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時期的鄉村建設行動,面臨“國家宏觀目標難以達成”或“成本高昂、不可持續”等多重困境,需要以系統性思維構建符合上層建筑與基層實踐需求的“六位一體”鄉村建設行動系統化體系。從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河南蘭考“三捐”行動、河南靈寶弘農試驗等現實案例來看,鄉村建設行動呈現出在各自特性基礎上相互關聯、派生與開放的共性特點,這為提煉出以三“對位”形式出現的“六位一體”的鄉村建設行動體系奠定了基礎。“黨建引領—政府主導”提供體制性組織保障,“農民主體—多元參與”提供主力群體保障,“文化復育—技術嵌入”成為有效推動的重要因素。這三“對位”之間相互影響、互為條件,共同作用于可持續性的鄉村建設行動,其系統性的有機配合與過程的生成性,將高效推動新時期鄉村建設行動,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和鄉村振興。
關鍵詞:鄉村建設;六位一體;對位;系統性;高效推動
一、“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政策意涵與現實困境
(一)“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政策意涵
2020年10月,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并通過面向新歷史發展階段的“十四五”規劃,對以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為目標的鄉村振興戰略實踐進行具體工作部署,提出“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十四五”規劃強調,“把鄉村建設擺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位置。強化縣城綜合服務能力,把鄉鎮建成服務農民的區域中心。統籌縣域城鎮和村莊規劃建設,保護傳統村落和鄉村風貌。完善鄉村水、電、路、氣、通信、廣播電視、物流等基礎設施,提升農房建設質量。因地制宜推進農村改廁、生活垃圾處理和污水治理,實施河湖水系綜合整治,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高農民科技文化素質,推動鄉村人才振興”。
此后,中央政府就實施鄉村建設行動作出了進一步部署。其中,國務院副總理胡春華于2020年12月1日在《人民日報》發表《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文章以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為根本目標,對“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提出了具體要求;有關部門組織編寫出版《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掖建議業學習輔導百問》,從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原因、背景和目的三個方面對“為什么要實施鄉村建設行動”這一問題進行了闡釋;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也對鄉村建設行動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大力實施鄉村建設行動,要求各地加快制定實施方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綜合來看,新時期黨中央提出的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是面向2035年中長期發展目標而在“建設城鄉協同發展格局”“提升鄉村基礎設施水平”“強化鄉村生態建設”和“加快鄉村人才振興”四個主要領域進行的一次重大戰略部署(見表1)。
這一部署承載著國家在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落實和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的政策目標,如“用好鄉村建設空間,形成城鄉大市場互補互促的國內大循環”,“物的現代化與人的現代化、農業現代化與農村現代化一齊推進”(朱啟臻,2020),“既重視鄉村基礎設施和產業升級,也重視鄉村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態文明建設”等,是促成鄉村全面振興,有效落實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關鍵任務和階段性難題(高強,曾恒源,2020)。加快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相關研究,為當前的形勢政策任務提供了研究性支持,是其配套的、內在的規定性要求。
(二)“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現實困境
就當前實踐來看,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在基層現實基礎、落實過程與目標達成等方面均與政策任務本身有著程度不一的偏差與張力。
