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新階段鄉村共同體需要跳出國家與社會二元對立的框架,將國家與社會視為單一悖論體系中相互影響和作用的兩個部分。重建鄉村共同體的過程中,國家與社會的碰撞和互動,分布在規則認知、情景空間、主體行動、目標價值四個閉環式的現實邏輯鏈條內。由此暗示鄉村共同體是動態的、富有彈性的和可持續的,為回應國家與社會非此即彼的問題提供了可能。構建鄉村共同體,需要在超越“機械團結”和“有機團結”的前置預設下,將“機械”與“有機”視為實現社會團結的手段,從而培育國家與社會相互補充、修復的結構性條件。
一、問題提出與文獻綜述
社會團結是社會賴以存在的基礎。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鄉村社會是社會治理共同體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建設鄉村共同體是促進社會團結的題中之義。鄉村共同體不僅要實現鄉村社會內部的融合,還要適應城鎮化的步伐達到城鄉融合,從而促進整個社會不同層次的團結。截至2020年末,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63.89%,鄉村有50992萬的常住人口,鄉村共同體正面臨鄉村空心化、原子化和城鄉差距擴大的挑戰,其異質性、不穩定性和非均衡性日益明顯。黨的二十大再次強調了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鄉村共同體展現中國傳統鄉村社會變遷的鮮明底色,是鄉村振興的內生力量。重塑鄉村共同體不僅是鄉村振興的內置目標,還是推動社會團結、實現國家善治的必然路徑。鄉村振興需要在借鑒城鎮化有益經驗的同時,重新審視鄉村的主體地位,構建鄉村共同體。為此,學術界圍繞如何重建鄉村共同體這一問題形成了兩種取向之策略。
基于“國家”取向的學者認為,國家權力在構建鄉村共同體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新中國成立后,國家權力全面滲入鄉村,形成了“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管理模式,最大程度整合了村民生存的空間和利益,使村莊內部形成了結構性共同體,這種共同體兼具政治、經濟和文化功能。改革開放以來,基于集體經濟的經濟共同體或生產共同體日益解體,農村取得發展,擺脫了大共同體的控制,并在稅費改革后達到頂峰。國家政權從鄉村離場,形成了“懸浮型政權”。市場力量的進入引發新的城鄉矛盾,進一步沖擊鄉村共同體。于是,學者們強調國家權力的再嵌入,充當再建鄉村共同體的價值引導者、制度供給者、利益調和者和服務提供者,為重建鄉村共同體創造條件和基礎。
基于“社會”取向的學者認為,鄉村社會的內生力量是塑造鄉村共同體的關鍵。國家希圖彌補鄉村權力真空的嘗試之所以能夠成功,是因為自治的回歸。這種自治生發于地域相近、利益相關、文化相同、容易形成共同體的自然村。為此,再建共同體需要激活乃至超越上述內部因素。首先,利用鄉村社會資本和自主治理規則實現新型集體經濟的發展,形成基于緊密共同利益的聯合體。其次,村莊公共精神的復興是重建鄉村共同體的內核。鄉村通過挖掘優秀傳統文化加強文化認同、重建社會信任,為形成情感共同體提供堅實的精神支柱。最后,再塑村莊治理權威,激活地方精英重建鄉村共同體的內生動力。當下,以返鄉創業者和退休干部等身份為代表的新鄉賢返場,為振興鄉村共同體提供了情感治理、資源整合與文化培育的可能。
學者對重建鄉村共同體的問題展開了富有啟發性的探討。綜合來看,這些研究呈現出了國家與社會力量的博弈狀態。盡管黃宗智嘗試用“第三領域”概念為國家與社會的二元合一提供新的討論場域,但“似乎只是在二元之間做割裂,而不是去跨越和消弭這種二元對立”。若在“國家-社會”之間加入市場,同一時期不同地方的村落共同體在國家、市場和鄉村內部三種壓力的交替作用下,導致共同體的產生過程、形式、機制、松緊度有所不同。還有學者以“如何治理鄉村”的研究來代替“誰來治理”的研究,但始終無法在治理規則研究中決然拋棄治理主體。
重建鄉村共同體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一環,無論是強調國家權力的再嵌入還是村莊內生力量的再挖掘,都易陷入西方建構的理想化理論之中,有必要從中國國家現代能力建構的歷史路徑中再次審視國家與社會的關系,探明國家與社會的有機互動圖景,并厘清隱藏在二者背后的連接邏輯。因此,本文嘗試跳出“國家-社會”二元對立框架,將國家與社會視為“在單一悖論體系中相互依存的兩個部分”,借用涂爾干社會團結理論,通過重建鄉村共同體這一側面,探尋國家與社會走向團結的結構性條件。
