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7年開始,每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都會提及保險,從最初的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到穩步擴面增品,再到森林保險、收入保險、土地流轉履約保證保險等各類新型險種出現,以及一直強調的風險分散機制建設,保險在鄉村發展中的作用與日俱增,農業保險更是成為農業支持保護體系中的重要支柱之一。2018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亦8次強調保險,內容涵蓋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提高金融服務水平等方面,表明保險不僅僅只是成為農業生產中自然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更應該廣泛融入到農業生產、農民生活以及農村建設的各個環節,既對信貸風險、市場價格風險等進行保障,同時也要積極參與農村社會治理、農村社會保障建設等多個方面,充分滿足鄉村地區多層次的保險需求,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進而促進鄉村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的解決。
今年的一號文件提出試點“完全成本保險”這個新險種,是對保障我國糧食安全重要性的進一步強調,也是解決目前農業保險發展相對緩慢問題的有益嘗試。完全成本保險相對之前的物化成本保險,提高了農業保險的保障水平,除了物化成本之外,還將勞動力成本、土地成本等納入了保障范圍,體現了農民勞動力、土地的一定收益,將有助于提升農業保險的吸引力,進而促進保險保障和風險管理功能的充分發揮。同時一號文件也指出“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探索‘訂單農業+保險+期貨’試點”表明如何利用保險是市場化的風險管理機制來跨界融合期貨、農業生產主體等實現農業相關風險的有效轉移以及多方共贏將是未來系統管理鄉村多類風險、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提升保險行業價值的重要內容。
(作者系湖南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員、博士,本文系作者在湖南省社科院舉辦的“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學習座談會”上的發言,中國鄉村發現網根據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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