在實現建設城鄉協同發展格局的本質任務方面,“十四五”規劃強調加強縣域、鄉鎮和村莊統籌規劃,進而形成“村莊—鄉鎮—縣城”網狀發展格局,將縣城與鄉鎮定位為服務農民的雙層中心。但從當前的實際狀況來看,無論是在城鄉公共品提供的差異與作用方面,還是在城鄉要素流動和交換等市場機制所造成的極化效應方面,縣鄉兩級從鄉村的汲取大于供給,是吸納鄉村精英的中轉站或中心,而不是服務農民的中心。此外,當前新的“上山下鄉”運動趨勢需求與縣城、鄉鎮的吸納和服務功能之間存在偏差。2015年以來,國務院辦公廳、共青團中央等部門印發專項通知,開展諸如“外出青年返鄉創業‘燕歸巢’工程”,吸引了一大批創業青年下沉鄉村,但當前返鄉青年的職業異質性強,引發了更為復雜的鄉土社會公共服務需求,鄉村新業態催生了城鄉之間跨越縣鄉互動的新模式,數字下鄉背景下的服務需求越過縣城與鄉鎮而直接下沉至村域內,新時期縣城、鄉鎮的功能定位亟須轉型。再者,河湖水綜合治理、開發是一個系統性工程,這與當前產權歸屬各行政村的碎片化產權結構體制存在矛盾。體制上的缺陷與不完善直接決定了當前生態環境整治工作目標在短時間內無法高效完成。
國家以項目制方式推進鄉村建設面臨支付成本高、項目不可持續的難題。當前外部項目下鄉后面對的是一個急劇分化的鄉土社會,村社集體再造尚未完成,農村基層組織困于行政性、治理性事務,服務功能弱化(柏先紅,劉思揚,2019)問題突出,無法有效對接外來資源,大大加劇了項目資源落地的成本,這與項目制在具體運行過程中基層政府項目發包虛化、尋租合謀等問題(李韜,2019)交織后,進一步加劇了項目制下鄉的落地成本和效率損失。同時分化的鄉村、潰散的村集體也難以承擔項目落地后的統籌運營,如何實現鄉村的有效持續運營成為新時期實施鄉村建設行動亟須直面的現實問題。以重慶市璧山區丁家街道L村為例,當地在政府和市場資本的聯合主導下進行了村莊民俗項目的開發,但因過度依賴政府投資,村集體的項目建設和維護的主體性不強,整個項目后期的發展動力不足(石欣欣等,2021)。
以上這些問題能否解決影響著新時期實施鄉村建設的質量。本研究正是立足于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可能遭遇的現實難題,著眼于在科學準確地闡釋頂層設計的基礎上深化學科理論和進行實踐創新,在學界既有的研究中汲取可進一步借鑒的經驗,以系統思維全面重構新時期的鄉村建設行動體系,推進鄉村建設行動,助力實現鄉村振興。
二、從系統性視角看“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研究的進展與不足
用系統性思維解決我國在社會發展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已經成為當前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路徑。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重點強調了新時期必須堅持系統思維解決當前我國發展不均衡不充分的問題。系統性思維強調的是,在復雜的場域內以動態的視角厘清多種復雜的主體、要素的普遍聯系、相互促進、彼此影響的復雜關系,進而形成一個邏輯順恰、各守本位又相互促進的共同體(張娜,楊健全,2022)。
基于系統性思維來看學界對“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研究可以發現,目前學界研究從多重視角出發,以現實實踐中的問題為導向,對新歷史時期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展開了積極探討,基本形成了對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組織、群體和推進要素的多方位研究。具體來看,可分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關于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組織”的研究,具體而言是對實施鄉村建設行動中“黨政”這一關鍵性組織的探索。伴隨我國政治體制優勢的不斷凸顯,強化黨組織建設和發揮政府優勢引領鄉村建設作為重要的實踐路徑被學界所重視。劉蔚(2019)認為,基層黨組織是強化鄉村治理、實現鄉村發展的領導核心和核心力量。強化鄉村建設,實現鄉村振興,是中國共產黨的執政關懷,通過黨建引領實現鄉村振興是新時代中國共產黨的使命和責任(梅立潤,唐皇鳳,2019)。同時,國家資源輸入能彌補鄉村資源流失,補足鄉村發展短板。稅費改革后,“項目制”成為我國政府參與基層治理的主要治理方式,政府主導下的政府項目、資源下鄉被認為是推進鄉村建設的最基本的方式之一(管兵,2021)。就此來看,學界的研究充分注意到了“黨政”這一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關鍵組織的積極意義和重要功能,但黨政組織在實施鄉村建設行動中的主導作用在事物的不同發展階段如何表現?黨組織和政府組織在實施鄉村建設行動中又該表現出何種結構與功能?這些關鍵性問題仍需要在研究中進一步回應。
