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人民長久以來的共同期盼,也是我們黨矢志不渝的奮斗目標。鄉村振興戰略作為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是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撐和必由路徑。進入新發展階段,全國上下都在為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標而奮斗。然而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過程中仍面臨城鄉要素雙向流通不暢、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建設不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供給不充足、城鎮和鄉村內部收入差距明顯等問題,制約著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的進程。未來亟需加快推進城鄉要素市場化改革、完善現代鄉村產業體系、補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多渠道促進農民持續增收,以有力支撐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
引言
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人民長久以來的共同期盼,是我們黨矢志不渝的奮斗目標。經過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百年的持續奮斗,我國于2020年底如期完成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歷史性地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全面建成了小康社會,在實現共同富裕的道路上邁出了堅實的一大步。盡管完成了消除絕對貧困的艱巨任務,但是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縮小城鄉區域差距、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和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遠。進入向第二個百年目標奮斗的新發展階段,黨中央及時依據形勢變化,把實現共同富裕目標擺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上。2020年10月,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將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作為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遠景目標。2021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開啟了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地方實踐。近期召開的十九屆六中全會也對共同富裕做出了重要論述,強調“要全面深化改革開放,促進共同富裕,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國家關于共同富裕的一系列戰略部署表明,扎實推動共同富裕已成為當前階段的第一要務,研究和思考如何扎實推動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理論意義。
“民族要復興,鄉村要振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必經之路。我國是農業大國,“三農”問題始終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要實現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目標,必然離不開農業農村的現代化。鄉村振興戰略作為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是提升中國式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支撐,也是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的必由路徑。對于農村地區來說,只有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基礎上,以更有力的舉措、匯聚更強大的力量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才能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現有研究較多關注了鄉村振興的理論內涵、實施困境及優化對策等方面,但少有研究將鄉村振興戰略和共同富裕目標相結合,思考在共同富裕目標下該如何更好地推進鄉村振興。在新發展階段,全國上下都在為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標而奮斗,在此背景下討論鄉村振興戰略如何能更好地推動共同富裕,對實現第二個百年目標具有重要意義。基于此,本文將從共同富裕的視角出發,首先討論共同富裕的思想演進及內涵特征,然后剖析共同富裕和鄉村振興的關系,進而探究在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約束下鄉村振興還需破解的難題,進而為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扎實推進共同富裕提出針對性的政策建議。
共同富裕與鄉村振興
共同富裕思想的演進
共同富裕思想根植于中國傳統文化,《禮記·禮運》中的“大同”和“小康”思想、中庸之道衍生出的“均貧富”思想等都可看到共同富裕的影子。馬克思主義把共同富裕作為未來社會的基本要義,是我國共同富裕思想的理論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如何實現全體人民的共同富裕成為共產黨人探討的重要問題,并進行了艱辛的探索和偉大的實踐。建國初期,我國對如何實現共同富裕進行了初步摸索。1953年12月,毛澤東同志在《關于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中首次提到共同富裕,指出要使農民逐步脫貧,過上普遍富裕的生活。另外還強調要通過社會主義改造達到共同富裕,利用農業生產合作社幫助農民共同富裕起來。改革開放時期,共同富裕不僅在理論上得以豐富,而且在實踐中邁出了歷史性步伐。鄧小平同志把共同富裕上升為社會主義的本質,強調共同富裕必須建立在社會生產力的解放與發展的基礎之上,建立在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的前提之上。實現共同富裕可以分步進行,鼓勵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先富帶動后富。
