困山村,自然條件惡劣,基礎設施落后,過去吃水得靠旱井(儲存雨水的蓄水池)。就是這樣的居住環境,我們兄弟倆動員二老進縣城安度晚年,做了十年工作都沒能做通。被子比我的年齡大,四、五十年了舍不得扔掉,舊窯洞更是無法割舍。故土難離,農民不得不正視進城后的生產生活問題,多數老年人又不想增加子女負擔。事實上,村里的叔輩們,除了進城上班,極少有搬遷出來的。
公共決策涉及到財政支出的優先順序。如果讓農民去決定這個優先順序,可能會和專家選擇迥然不同。而農民和城市底層民眾等弱勢群體,雖然占國民數量的絕大多數,但往往缺乏話語權,其真實意志和合理權益,在財政政策制定中很容易“被代理”或者被忽視。
以上問題屬于典型的委托代理難題。政策研究和制定人員,往往熱衷于把自己的喜好強加于農民,而對群眾的動態總獲得感重視不夠。
當然,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民的偏好也在改變。涉農政策的制定應該樹立“動態”理念,適當超前。但是10年甚至更長時間后才可能顯現出預期效果的政策也大多不靠譜,應止步于學術研究。
“群眾動態總獲得感”評價指數,力求忠實反映各項政策給農民和城市底層民眾帶來的實實在在的經濟、文化收益,滿意度和幸福感。要想感知群眾的獲得感,政策制定和評價主體必須走近群眾,深度融入群眾。這就需要構建一個全新的政策制定和評價理念。
過去,中央制定政策,經過層層傳達,基層實施政策。由于地區差距較大,許多“一刀切”的政策,執行起來非常困難,政策效果也難免大打折扣。如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評定工作,中央要求既要不漏掉一個貧困戶,又要嚴格執行民主評議程序。這樣,一些人氣不好的農戶,雖然真實貧困,但是難過民主評議關,形成漏評問題。還有,按照有關規定,“暫緩”有吸毒人員的家庭進入建檔立卡貧困戶。農村干部都知道,但凡有吸毒人員的家庭,基本上都屬于貧困戶中的特困戶,而父親吸毒,子女何罪之有!子女吸毒,父母豈能連坐?這些都是決策體制存在弊端的具體體現。
所以,為了提高群眾動態總獲得感,政策從制定到評價,應該賦予各級地方政府甚至村民委員會相應的相機決策權。中央制定原則和方向,各級地方政府,根據中央精神,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實情的具體政策和實施細則。厘清權責邊界,不可越俎代庖。
(作者系山西省忻州市五寨縣新寨鄉鄉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三農(微信公眾平臺)201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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