二是,關于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群體”的研究,具體而言是對實施鄉村建設行動中的農民群體和多元社會群體的探索。學界既有研究充分肯定了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研究中尊重農民主體地位、發揮多元社會力量參與的積極意義。一方面提出了“積極公民”(鄧大才,2021)、“中堅農民”(楊磊,徐雙敏,2018)和“有為集體”(劉景琦,2019)等概念,要求激發包括農民在內的村集體、村干部等鄉村內部群體參與鄉村建設的積極性和新素養;另一方面也充分重視到“鄉愁”和“鄉戀”對于當前實現鄉村振興的重要意義(張勁松,2018),倡導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下引導新鄉賢(吳曉燕,趙普兵,2019)、社會組織(蕭子揚,2020)、知識分子(何慧麗等,2014)等多元外部群體參與鄉村建設。需要注意的是,當前多元參與的社會群體中的部分出現了已轉化為“一懂兩愛”的新農民群體的新現象。例如,多元參與的過程中誕生了諸如“榮譽村民”“市民下鄉”等新農人、返鄉創客群體,這使得在村農民群體的構成日益復雜,鄉村建設中的農民群體在某種程度上表現為一個正在走向新組合的新群體,激活農民主體性的重點之一是要充分關注這類新群體的產生和發展特點。除此之外,當前農民群體面臨“一家兩制”的發展困境,鄉村農民的留守性和殘缺性特點突出。因此,如何理解農民主體和多元參與伴生的這些現實特點?實現農民主體性的新方式新路徑是什么?這些成為對新時期鄉村建設行動的主力群體的討論需要充分關注的新背景下的新現象新問題。
三是,關于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推進要素”的研究,具體來看是對實施鄉村建設行動中文化復育與新技術、新要素嵌入的探索。鄉村文化建設被認為是鄉村其他領域建設發展的根基,著力鄉村文化復興是新歷史時期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推進鄉風文明的鑄魂工程(呂賓,2019);加快鄉村文化復興是新歷史時期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推進鄉風文明的重要載體(李翔,宗祖盼,2020)。這一發展指向與百年前民國鄉建嘗試通過教育救國、文字下鄉、新倫理重構新社會組織的文化鄉村建設具有一脈相承性。與此同時,學界以實施數字鄉村建設為中心,逐漸探索出現代技術要素嵌入鄉村建設,高質量實現鄉村振興目標的重要策略。一方面,將數字技術看作鄉村治理的方式和手段,有效提升鄉村治理的效能(沈費偉,袁歡,2020);另一方面,將數字技術等新技術和新要素視為促進農村生產生活轉型的重要途徑,倡導通過數字技術催生鄉村生產新業態和新的生活方式(李翔,宗祖盼,2020)。不過,學界的研究往往將鄉村建設的文化概念限制在鄉土文化之上,對于新技術、新要素的理解也單純從其物理形態上加以理解,而忽略了“有形文化”與“無形文化”這一廣義文化與技術、要素之間的內涵和意義。以區塊鏈建設為例,這類技術不僅涉及先進的物聯網等實體技術,也在本質上蘊含著共享共治共生的發展文化理念。那么,在實施鄉村建設行動過程中,這些新文化或技術要素在關聯性基礎上的應用特點及其功效為何?就具體任務而言,文化與現代技術和現代要素之間的關聯性表現是什么?這些都需要實事求是地進行深入研討。
綜上所述,學界既有研究歸納了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所涉及的各類領域和各種要素,為新時期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提供了理論基礎和分析指向。但這些研究中單要素單維度的具體研究居多,多要素多維度的整體研究缺乏;分形式的各領域的闡釋性研究居多,分層次的辯證有機的過程跟蹤性研究缺乏。新的歷史時期,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關鍵在于構建上下結合、高效推動的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新體系。那么,“黨建引領”“政府主導”的自上而下的鄉村建設行動系統與“農民主體、多元參與”的自下而上的鄉村建設行動系統應當呈現何種運行狀態?如何規避各主體之間的錯位、缺位與越位問題?如何解決村社潰散、自我發展不足、多元主體參與體系不健全、現代要素和鄉土文化的效能未能充分激發等問題,進而解決實踐中的鄉村建設行動的高成本、低實效問題?這些問題亟須做出系統性回答。
對此,本研究將以三個不同條件的鄉村建設行動案例為基礎,理解新時期鄉村建設不同項目表現出的特性與共性,深化學界關于相關議題的探索,進而從“黨建引領—政府主導”“農民主體—多元參與”和“文化復育—技術嵌入”三重維度的“對位”思維出發,對“六位一體”的新歷史時期的鄉村建設行動進行系統性闡釋。
三、寓共性于特性之中:新時期鄉村建設行動體系的特性與共性表達
為了準確理解當前實施鄉村建設行動過程中涉及的各類要素及其互動機制,本文選取了三個不同類型的鄉村建設項目,分別為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河南省蘭考縣“三捐”行動和河南省靈寶市弘農試驗。三地基礎條件不同、資源稟賦差距大,具有不同行政地理區劃的強異質性,這使得研究結論更具普適性和現實性。
具體來看,三個不同的鄉村建設案例呈現出各自不同的特性。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最大的特點在于中央和地方多級黨政組織統合其他群體和推進要素以服務鄉村建設;蘭考縣的“三捐”行動,以多元參與為主要特征,充分調動新鄉賢、新的社會階層、新農人、非在地的農民參與鄉村建設的積極性;而靈寶市的弘農試驗則是充分重視在地化農民的培養,以先進的文化理念和生產技術賦智于農民,突出當地鄉村建設的內生性動力因素。
(一)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黨政組織統合多主體、多要素