20世紀末,以江澤民為代表的共產黨人對共同富裕進行了與時俱進的探索與創新。他多次強調要在科學把握效率與公平的關系中實現共同富裕,在黨的十四大報告中提出要建立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并存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機制;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提出要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同時規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趨向合理,防止兩極分化。進入21世紀,隨著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民群眾對共同富裕有了更高的追求,共產黨人繼續推動共同富裕的探索。胡錦濤同志強調要在堅持科學發展中、注重社會公平中、堅持以人為本中實現共同富裕,使全體人民共同分享改革發展帶來的成果,向共同富裕的方向持續前進。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共同富裕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不僅在理論上進行了拓展,在實現手段上也進行了探索。第一,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社會主義現代化的一個重要目標。2021年1月,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中指出,在實現現代化過程中我們要把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第二,習近平總書記認為要通過高質量發展實現共同富裕,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2021年8月,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時指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這為實現我國共同富裕發展指明了努力方向和實踐路徑。另外,總書記強調要在高質量發展中堅持發展成果由全體人民共享,注重向農村、基層、欠發達地區傾斜,向困難群眾傾斜。第三,習近平總書記認為實現共同富裕是一項長期任務,要久久為功。2014年9月,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5周年招待會上的講話中指出,“中國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實現13億多人共同富裕任重道遠”。2021年1月,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中指出,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須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持續努力。
共同富裕的內涵與特征
理清共同富裕的內涵和特征,是探究共同富裕和鄉村振興關系的前提。從生產力與生產關系角度來看,“共同”是社會生產關系的體現,是相對于私有制導致的兩極分化現象而言的,反映的是社會成員對財富的占有方式;“富裕”是社會生產力的體現,是相對于貧窮而言的,反映的是社會財富擁有的數量。“共同富裕”就是讓所有社會成員共同分享整個社會擁有的財富。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是共同富裕的前提,只有生產出更多產品,積累更多的物質財富,做大“蛋糕”,共同富裕才有實現的基礎。生產關系也是制約共同富裕實現的關鍵環節,如若不公平地分配“蛋糕”,共同富裕也不可能實現,因此,共同富裕就是做大“蛋糕”與分好“蛋糕”的統一。從共同富裕的組成部分來看,“共同”是指全體人民、全部地區;“富裕”是指全面富裕,包括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共同富裕是指全體人民都將擁有滿足其美好生活需要的各種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人人都過上富裕的生活。這里的共同不是特殊群體,而是不落下一個人的所有社會全體;不是局部地區,而是包含貧困山區、革命老區等地區。這里的富裕不僅僅是物質富裕,還包括精神自信自強、社會和諧和睦、公共服務完善、環境宜居宜業等,是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體現。
理解共同富裕還要把握幾點:第一,共同富裕是共享富裕,不是社會總量富裕。巨大的社會物質財富是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但并不是當經濟總量達到一定高度時就實現了共同富裕。如若社會多數財富掌握在少數人手中,多數人收入將出現“被平均”后拔高的“偽富”現象,這不是共同富裕的狀態。共同富裕需要共建共享,要靠全國人民的勤勞智慧來創造,也要讓全國人民享有社會發展進步的成果,在收入水平普遍較高且收入差距保持在合理范圍內實現全民共富。第二,共同富裕是普遍富裕,但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共同富裕強調普遍富裕,即一個地區、一個民族、一個人都不能少,但共同富裕不是均等富裕,不是低生產力基礎上的平均主義和“大鍋飯”。共同富裕在公平合理分配的基礎上允許一定合理差距,以激發社會活力。第三,共同富裕是過程富裕,但不是同步富裕。不同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條件和基礎不同,不同個體稟賦和后天環境不同,不可能按照同樣步伐在同樣時間內實現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允許一部分群體和區域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先富起來,然后帶動后富,逐步實現共同富裕。總之,共同富裕是在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前提下,全體人民、全部地區共創日益發達、領先世界的生產力水平,共享物質富裕、精神自信自強、社會和諧和睦、環境宜居宜業的幸福美好生活。共同富裕是全國人民的共同富裕,不是部分人民的特有富裕;是全國人民的全面發展,不是物質方面的單方富裕;是允許擁有合理差距的普遍富裕,不是全體人民的平均主義;是允許“先富帶后富”的過程富裕,不是全體人民的同步富裕。共同富裕具有以下幾個特征:一是共享性,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全部地區共同分享整個社會擁有的財富,體現“共同”“公平”“平等”等元素;二是多維性,即共同富裕是指全面富裕,包括物質、文化、權利、機會、公共服務等多維度方面的富裕;三是長期性,共同富裕是整個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不是一蹴而就,需要久久為功的長期過程;四是漸進性,實現共同富裕需要分階段逐步推進,允許先富帶動后富。
