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黨組織要全面領導隸屬本村的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加強農村黨支部建設,堅持支部建在村上,實現對農村各領域全覆蓋”……近日,中央政治局審議的《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進一步明確了農村黨組織的功能定位、職責任務等,對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提高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質量作出了“頂層的制度設計”,牽住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牛鼻子”。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農村黨組織是黨的肌體的“神經末梢”,是黨執政大廈的地基。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發展的轉型階段,農村人口流動更加頻繁、社會結構更加多元、組織形式更加多樣、利益關系更加復雜,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出現不少的薄弱環節。有的村黨組織黨的領導弱化,對黨的領導與村民自治的關系、黨組織政治功能與服務功能的關系把握不夠準確。有的存在“重經濟、輕黨建”的現象,認為經濟工作是硬指標,基層組織建設是軟任務,只有先把經濟搞上去,才有足夠的力量搞好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把發展經濟與基層組織建設割裂開來。有的農村黨組織“后繼乏人”,農村中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青年人,大多經商、辦企業,或遠走他鄉、闖蕩市場,導致農村“空心化”,黨員干部隊伍后繼無人,等等。農村基層黨組織虛化、弱化、邊緣化,必然影響黨的執政根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面對新形勢新任務,解決新矛盾新問題,農村基層黨建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只能改進提高、不能停滯不前。
鄉村處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最末端,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優化村“兩委”運行機制,制定村“兩委”運行規則,明確“兩委”職責清單,理順領導體制,村黨組織全面領導隸屬本村的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凡是農村的重要事項和重大問題都要經黨組織研究討論,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實行“四議兩公開,進一步加強村黨組織對村級各種組織的統一領導,推動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農村落地生根。
當前,農業農村發展環境發生巨大變化,農村組織化形式日益多樣,農民專業合作社、集體經濟組織、農業企業以及土地托管等各類農民社會組織、農業服務組織大量涌現。主動適應農村的新情況新變化,優化組織設置、強化服務功能,把支部建在新經濟組織上、建在新社會組織上,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輻射帶動作用,讓黨組織與農村各類組織協作共贏、相得益彰,實現對農村各領域的全面覆蓋、有效覆蓋。
農村基層黨組織的狀況是動態變化的,隨著農村基層黨組織成員的變化和形勢發展,基層黨組織弱化、虛化、邊緣化的問題也在不斷演化。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著力解決一些基層黨組織弱化、虛化、邊緣化問題。要持續開展深入整頓農村軟弱渙散黨組織,已經整頓完成的要跟蹤問效、防止反彈,效果不明顯的要加大力度、深化整改。抓住主要矛盾、解決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解決黨組織班子配備不齊、村級管理混亂和矛盾糾紛集中、宗族勢力干擾村務和黑惡勢力活動猖獗等各種問題。要選好用好農村黨組織帶頭人,通過從機關干部中“派”、從本地能人中“聘”、從外出務工經商黨員中“引”、從大學生村官中“選”、從異地優秀村干部中“調”等選好帶頭人,解決隊伍年齡老化、后繼乏人和宗族勢力等問題,做強地基中的優質鋼筋。
作者單位:河北省張家口市委組織部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宣講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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