為深入解決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推進我國共同富裕建設成為新時期黨和國家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2021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中提出,選定前期社會基礎條件優良、地域規模適中、地理區劃代表性強的浙江作為全國共同富裕建設示范區和先行區。從目前的工作部署來看,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從中央到地方,表現出黨政組織主導、引導和統合鄉村建設多主體多要素的特點。
一是,充分發揮黨政力量,通過強化黨組織建設和政府提供政策保障、開展行政體制改革的方式,主導此次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在黨政組織方面,自2021年6月起,中央和浙江省兩級政府以成立新組織、出臺專項政策文件的方式指導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2021年10月21日,浙江省成立中共浙江省委社會建設委員會,以成立功能性黨組織的方式,整合政府內部黨政資源,為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提供思想引領和賦能賦智。在政策保障方面,2021年11月多個中央部委和浙江省連續出臺了《關于高質量打造新時代文化高地推進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行動方案(2021—2025年)》和《支持浙江省探索創新打造財政推動共同富裕省域范例的實施方案》。這些政策的出臺,一方面發揮了中央部委的各項職能,通過改革授權的方式,將相關領域的試點工作及試點建設的配套資金嵌入浙江省發展建設秩序中;另一方面也逐漸形成中央—地方的聯動機制,由中央一級政府協調調整建設機制,再由浙江省及省內各縣市具體實施,表現出各級政府科層分工的突出優勢。
二是,黨政組織用新發展理念和新發展技術引導浙江省共同富裕建設。作為“兩山理論”的重要實現機制,生態產品價值顯現及其配套的體制機制是當前推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有力支撐。為促成我國21世紀中期達到“碳中和”目標,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生態空間資源的用益物權、收益權、特許經營權、承包權,生態調節服務和各種基于生態系統功能的權益類產品(如碳匯、排污權、水權、綠化指標交易、跨省跨流域生態補償等)等應運而生。此次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過程中,浙江省在獲得各部委的授權之后,率先從省級層面探索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和GEP核算應用體系,并制定實施了浙江省碳排放達峰、碳中和行動,推進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的市場交易,這些先進的技術理念與文化要素能有效助推浙江省實現共同富裕。
三是,黨政組織統合多元社會群體和農民主體參與鄉村建設,強化外部社會力量對鄉村的外發性扶持與農民的自我發展能力建設。例如,浙江省政府統合市場資本大力發展各類養老保險和商業保險,并在浙江省內實施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有效實現了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在智力、產業、民生、文化教育等領域的相互幫扶,創新提出了“飛地經濟”等經濟利益共享的發展模式。在對鄉村進行外發性扶持的同時,浙江省政府強調在共富的實現過程中要充分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著力于全面提升農民的物質、精神、生態、社會環境和公共服務等,并強化鄉村人力資本的開發,充分激發高素質農民的增收潛力,使勞動者通過自身建設實現創收。
(二)河南省蘭考縣“三捐”行動:多元群體“捐錢、捐物、捐工”參與鄉村建設
以項目制方式推進鄉村建設是新時期各級政府針對鄉村振興戰略履責的主要方式,在這一過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直面兩大難題,即“項目配套資金從哪來”和“項目下鄉如何有效落地”。這兩個問題得不到解決,既難以實現項目下鄉的惠農初衷,也將加劇地方政府的無效債務。自2018年起,河南省蘭考縣由縣委縣政府牽頭,在全縣范圍內動員基層群眾、鄉賢群體“捐錢、捐物、捐工”,在破解配套資金缺位難題的同時,通過“三捐”有效強化基層村集體建設,破解新時期鄉村建設項目下鄉“最后一公里”難題。相關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年底,蘭考縣已有242個村莊相繼開展了“三捐”活動,累計捐款2592萬元,捐物折資約750萬元,捐工48萬余個。從當地的具體實踐來看,河南省蘭考縣的“三捐”行動,實現了多元群體以出資出工的形式參與到鄉村建設,其具體實現過程和特點如下。