共同富裕與鄉村振興的關系
在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后,我國進入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邁進的新發展階段,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成為新階段全國上下為之奮斗的目標。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現代化的一個重要目標,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顯著區別于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現代化。共同富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統一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實踐中,以更好地滿足全體人民在經濟、文化、生態等方面的需求,推動整個社會全面發展和進步。共同富裕旨在解決新發展階段的社會主要矛盾,縮小城鄉、區域和收入“三大差距”。黨的十九大明確指出,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與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已成為新時代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其中不平衡發展主要表現為區域發展不平衡、城鄉發展不平衡和收入分配不平衡。實現共同富裕,必須以解決區域差距、城鄉差距、收入差距問題為主攻方向,促進經濟社會更加平衡、更加充分發展。共同富裕的實現具有長期性,要分步來完成,黨的十九大報告《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中提出了“兩步走”戰略,即“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到2050年,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
在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如何處理好工農關系、城鄉關系,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現代化的成敗。黨的十九大報告中首次提出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目標是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以鄉村全面振興助力農業農村現代化,既是遵循經濟發展客觀規律的必然之舉,也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遠景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現階段,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在農業農村領域表現尤為突出,最大的不平衡就是城鄉發展的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就是鄉村發展的不充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不斷滿足廣大農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縮小城鄉發展差距,重塑工農關系,成為解決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長期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的關鍵。鄉村振興戰略主要通過“五大振興”來實現,2018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以下簡稱《規劃》),明確了鄉村振興的任務書和路線圖,指出要科學有序推動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和組織振興。鄉村振興戰略也需要分階段來實現,即“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
整體來看,共同富裕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引領目標,鄉村振興是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礎和必經之路,兩者相輔相成。首先,共同富裕目標引領高質量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必然成為實施鄉村振興的目標指引和行動指南。共同富裕與鄉村振興的“兩步走”具有內在一致性:到2035年,全體人民共同富裕要邁出堅實步伐,那么鄉村振興戰略必須取得決定性進展,以推動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基本實現;到2050年,我國要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全體人民基本實現共同富裕,那么鄉村必須要全面振興,實現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其次,鄉村振興戰略旨在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是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礎。共同富裕是我國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重要目標,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短板和弱項仍在農業農村,沒有農業農村的現代化就沒有社會主義的整體現代化。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就是以鄉村全面振興助力農業農村現代化,進而推動整個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實現。再次,鄉村振興戰略旨在解決城鄉差距問題,是實現共同富裕的關鍵舉措。共同富裕著力解決區域差距、城鄉差距、收入差距問題,以滿足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鄉村振興的重要任務之一是縮小城鄉差距,不僅要增加農民收入,更要追求和實現農業農村的全面發展,以推動城鄉共同發展,實現共同富裕。
