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鄉村的振興,就沒有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2017年底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進一步闡釋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總體要求、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關鍵是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也就是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走共同富裕之路、走質量興農之路、走鄉村綠色發展之路、走鄉村文化興盛之路、走鄉村善治之路、走中國特色減貧之路。其核心在于,要讓廣大農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為了使這一獲得感更加真切、更具含金量,應在以下幾方面著力。
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是實現鄉村產業興旺、生態宜居的基礎。農村的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普遍比較滯后,這是城鄉發展不平衡的具體體現,也是導致農村產業落后、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緩慢的重要原因。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就要真正統籌城鄉發展,加大對農村的投入,將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向鄉村延伸,重點解決好“最后一公里”問題,改變基礎設施建設的城鄉“差序格局”,使鄉村宜居、農民樂居,讓農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
完善“三權分置”制度。“三權分置”制度是促進農民增收、激發農村活力的重要制度保障。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這一政策無疑為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給農民吃了一顆“定心丸”。“三權分置”制度不僅是鞏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關鍵,而且對于保障農民財產權利、促進農民持續增收以及實現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提高農業效益都具有重要意義。在“三權分置”中,集體所有權是根本和前提,農戶承包權是基礎和保證,土地經營權是關鍵和核心。“三權分置”的目的是放活農民承包地的經營權,使農村土地活起來,這將有利于保障農民利益、增加農民收入。當前,完善“三權分置”制度最重要的就是在法律層面明確界定承包權、經營權的性質,以促進經營權流動,讓農民在“三權分置”中得到更多實惠。
健全鄉村治理體系。鄉村和諧才能增進農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健全的鄉村治理體系是實現鄉村社會有效治理的前提,也是化解鄉村社會矛盾、實現鄉村和諧的保障。首先,注重農村新型社區治理。農村新型社區的出現和發展是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調發展的結果,同時也帶來一些治理難題。因此,在健全鄉村治理體系中尤其要重視加強對農村新型社區的治理。其次,加強鄉村基層協商民主制度建設。鄉村基層協商民主對于滿足農民不同利益訴求、實現鄉村公共利益最大化具有重要意義。應通過村民議事會、監事會等組織,通過民主懇談會、協商對話會等形式發揮協商民主在鄉村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最后,充分發揮現代鄉賢的作用。這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的重要方面。與傳統鄉紳不同,現代鄉賢作為鄉村社會的長者、賢人,能力突出、威望較高,能夠發揮協調沖突、化解矛盾、維系情感等作用。
作者系山東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日報 2018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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