一是,由縣委統戰部充分發揮“統一戰線”的工作方法和制度優勢,營造“三捐”的熱烈氛圍,鼓勵多元群體參與“三捐”活動。蘭考縣的“三捐”由縣委統戰部聯合其他部門發起,發動多元社會群體參與三次分配,充分發揮中國共產黨在“統一戰線”方面的優勢。在縣鄉聯動上,由縣一級政府出臺相關文件,當相關行政任務下沉至鄉鎮一級政府后,鄉鎮政府則充分發揮連接基層的體制優勢,召集轄區村支部書記、企業負責人、致富能手等群體舉行座談,就如何開展“三捐”工作進行討論;在制定相應工作機制后,由鄉鎮政府主導建立微信群,動員本地在外經商和務工人士捐款捐物,鄉鎮干部還直接進入村莊,向村民講解政策,動員在村村民捐工、捐錢。基層黨支部在參與動員的同時,積極作為村落單元的組織主體,具體負責本區域的組織工作,進而在基層社會形成“自己家園自己建、我為家鄉做貢獻”的良好氛圍。
二是,重點強化包括本村在村村民、在外經商務工村民、新鄉賢、新的社會階層等在內的多元群體捐錢、捐物模式的運行機制。在蘭考的“三捐”工作開展過程中,當地政府不僅注意到在村普通村民,還充分發揮了在外經商務工村民、新鄉賢、新的社會階層等多重群體的積極作用,通過蘭考商協會首席服務官機制,在為駐地企業提供良好服務的同時,通過情感治理吸引企業反哺家鄉。當地前期統戰工作中締結的諸如工商聯、食品行業協會、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誼會(簡稱“新聯會”)、網絡人士聯誼會(簡稱“網聯會”)、“四新力量”聯誼會、新鄉賢聯誼會等各類社群發揮了積極優勢,將多元社會群體引導進入鄉村建設的行列中,有效服務鄉村建設。
三是,以民主參與公共生活的創新性工作方法和理念,為多元群體參與鄉村建設提供凝聚力和后續運營保障。蘭考“三捐”行動的突出特點在于捐獻的品類不僅僅局限于資金和物資,還包括出勞出工,而勞工這類非物質資本恰恰是組織和動員在村村民的關鍵。在村村民的捐工,不僅能有效實現當前完善村莊基本公共設施的任務,還能在勞動中調動在村村民參與公共生活的積極性,以新的鄉村建設方法與理念為鄉村建設提供參與群體保障。此外,為了管理好“三捐”資金,當地形成了以在村村民代表為主的五人民主理財小組,將募捐的管理工作納入村民自治的范疇。民主理財小組在日常工作中負責“錢、工、物”的記錄、管理和公示工作,為多元群體參與的“三捐”工作提供常態化運營的機制保障。
(三)河南省靈寶市弘農試驗:文化、技術賦智與農民在地化培養
21世紀伊始,城鄉發展失衡、“三農”問題嚴重,社會各界以反思工業化為線索,開啟了當代鄉村建設。作為當代鄉建派發起的重要鄉村建設試驗之一,以弘農書院、弘農沃土農牧專業合作社和弘元農業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為主體的弘農試驗2013年正式落地河南省靈寶市。經過八年的發展,靈寶市的弘農試驗初具成效:以弘農書院為核心,培養了一群各有優勢的返鄉創業青年;以弘農沃土農牧專業合作社為基礎,發展起生態養殖、生態種植的農業產業;以弘元農業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為依托,形成覆蓋周邊近十個村莊的生產供銷聯合體。從這八年的試驗發展歷程來看,靈寶市的弘農試驗最突出的特點在于通過先進的文化理念、生產技術賦智于農民,完成了農民的在地化培養。具體而言,靈寶市的弘農試驗經驗可歸納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用優秀傳統文化、生態技術、合作思想賦智農民,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應。靈寶市弘農試驗直接從民國鄉建文化建設中借鑒經驗,并與當前時代發展緊密聯系,確立了“尊道貴德、和合生態”的試驗核心主旨,很大程度上契合了當前復興優秀傳統文化、加強鄉村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首先,弘農試驗以家庭為單位,組織“道德講堂”“周末讀經班”和“新蒲劇《弘農兒女》展演”等活動,以農民喜聞樂見的方式用傳統文化要素浸潤其身心,實現“夫妻和合、敬老孝親”等優秀家庭傳統文化在村莊的復育。其次,弘農試驗組織核心團隊成員前往東北地區學習強調“有限規模、綠色養殖”理念的生態發酵床養殖技術,以生態可循環的養殖方法,杜絕高飼料、高獸藥行為。通過生態養殖方式出產的產品受到了本地消費者的喜愛,又因為有限養殖和合作社內部信用購銷,最大限度地規避了小農生產風險。最后,用合作思想重整村社秩序。弘農試驗在其擴大發展中孵化了弘元農業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在片區范圍內聯合了包括農牧養殖、柿子醋加工等在內的專業合作社,并發動起了合作金融。由于前期良好的群眾基礎和社會聲譽,弘元聯社很快便吸引了200余萬元的合作金融本金,完成了“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的新時代鄉村建設綜合合作模式,實現了鄉村的自我合作發展。
二是,黨政組織通過資金扶持和方向引領,為弘農試驗人才發展提供良好的扶持培育機制。靈寶市弘農試驗的在地化人才培育很大程度上是離不開黨政組織的支持和培育的。這種支持和培育機制一方面體現為資金、政策的支持,另一方面體現為黨組織對整個試驗的引領作用。首先,黨政主體對弘農試驗的資金、政策扶持自弘農試驗開始就得到了包括三門峽市人民政府、靈寶市人民政府、靈寶市文廣旅局和園藝局等政府部門在組織登記注冊、業務指導等方面的支持。2019年,《中共三門峽市委、三門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人才環境加快推進人才平臺建設的若干意見》(三發〔2019〕18號)、《2019年靈寶市人才工作意見》等政策文件出臺,弘農試驗以弘農書院、弘農沃土農牧專業合作社為依托,獲得政府招財引智項目資金資助300萬元,為在地化人才開展鄉村建設提供了資金保障。其次,弘農沃土農牧專業合作社是在河南省靈寶市焦村鎮羅家村黨支部領辦的基礎上成立的,合作社的發展得到了焦村鎮黨委和該村黨支部的高度重視,在發展思路和發展方向上引領合作社發展,為合作社確立了生牛養殖、生態蘋果種植等產業,進而為在地化培育的農民提供了基本的實踐場域。