鄉村振興戰略通過縮小城鄉、收入和區域差距,促進城鄉融合發展,進而推動共同富裕的實現。第一,鄉村振興戰略旨在解決城鄉發展不平衡問題,能有效縮小城鄉發展差距。城鄉發展不平衡是新發展階段制約我國全體人民實現共同富裕的最大短板,縮小城鄉發展差距是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的重中之重。鄉村振興戰略通過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等舉措實現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目標,逐步縮小城鄉之間的經濟發展差距、基礎設施差距、公共服務差距和收入差距等。第二,鄉村振興戰略能有效改善鄉村居民之間的收入不平等問題,進而縮小收入差距。我國農村內部收入差距處于接近0.4的國際警戒線水平,比城市內部更明顯。實現共同富裕,精準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最大回旋空間在農村。鄉村振興戰略在鞏固脫貧成果的基礎上,通過發展鄉村產業、常態化幫扶等措施提升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擴大農村中等收入群體比例,解決相對貧困問題,對縮小收入差距,實現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義。第三,鄉村振興戰略能有效緩解不同地區鄉村發展的不平衡問題,進而縮小區域發展差距。區域差距不僅表現在東部發達地區和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城市之間的差距,農村之間的差距更為明顯。比如,浙江的部分農村率先實現共同富裕,成為鄉村振興的模板,而西部地區的部分農村處于剛剛脫貧的水平。鄉村振興戰略通過向中西部欠發達地區農村傾斜更多的資源、支持政策等,逐步縮小其與東部發達地區農村的差距,推動東中西部均衡發展,實現共同富裕。
鄉村振興推進共同富裕的破解難點
城鄉發展不平衡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是多種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因素互相交織、動態變化的集中體現,成為新發展階段制約我國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目標實現的最大短板。鄉村振興戰略旨在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促進鄉村全面發展,縮小城鄉發展的不平衡,加快補齊共同富裕的“最大短板”。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過程中面臨城鄉要素流通不暢、鄉村產業體系構建不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存在短板、城鄉收入差距較大等問題,制約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現,進而影響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的進程。
城鄉要素市場存在制度壁壘,雙向流通不暢
我國城鄉二元結構的長期存在,導致城鄉間土地、勞動力、資本等要素大多單向流動,并未遵循市場配置規律,限制了鄉村經濟發展的活力。第一,勞動力要素流動仍存在隱性壁壘。2019年,我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卻遠低于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的60%,這說明全國有近2億農民工及其隨遷子女未能在城市落戶。由于缺少城市戶口,導致農民工很難享受城市提供的就業、子女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這就為農村勞動力向城市流動造成了隱性壁壘。這種“不完全性”的城鎮化,不僅制約著城鎮化的質量,也給進一步發展積累了一定的風險。第二,農村土地制度不健全抑制了土地要素市場的活力。如農村土地產權配置導致農民宅基地無法順利入市,即便現在部分地區開始探索農村宅基地入市也僅限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交易,造成農民無法和城市居民一樣享受土地的出售、抵押等財產權益,也帶來了很多地方出現大量宅基地荒蕪或閑置問題。另外,由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制度建設相對滯后,造成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難以有效入市,導致城鄉土地出讓價格差距較大,無法實現其經濟價值,也不利于帶動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第三,資本要素下鄉的壁壘依舊存在。一方面政府因擔心“資本下鄉”會帶來“非糧化”“非農化”問題,對資本流向農村給予諸多限制。另一方面城鄉金融資源分布不均衡,農村金融服務供給不足,農村信用環境欠佳,缺乏風險化解機制,導致資本流入難度加大。
鄉村產業發展基礎薄弱,現代產業體系構建不完善
鄉村產業是農業農村各項事業發展的物質基礎,雖然欠發達地區在脫貧攻堅期間培育了不少扶貧產業,但大多起步較晚,且基礎比較薄弱,還未形成成熟的產業體系。第一,欠發達地區產業短期化、同質化現象明顯,難以滿足持續性、多元化發展的目標。脫貧攻堅期間,欠發達地區政府多傾向于選擇短平快的產業扶貧項目,對市場評估、產業遴選、合理布局、差異化與可持續發展等方面難以兼顧。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以來,欠發達地區也在積極調整產業布局,科學規劃產業發展,但由于基礎比較薄弱,資金、科技等要素支撐不足,創新意識不強,導致大部分產業仍集中在食用菌、茶葉、藥材等品種上,同質化現象嚴重,易受市場風險影響,可持續發展不足。加上農業觀光、鄉村旅游等新業態發展較為缺乏,難以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多元化需求。第二,鄉村產業鏈條較短,產品附加值不高,融合層次較低。現有鄉村產業普遍規模較小,產業化經營程度低,大部分產品以原始狀態直接進入市場,就算有部分加工廠也停留在初級加工狀態,深加工能力不足,產品附加值不高。與農業現代化相適應的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不充分,倉儲、冷鏈、物流、信息咨詢等服務較為缺乏,產品銷售也主要停留在本地市場。整體來看,大部分鄉村產業的產、供、銷處于不對稱的分離狀態,未形成一體化的融合式發展。第三,新型經營主體發育不足,示范帶動作用有限。由于農戶直接面對市場風險和自然風險的能力較弱,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等逐漸成為鄉村產業發展的帶動主體。然而由于欠發達地區資本、技術、人才等相對缺乏,倉儲物流類和冷鏈運輸類設施發展滯后,激勵政策不足且機制不完善,難以培育與引入更多優質的帶貧主體,尤其是經濟效益高、帶貧能力強的龍頭企業。
