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陳錫文主任:
您好!我叫楊文,是一名愛農業的法律人,也是一位來自基層的黨員律師。近幾年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先后決策部署了全面依法治國和鄉村振興戰略,目前鄉村發展和法治建設等各項事業均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個人對此深受鼓舞并積極響應新時代的召喚,全身心投入到了波瀾壯闊的偉大戰略實踐中來,立志為鄉村誠信法治社會的建設貢獻力量。
最近幾年一直在關注涉農領域的立法,對您主導制定的《鄉村振興促進法》草案的出臺倍感興奮。您是有深厚“三農情懷”的領導和大專家,把鄉村振興的政策文件上升為法律至關重要,讓我們鄉村振興戰略的具體實施有法可依。草案中有許多的創新,對很多深層次的理論問題予以了回應,但就制定一部法律而言,個人建議在《鄉村振興促進法》中應當增加更多的“法治”元素。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是投資信心的來源,是資本資金下鄉的關鍵所在,在鄉村振興中發揮著基礎性、服務性、保障性作用。目前鄉村治理領域存在兩個比較嚴重的問題:第一,基層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中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和法治思維的領導人才缺失,未能嚴格依法行政;第二,需要律師等法律專業人才下沉到鄉村和基層,充分發揮好村(居)法律顧問的效能。
一方面,部分領導干部缺乏法治思維、不作為和亂作為不僅使國家層面好的政策難以得到貫徹,到基層執行時往往走偏甚至到了相反的另一面,把法治當成了謀取個人利益和非法利益的一個工具,完全違背了黨中央和國家制訂政策的初衷。簡單粗暴的“一刀切”容易造成基層百姓來回折騰,影響基層穩定,亦不利于基層經濟建設和治理體系的構建。一般法律人思維中的理性、謹慎、謙抑可以讓基層各項事業在確保平穩發展時能兼顧公平,減少社會治理成本,讓各方更好地參與到基層現代化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中來。另一方面,需要增加基本經費的投入和保障,調動律師等法律專業人才下沉基層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好村(居)法律顧問的效能。
呼吁《鄉村振興促進法》中增加更多法治元素,重視并引導法律人才進入鄉村和基層,推動“法治鄉村”建設,解決好下鄉投資安全的最大社會痛點,更好地保障和助力鄉村振興。特此向您匯報,請您予以重視關注,如有不當之處請您海涵指正。
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此致
敬禮
一名來自基層熱愛農業的法律人:楊文
2020年7月12日
附件:關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草案)》(征求意見稿)的修改意見
聯系人:楊文 電話:13723858777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湘府西路80號復地星光天地2棟16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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