三是,整個弘農試驗是以多元社會群體參與的外部群體促發為主要特點的。首先,弘農書院的成立就是多元社會群體參與的結果。2013年,由中國農業大學農民問題研究所聯合其他14家社會組織聯合成立了靈寶市弘農書院并在當地注冊登記。此后,中國農業大學何慧麗教授、外來創業者車海生等人都曾以弘農書院院長的身份在此推進弘農試驗。其次,在日常發展中,弘農試驗一方面受到施永青基金等社會組織的資助;另一方面也與中國農業大學、河南大學等高校就學生研學、社會調查等活動展開合作,在此過程中為高校群體提供實踐場域,也在合作中受到高校知識分子群體的幫助,雙方在合作中各取所需。在村民的在地化培養等方面,弘農試驗最初就利用外來的社會建設力量,團結和凝聚了一批包括樊少歡、劉巧珍、陳振峰、何盼陽、樊冰冰等在內的返鄉青年群體,實現了“外發促內生”的在地化培養。這一群體中,既有大學畢業生,也有在外務工的初高中學歷青年。在弘農書院的培養下,這群人在為人處世和知識技能方面都有了很大提升。目前,最初的核心團隊成員有的通過選舉進入村兩委為全體村民服務,有的因熟練掌握合作社辦社原則成為多家合作社聯合社理事長。他們均已成長為當地村莊發展中的精英人才,在很大程度上成為當地鄉村建設的重要依靠力量。
(四)關聯、派生與開放:三個鄉村建設案例中的共性實踐表達
綜上所述,浙江省與河南省蘭考縣、靈寶市三地的鄉村建設表現出了不同的特點,有的以黨政組織的主導、引領、統合機制為關鍵,有的充分動員多元化的群體參與鄉村建設,有的則是充分注意在地化人才與組織的培育與孵化,三個案例中實現鄉村建設初步成效的機制與特點各有側重。不過,三個鄉村建設行動案例又均在不同程度上涉及了強化黨組織建設、各級政府提供體制資源保障、農民主體性發揮、多元社會群體參與、發展先進文化理念和現代技術等六個要素,這六個要素在鄉村建設的不同時期不同程度地發揮著作用,表現出相互關聯、相互派生、相互開放的特點。
一是,相互關聯性。在鄉村建設行動的實施過程中,六個要素之間相互牽連和影響,表現出了相互關聯的特點。例如,浙江省在推進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過程中,黨組織建設與政府體制改革相互關聯,堅持黨組織的領導始終貫穿政府主導的整個共同富裕示范區的建設過程;同時還通過設立新的功能性黨組織,有效統領相關黨組織和政府部門整合資源和資金,更好地發揮黨政組織共同富裕示范區的統領性和體制保障性作用。
二是,相互派生性。在系統性的鄉村建設體系中,各要素并不是單獨存在的,而是表現出復雜的派生關系。從靈寶市的弘農實驗來看,以在地化的人才實現鄉村建設的農民主體性發揮,離不開前期多元社會力量對在地化農民的外發性培養。換言之,靈寶弘農試驗的關鍵,正是通過“外發促內生”的實踐機制,以多元力量參與鄉村建設為前提,派生和孵化在地化人才與村社組織,從而激活了農民在鄉村建設中的主體性。
三是,以階段性為表現形式的開放性。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是一個系統,這一系統并不是一個封閉的系統,而是在不同發展階段不同的發展主體和要素能有效進入這一系統發揮作用,并形成有主有次的開放式系統。蘭考的“三捐”行動在發動之初,是以黨政力量為主導發動各群體參與的,這一時期主要需要黨政組織搭建平臺。而在廣泛動員發起多元群體參與“三捐”行動之后,對獲得的錢、物、工進行管理成為工作的重點,此時村社和農民的主體性力量發揮成為新的工作重心。
總而言之,不同的鄉村建設項目或行動各具特點,但在特殊性中蘊含著相互關聯、相互派生和相互開放的共性特征,這些寓于特性之間的共性恰恰是六個相對獨立的鄉村建設行動的組織、群體和推進要素組成一個系統性的實施鄉村建設行動體系的關鍵。
四、三對位的“六位一體”:新時期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系統性歸納
新時期,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是一個完整的復雜社會行動過程。它伴隨著經濟基礎變化、經濟社會發展方式調整和新發展格局生成,是與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同步調整變化的一個“過程同構”的社會參與過程。從上述三個案例可以看到,新時代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往往需要“黨建引領”“政府主導”“農民主體”“多元參與”“技術嵌入”和“文化復育”六個要素。而六個要素以三“對位”的形式出現,呈現出復雜的互構關系。
何為“對位”關系?“對位”一詞最早出現于音樂領域,用以形容兩個或幾個彼此獨立又相互關聯的旋律合并成為一個單一的和聲結構,在這一特殊的和弦結構中,兩個或幾個有關但是獨立的旋律合成一個單一的和聲結構,但每個旋律又保持它自己的線條或橫向的旋律特點(賈達群,2006)。
就新時期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六個要素的關系而言,組織與組織、群體與群體、文化與技術之間在不同的維度上,呈現出類似樂理中的對位關系,并分別承擔著促成鄉村建設的不同功能。首先,“黨建引領”和“政府主導”這一“對位”通過發揮執政黨及各級政府的引領、主導角色,為推動鄉村建設提供組織保障;其次,“農民主體”和“多元參與”這一“對位”在實施鄉村建設行動中充分發揮建設群體的主體角色、參與角色及其作用;最后,“技術嵌入”和“文化復育”這一“對位”是從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文化科學技術等要素的介入、激活或浸潤等角色作用而言,重點突出推動實現鄉村振興的各類工具性要素。