鄉村基礎設施配套不充足,公共服務供給不充分
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供給,是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推動共同富裕的動力引擎。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農村水、電、路、氣、房、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速,教育、醫療、衛生、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大幅度改善,但從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來看仍顯不足。第一,部分生活性基礎設施的建設標準較低,仍相對薄弱。大部分農村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總體聚焦于水、電、路、氣、房等,但部分地區道路建設標準偏低,排水設施覆蓋不全,廁所革命、垃圾處理等人居環境治理尚未完成,無法滿足當前鄉村全面實現共同富裕的發展需求。另外,生產性基礎設施仍相對薄弱,尤其是在信息化、智能化、數字化農業方面落后于發達國家。例如,農村流通設施建設較為落后,目前只有41.7%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有冷庫。2019年我國農業生產數字化水平達23.8%,而在美國,80%農場實現了信息化。第二,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差距依然較大,尤其是農村醫療、社會保障水平和能力遠落后于城鎮。在醫療方面,2018年城市人均醫療投入是農村的1.68倍,醫療報銷是農村的1.81倍。另外,農村地區醫療衛生資源發展速度不及城鎮,2007—2019年,每千人口衛生技術人員城市地區增加了4.7人,農村地區增加了2.3人;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城市地區增加了3.88張,農村地區增加2.80張。在養老保障方面,2018年農村人均養老金僅為800元左右,遠低于城市人均7000元左右的水平,城鄉比高達8.6倍。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2020年城鎮居民平均每年標準為8136元/人,農村居民標準則為5962元/人,僅為前者的73.28%。
城鄉收入差距仍處于高位,且鄉村內部收入差距更為明顯
經過脫貧攻堅,農民收入實現了跨越式增長,超過城鎮居民收入增速。2013—2020年,農村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速8.90%,比城鎮居民高1.43個百分點。但是農民收入與城市居民相比,仍然存在較大差距,而且農民收入表現出明顯的區域差距和組別差距。第一,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未取得明顯改觀。2020年我國城鄉收入比雖然遠低于2007年3.14:1的峰值水平,但與1984年的1.74:1相比仍處于高位。同時與美國的1.33:1、英國的1.03:1等發達國家水平相比,我國城鄉差距仍有較大的縮小空間。另外,我國城鄉收入差距絕對值一直在持續拉大,2010年突破1萬元,2016年突破2萬元,2020年達到2.67萬元,呈歷史新高。第二,不同地區的農民收入也存在明顯差距。從東中西部來看,2020年東部地區農民收入平均為23348元,分別是中部、西部地區的1.45倍、1.68倍。從各省、市來看,2020年農民收入最高為上海,達到34911元,是最低的甘肅的3.38倍。從單個省來看,廣東省作為經濟發達地區,省內最富地區農民收入為最低地區的3倍,不平衡現象十分突出。第三,農村低收入戶與其他分組戶的收入差距越來越明顯。2013年中等偏下戶、中等收入戶、中等偏上戶、高收入戶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是低收入戶的2.07倍、2.93倍、4.11倍、7.41倍,而到2020年分別增加到2.22倍、3.14倍、4.46倍、8.23倍,可見低收入戶與其他分組戶尤其是高收入戶的收入差距越來越明顯,導致農村地區不平等程度凸顯。
鄉村振興推進共同富裕的路徑選擇
立足新發展階段,必須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抓手促進“三農”全面發展,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扎實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十四五”時期,要以更有力的舉措、匯聚更強大的力量,補齊農業農村發展的短板和弱項,為實現共同富裕奠定堅實基礎。首先,要通過體制機制改革,破除城鄉要素市場壁壘,讓土地、人才、資金、技術等要素在城鄉間雙向自由流動,得到合理配置;其次,要完善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為農業農村各項事業發展打下物質基礎;再次,要加快補齊鄉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短板,提升鄉村農民的生活質量和品質,獲得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后,要多渠道增加鄉村農民收入,注重向農村、基層、相對欠發達地區傾斜,切實加大對低收入群體幫扶力度,逐步縮小城鄉之間及鄉村內部的收入差距。
加快推進城鄉要素市場化改革,促進要素自由流動
第一,加快戶籍制度改革進程,推動進城農民工市民化。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要逐步放開放寬城市落戶限制政策,引導進城農民工在城市落戶,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城鎮公共服務要與常住人口掛鉤,而不是與戶籍人口掛鉤,要完善進城農民工的基本權益保障機制,使其享受與市民工同等的就業、子女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解除進城農民的后顧之憂,實現農民真正進“城”。第二,加快鄉村“三塊地”改革,激活城鄉土地要素流動。一方面健全鄉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進一步放活土地經營權,允許農民將土地經營權入股到企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另一方面加快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的改革進程,建立健全區域間、城鄉間建設用地指標增減掛鉤的制度,盤活農村閑置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完善農民的財產權益保障機制,激活土地要素市場。第三,推進資本下鄉管理制度改革,推進資本要素流動。加快資本下鄉經營管理的改革步伐,切實推進資本進入的鄉村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合理利用下鄉資本,因地制宜開展多種農業經營模式;加強鄉村信用環境建設,加大金融服務供給,完善鄉村金融服務體系,為農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激發農民創業和發展生產的積極性。
