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提出鄉村振興戰略來,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起點上,十九屆五中全會以優先發展農業農村為要求,首次提出 “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包括強化以工補農、以城帶鄉,推動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深化農村改革以及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從而全面明確了“十四五”時期“三農”的新目標與新定位。
突出鄉村振興在新發展格局中的戰略地位。為了應對世界經濟發展面臨的諸多不確定性,十九屆五中全會的戰略思路是,以確定性應對不確定性,充分發揮中國作為全球的超大規模市場優勢,集中力量辦好國內自己的事,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形成發展新優勢。在新的發展戰略中,“三農”作為戰略后院,就不僅只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壓艙石和穩定器,更是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雙循環戰略核心環節和戰略動力源泉。因為只有“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才能全面釋放和培育最廣大鄉村居民的消費需求,從而堅持擴大內需這個戰略基點,有力地激活內需體系中農村這個最大的難點也是最大的空間,有效暢通國內大循環,進一步鞏固和全面提升中國的全球超大規模市場優勢。
強調以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來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農業生產結構和區域布局,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推進優質糧食工程。如何落實十九屆五中全會這個決策?以湖南為例,大宗農產品供大于求,優質農產品同質競爭,這兩個老大難的問題一直未得到有效解決。必須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長株潭都市農業、環洞庭湖生態農業、大湘南丘陵農業和大湘西山地農業的四大農產品主產區區域分工為前提,在生產環節優化農業區域布局,在“一縣一特”目標下建立各區域農產品品種與質量的“正面清單”與“負面清單”的約束機制,提高農產品的品種和質量。在流通環節,要著力完善小農戶與農業社會化服務的利益聯結機制,防止各種平臺包括信息平臺演變為對農民的利益收割平臺,推進鮮活農產品的基礎設施建設與冷鏈技術社會化服務,以此帶動冷鏈物流的發展,建立促進農產品生產與市場有效對接的市場體系,形成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以實現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
首次在黨的文獻中提出“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在十九世紀初的民國時期,以晏陽初、梁漱溟、盧作孚為代表的鄉村建設杰出人士,曾掀起一場規模大、時間長、波及廣的鄉村建設運動,這無疑是中國社會經濟建設歷史上的一次嘗試。在黨中央于2006年提出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前后,以溫鐵軍、徐勇、賀雪峰為代表的學者發表了不少“鄉村建設”的觀點,但未進入國家政策層面。十九屆五中全會要求“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出“實施鄉村建設行動”,主要任務是強化縣城綜合服務能力,把鄉鎮建成服務農民的區域中心;統籌縣域城鎮和村莊規劃建設,保護傳統村落和鄉村風貌。所謂“行動”,就是明確“鄉村建設”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向全面現代化建設推進中的普遍性、操作性。
因此,這是對鄉村振興階段性的一個重大判斷,即把“鄉村建設”作為鄉村振興的起步階段,是對現階段鄉村振興的準確定位,防止實踐中的大躍進運動。鄉村建設不僅僅是經濟建設,還包括鄉村文化、鄉村治理等“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全面推進,是一個系統工程。從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斗目標出發,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鄉村振興戰略的時間表路線圖是:“到2020年,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那么,鄉村振興是一項長期的歷史性任務,不僅伴隨著全面現代化建設的全過程,更是一個自然歷史的發展進程,在不同的發展時期處于不同的發展階段。而即使在同一時期,由于中國幅員遼闊,地區間由于地理位置、資源稟賦、歷史基礎、政策取向等多方面原因,經濟社會發展不均衡,發展呈現出多元形態,不同的地方在同一時期也處于不同的發展階段。必須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出發,遵循經濟社會的發展規律,循序漸進使之成為一個順勢而為、水到渠成的發展進程。
強調健全城鄉融合發展機制以深化農村改革。十九屆五中全會在“深化農村改革”中,提出要健全城鄉融合發展機制,推動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落實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政策,加快培育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有機銜接。也就是回應破解城鄉發展不平衡、鄉村發展不充分的時代要求,從根本上改變鄉村長期從屬于城市的現狀,明確鄉村和農民在工農城鄉關系中的平等地位;從根本上改變以工統農、以城統鄉、以擴張城市犧牲農村犧牲農民的發展路徑,激發鄉村振興的內生動力。
中國現代化的進程中,工業化、城鎮化的主要支撐來自農業、農村、農民,表明廣大農民為中國的現代化前期積累做出了巨大貢獻或者說巨大犧牲。在“十四五”時期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背景下,深入推進農村改革必須要在破除城鄉二元結構上取得關鍵性突破,核心是保護并不斷增進農民的利益。因此,要以構建增進農民利益的長效機制為出發點,全面建立健全的城鄉收入分配體系、鄉村服務體系、城鄉人居分布體系、鄉村社會保障體系,在農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農村集體產權、農業農村財政投入、農村金融、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等方面建立改革向農民和基層賦能的政策體系,推動農民權益分配體系的不斷健全,
按照十九屆五中全會關于“深化農村改革”的相關要求,特別需要把握鄉村振興戰略的綜合性、整體性、漸進性和持久性特點,需要把握大國小農的區域差異性與發展模式的多元性,不僅要尊重鄉村獨特的自然發展規律和社會發展規律,還要從現有的農村經濟制度出發,尊重中國小農長期存在的現實性。如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就要以明確什么是集體經濟為前提,因為現行法律框架下的農村土地是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以農村集體所有制的土地等資產為基礎發展的經濟都是集體經濟,在這個問題上,既要反對學界私有化的右,更要恐懼地方政府推進所謂集體化的左來損害農民的權益。
把解決相對貧困統籌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全社會集中力量推進脫貧攻堅取得了決定性的成效,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積累了不少好的經驗,其中最為突出的就是為鄉村振興探索了一個有效機制:“五級書記負責”的領導制度、全社會共同行動的組織制度、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的要素投入制度、精準扶貧與精準脫貧的工作制度。而脫貧攻堅是一個攻堅機制,要向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轉型,就是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新起點,兩大戰略不僅是先后接續相繼的銜接,更是推進脫貧攻堅到鄉村振興的全面轉型。
因此,要把解決相對貧困統籌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現兩大戰略愿景、方向與目標、任務的連續性和階段性相銜接。在保障機制上,按照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要求,落實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關于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各級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統籌協調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強化縣委書記鄉村振興“一線總指揮”作用。在要素投入上,以協調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和新型城鎮化戰略為抓手,推進政府投入與市場投入有效地銜接起來。把涉農資金在縣級統籌整合、產業扶貧資金向鄉村產業振興投入對接,作為推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大措施,全面扶持有市場前景的企業和專業大戶發展生產、加工和營銷,培育貧困地區邁向鄉村振興的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形成鄉村產業發展的長效機制。
作者系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院長、博士生導師,中央農辦鄉村振興專家委員,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三農工作專家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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