(一)“黨建引領—政府主導”:鄉村建設行動的體制性組織保障
堅持黨建引領和政府主導,能為難以實現自我復興的鄉村建設提供重要的體制性組織保障。工業化初期,我國通過從鄉村汲取農業剩余完成了現代化所需的原始積累,由此造成了“城鄉中國”的二元結構,也造成了優質勞動力、產業發展剩余等多要素的剝離,鄉村當前的自有條件難以有效實現鄉村的自我復興與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政治體制下的黨政組織在縱向的資源整合和分配方面具有突出優勢,當前的鄉村建設行動離不開黨政組織通過思想引領和制度供給向鄉村社會賦智、賦能。
具體來看,在新時期強化黨建工作成為基層治理的重要內容,基層黨組織能在動員團結群眾、引導鄉村發展的過程中發揮重要的戰斗堡壘作用。我國黨組織“五級書記”的層級設置能有效深入和統合基層社會,“五級書記”責任負責制能有效實現不同層級黨政體制的職能分工,將各級黨政組織的惠農要素有序通過層級嵌入鄉村發展秩序當中。同時,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黨建工作,通過培育和選拔優秀人才在鄉村基層黨組織任職,能夠有效實現鄉村黨政組織的人才振興,完成對鄉村基層的賦智。此外,通過“黨支部領辦合作社”和“黨建引領民營企業發展”的黨建引領工作機制,將強化基層黨組織對鄉村地區不同經濟主體的思想引領作用,實現鄉村的再組織化、經濟主體參與三次分配等社會效益。
政府主導鄉村建設,能夠通過政府的行政權力和資源統合能力,矯正鄉村建設中的市場失靈,并為鄉村建設提供物質保障和治理保障。首先,政府作為公權力主體,在強制和規范力上具有突出優勢。當市場機制難以發揮作用時,通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推動各項制度改革,能有效矯正市場失靈,保護鄉村建設中各利益相關者的權益。其次,得益于政府在資源整合和財政支付上的優勢,“十四五”規劃中,中央政府將水、電、路、氣、通信、廣播電視、物流等基礎設施和農房質量的建設和提升作為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重要內容。這種財政轉移支付的方式將大大提升鄉村宜居水平、重構鄉村的生產生活空間布局,為鄉村產業發展和吸引人才返鄉奠定堅實基礎。最后,政府的規范和強制職能,決定了其在統合推進的鄉村建設行動中應當扮演治理規則的制定者和監督執行者。因而,通過政府的權威性為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各類項目制定標準和評價體系,能為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提供治理保障。
(二)“農民主體—多元參與”:鄉村建設行動的主力群體保障
堅持農民主體和多元參與是有效落實鄉村建設行動的主力群體保障。實施鄉村建設除了必要的政策支持外,必須堅持農民建設鄉村的主體地位,調動村集體與村民對鄉村建設的參與度,通過發揮農民建設鄉村的主體地位,確保鄉村建設為鄉村;在構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過程中,堅持不同社會主體參與鄉村建設的多重路徑,充分發揮新鄉賢群體在鄉村教育、鄉村文化建設方面的突出作用,知識分子提供先進理念倡導、引導、陪伴鄉村建設;社會組織促進城鄉對接,市場資本發揮加大鄉村投資、促進鄉村產業振興方面的突出優勢。將農民主體與多元參與有效結合起來,能為新時期的鄉村建設提供主力群體保障。
在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30年中,鄉村面臨轉型巨變,鄉村群體嚴重分化的同時,也造成了鄉村原子化等問題,農民在鄉村建設初期參與度不高。對此,新時期有效實施鄉村建設行動,需要充分關注農民主體與多元參與的伴生性特點,并利用兩大群體的復雜互促關系,構建鄉村建設的農民主體和多元參與機制。多元主體的外部社會參與,一方面能替代鄉村建設初期農民主體自覺性的缺失,參與鄉村技術設施投資、農村金融發展、農村社會公益福利供給等活動,有效地服務鄉村建設;另一方面,這種外部幫扶型的社會參與能在鄉村的陪伴式建設中培育一批鄉村的本土化人才,并通過供給鄉村金融、社會慈善等服務刺激鄉村的再組織化,起到“外發促內生”的社會效果,實現鄉村自我發展動力的激活。除此之外,還要充分利用多元社會群體與村民群體之間的轉化特點,有序引導返鄉青年、新農人、榮譽村民等新農民群體參與村莊的公共生活和建設,以更為寬泛的“農民”概念補充分化后空心的農民主體。
(三)“文化復育—技術嵌入”:鄉村建設行動的有效推動要素
新時期,實施鄉村建設行動除了實施組織和群體之外,往往還需要文化、技術等促進鄉村建設的推動要素對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系統加以補充。新時期的鄉村建設行動,要充分借鑒民國鄉建以文化建設為切入點從優秀傳統文化汲取資源以應對社會變革的經驗,在新一輪鄉村建設過程中強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對農村生產生活的積極意義。同時,在對鄉村建設發展要素的討論中,不能簡單地割裂文化與技術的關聯。就文化與新技術、新要素的深層內涵來看,文化的有形表現是技術、知識,文化的無形表現是理念、價值。文化與新技術、新要素之間存在復雜的關聯性,新時期以新技術培育適應當前鄉村建設需要的新文化,以文化復育為村民參與鄉村建設提供新技術是實現鄉村振興的新發展思維。