完善現代鄉村產業體系,促進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
第一,優化布局,提質增效,推動鄉村產業多元化、高質量發展。堅持市場需求導向,立足當前與謀劃長遠相協調的原則,做好產業發展的全局規劃。基于鄉村在資源環境、品種特色等方面的優勢,培育壯大鄉村產業,增強產業發展的可持續性。遵守做精做強的原則,注重提升特色產品質量,打造綠色、有機農產品品牌,讓每個特色產業都具有不可替代性,成為鄉村發展的“大產業”。充分挖掘農業的多功能性,推動創意農業、休閑農業、鄉村旅游、森林康養等鄉村新產業新業態的發展,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的需求。第二,拓展產業鏈,提升價值鏈,推進鄉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為改變目前鄉村產業鏈條較短的狀況,需要完善鄉村產業的上下游分工協作,推動產業向上下游延伸拓展。這就需要發展農產品深加工,增加產品附加值,有效規避市場波動風險;提升產品品質,打造特色產品品牌,增加產品的市場影響力和競爭力;加強倉儲、冷藏、物流等流通設施建設,促進鄉村產業一體化運作,提高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水平。第三,培育新型經營主體,發揮產業帶動作用。完善欠發達地區龍頭企業的激勵政策,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從財稅、金融、用地等方面給予支持。加大欠發達地區水利、道路、數字網絡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力度,為龍頭企業進駐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條件。支持龍頭企業通過訂單收購、保底分紅、二次返利、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帶動農民共同發展,通過健全利益分配機制、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等手段,讓農民分享產業發展的增值收益。
補齊農村基礎設施短板,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第一,補齊農村基礎設施短板,為農業農村現代化實現提供物質基礎。推動農村基礎設施提檔升級,避免供給缺位錯位,切實提高農村基礎設施供給質量和水平。加快補齊農村在排水設施、廁所革命、垃圾處理等人居環境治理方面的短板,提升鄉村居民的生活品質。加大對農村冷鏈物流等基礎設施投入,建設現代化農產品冷鏈倉儲物流體系,重點解決農產品銷售中的突出問題。積極推動遙感監測、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在農業全產業鏈各環節中的應用,推進農業數字化轉型。推動數字農業創新技術研發,加大信息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促進技術創新與農業農村發展深度融合。第二,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一、制度并軌,實現從形式上的普惠向實質上的公平轉變。優化城鄉教育、衛生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資源的配置機制,一方面加大對農村地區公共服務設施的投入力度,逐步縮小城鄉間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數量的差距;另一方面通過教研聯合體、醫聯體建設,實現城鄉間優質公共服務資源的均衡配置和開放共享。另外,強化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和制度建設,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做好農村社會救助兜底工作,保障社會底線公平。總之,要確保農村居民在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基本公共服務方面可獲得與城市居民數量和質量大體一致的服務,實現公共服務與城市居民有差異無差距。
多渠道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縮小城鄉之間及鄉村內部收入差距
第一,要挖掘農業農村內部增收潛力,拓展增收渠道,全方位增加農民收入。因地制宜發展鄉村富民產業,創新產業帶動方式,完善利益聯結機制,提高農民經營性收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計劃,推動農村勞動力有序外出就業,擴大鄉村就近就地就業,提升農民工資性收入。深化農村土地制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健全農民財產權能,讓農村和農民的資源變資本,資本變財富,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完善再分配調節機制,加大對農民的直接補貼力度,完善社會保障安全網,增加農民轉移性收入。第二,針對欠發達地區、低收入群體出臺更具針對性的增收措施。一方面在公共政策、資金項目上對欠發達地區、糧食主產區等重點區域進行傾斜,拓寬增收渠道。強化欠發達地區、糧食主產區等重點區域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為農民增收營造良好環境。另一方面構建針對低收入群體差異化的幫扶措施,促進其邁入中等收入行列。針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特殊群體,完善農村養老制度、醫療保障制度等,保障其基本生活。對于具備部分或全部勞動能力的低收入群體,實施開發性的幫扶措施,能發展產業的就幫其參與當地的益貧性產業,在產業鏈條上受益;能就地就近務工的就為其提供相對便利的務工機會,進而實現勞動增收,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
(作者劉明月系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副研究員,汪三貴系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中國扶貧研究院院長,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貴州社會科學》2022年第1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