對此,新時期的鄉村建設在堅持文化復育與技術嵌入豐富鄉村建設時,需要兼顧三個方面的建設思路。第一,要創新現代發展理念,推動當前鄉村建設體制機制改革,構建符合現代發展需要的發展格局,為新歷史時期鄉村建設行動賦智。例如,通過尊重和復育鄉土文化,基于文化這一媒介實現外部資源的在地化轉化,保障鄉村建設項目易推廣、能推廣;堅持綠色發展指向,在鄉村建設中貫徹綠色發展方式和生產生活方式,實現兩山兩水的有機轉化;要以開放的理念為鄉村建設增添活力,以超越“三農”的立場談“三農”,形成“鄉村+城市”“三產融合”的發展思維,拓展鄉村發展空間,通過鄉土文化的價值顯化,豐富鄉村建設方式。第二,要通過現代技術的嵌入為新歷史時期的鄉村建設提供動力支撐。例如,用互聯網技術彌合當前城市化、工業化發展過程中鄉村傳統三要素——土地、勞動力、資本——不同程度抽離、弱化和瓦解的現象,進一步協調城鄉發展,補齊鄉村短板,推動城鄉工農互促的良性格局生成。第三,通過文化與技術之間的關聯性特點,實現技術與文化在鄉村的共促與共生。用現代化、生態化的生產技術為鄉村培育生態文明理念,用鄉村鄉土文化資源為鄉村提供新技術、發展新業態。
(四)方向前提、組織保障、群體載體和動力源:“六位一體”三對位的互促機制
在系統化的鄉村建設行動體系中,三對位“六位一體”的組織、群體和要素之間呈現出復雜的互促關系,具體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黨建引領和政府主導是實現農民主體和多元參與的方向前提和組織保障。黨建引領和政府主導能為推進鄉村建設行動有序開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并通過諸如黨支部領辦合作社、政企合作、校地合作等鄉村建設機制實現鄉村再組織化,引導市場資本、新鄉賢、知識分子等多元主體參與鄉村建設,就此實現實施鄉村建設行動中行動組織和行動群體的互構與互促。
第二,農民主體和多元參與是實現文化復育和技術嵌入的群體載體。從實踐來看,多元群體的社會參與機制是實現向鄉村導入現代技術要素、刺激鄉土傳統文化復興的重要條件;而充分實現農民的主體性發揮和農民的再組織化,能有效提升技術賦能鄉村、文化要素提升鄉村軟實力的效度,進而在總體上實現鄉村的組織振興和文化振興。
第三,文化復育和技術嵌入是動力源,能進一步提升黨建引領、政府主導、農民主體和多元參與的有效性和協調性。現代技術要素和先進文化是黨政組織和多元群體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重要依靠,新文化與新技術能為組織和群體實施鄉村建設提供發展動力,進而增加鄉村建設的有效性。而黨政組織、多元群體參與鄉村建設的動機、方式各有差異,面對多重鄉建需求,在文化復育與技術嵌入這種軟性和硬性發展要素雙重作用下,能夠有效協調多主體之間的差異性,構建順暢、協調的“黨政+農民+X”建設機制。
五、結束語
本文從當前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所面臨的“國家宏觀目標達不到”和“目標達到了但成本高昂、不可持續”雙重困境出發,在學界既有研究的基本指向下,以國家政策意涵為根本、以社會現實為基礎,構建以黨建引領、政府主導為組織保障,以農民主體、多元參與為群體主力保障,以文化復育、技術嵌入為動力源補充的多要素、系統化的鄉村建設行動體系。
三組對位關系的“六位一體”鄉村建設行動體系,實際上是一種相輔相成的互促關系。首先,中央政府發起鄉村建設行動后,通過黨建引領和政府主導實現了向鄉村建設的賦權、賦能,有效保障了當前鄉村建設行動的各類所需,為實現中央政府提出的各項宏觀目標提供了組織保障。其次,農民主體和多元參與能進一步形成鄉村振興的人才振興或新農人振興優勢。黨政組織與農民、多元社會群體之間呈現出相互促進的辯證關系:通過多元力量參與以及豐富的社會資本彌補了政府公共資源的稀缺屬性,并通過外發促內生的實踐機制有效促進了鄉村的再組織化,進一步強化了鄉村建設行動中農民的主體地位,使村社集體和多元社會參與群體成為承接自上而下黨政賦權賦能的有效載體,有效降低了單純由政府主導的鄉村建設的各項成本。此外,在鄉村建設格局中,黨政、農民、多元社會等組織和群體將各類文化以及技術這一發展要素嵌入鄉村建設系統之中,將鄉村內外的資源內化為鄉村發展的基本要素,增強了鄉村的發展能力,為解決成本高昂、不可持續的問題提供了成功的經驗和可能性路徑。
總體而言,自上而下的“黨建引領”“政府主導”、自下而上的“農民主體”“多元參與”以及“文化復育”“技術嵌入”,這三個維度的六個方面需要有機融合,構成一體化的行動體系。行動體系的系統性有機配合與過程的生成性,將高效推動新時期鄉村建設行動,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和鄉村振興。
當然,在我國極其復雜的社會大環境中,各地基礎條件千差萬別,“黨建引領”“政府主導”“農民主體”“多元參與”“文化復育”和“技術嵌入”這六大要素互促的系統性鄉村建設行動呈現出伴生性、差異性、開放性的特點,系統內部潛藏著此消彼長的依賴、轉化和發展的復雜互動關系。因此,對于具體的鄉村建設行動,仍需就具體情況做進一步討論。
(作者何慧麗系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教授;王思賢系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碩士生;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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