二、理論基礎與樣本選擇
滕尼斯最早提出“共同體”概念,認為共同體所依賴的“本質意志”將人與人團結起來。涂爾干解構此概念,提出“機械團結”與“有機團結”兩種社會團結類型。在涂爾干看來,基于群體成員的共同感情和共同信仰組成的共同體,讓個體人格消失,成為被“社會所支配的物”,是一種機械團結?;趯iT化的勞動分工所導致的團結則是有機團結,這種團結形式能夠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行動范圍,且“自由發展的空間越廣,團結所產生的凝聚力就越強”。由是,有機團結是近代發達工業社會的特征,而機械團結是傳統不發達社會的特征,有機團結的出現是歷史發展的必然。
依循涂爾干的思路,改革開放以前的鄉村社會帶有明顯的機械團結特征,這種團結形式是以國家權力為保證的政治整合。這種機械團結的內涵有別于傳統自然意義上的機械,是國家強勢介入社會后的結果,相似之處在于個人與社會都失去了活力。隨著鄉村社會卷入市場的專業化分工體系,個體較為充分地實現了自我人格,邁向了有機團結。由是,承認國家與社會的二元結構似乎才是促成社會團結的唯一趨向。但單純依靠市場分工的有機團結并不能構建起穩定持續的鄉村共同體,甚至會讓鄉村社會趨于原子化,進而讓農民個體獨自應對市場的風險。將國家與社會置于對立的狀態,用有機團結代替機械團結,并非實現社會團結的良方。涂爾干也承認,社會要規避集體個人主義傾向,需要來自國家的力量。
國家與社會關系的融洽程度,影響著鄉村共同體的存續,關系著社會團結的水平。從國家權力周期性下放和社會適應性反應的中國實踐來看:一方面,機械團結有歷史延續性;另一方面,有機團結是連接現代社會的主要方式。無論是從國家外部機械整合還是從鄉土內部激活的單一進路,都難以構建起鄉村共同體。因此需要重新理解社會團結的類型劃分:涂爾干意義上的“機械”與“有機”只是實現團結的不同手段,機械團結和有機團結的相互配合有利于實現國家與社會的融合。找到聯結國家與社會的結構性條件,是解釋鄉村共同體得以重建、社會得以團結的可行思路。通過分析鄉村共同體的再建過程,我們能夠更好地理解國家與社會的關系。
基于此,本文選擇J村進行個案分析。該村位于四川省C市北部,現有戶籍人口4237人,常住人口4526人。作為一個走向衰敗的鄉村,它借助內生與外部力量,吸引人口回流,重造鄉村共同體。本文選擇J村作為個案基于如下考慮:第一,該村共同體經歷了由衰轉盛的過程,方便在縱向上比較觀察是哪些因子的改變促使了鄉村共同體的重生;第二,該村重建鄉村共同體時,既保存了傳統鄉村社會的共同體特征,又借助了國家對共同體建設的支持力量,這有利于分析國家與社會是如何聯結在一起讓鄉村共同體再現生機的;第三,該村作為中國西部鄉村,既缺乏地理位置優勢和相對豐厚的自然資源稟賦,也不屬于國家政策扶持的重點對象,具有普通鄉村再造共同體的典型性;第四,調研團隊赴該村展開了兩輪深入調研,采用半結構化訪談、專題座談等形式,收集了大量一手資料,保證了研究的在地性和可信度。
三、個案村困境樣態
(一)維系鄉村共同體的機械團結力量式微
J村原有社會結構被打破。首先是血緣聯系變淡:汶川大地震迫使該村村民易地搬遷至統規統建的小區樓棟里,集中后的村民血緣關系弱,人際交往貧乏。其次是地緣關系不緊密:鄉村物理空間邊界模糊,流動性和開放性變強,農民的生產與生活逐漸分離,地震后的J村常住人口不到1000。人的離去導致土地大量撂荒,房屋空置率高,空心化問題嚴重。最后是公共精神不足:個體原子化傾向明顯,加之缺乏公共空間組織活動,獲取個人經濟利益最大化成為個體的主要考慮因素,村民難以達成共識,對集體缺乏認同感和歸屬感。
(二)聯系鄉村社會與國家的中堅力量衰落
作為傳統國家控制鄉村的重要力量,地方鄉紳曾為維持鄉村社會的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現代化推進,鄉村逐漸失去與國家進行有效溝通的渠道。J村一是缺乏領頭雁。村莊越發留不住能人,村支書一職空置了一年有余。二是鄉村權威失落。村民對基層組織的信任感不足,一提及村干部則聯想到“沒素質、吃錢的”(吃錢即撈錢),普遍站在村干部對立面。三是社會組織稀缺。由于村民普遍缺乏集體意識,加之村里沒有帶頭人組織,難以形成自我管理和服務的社會組織。
(三)支撐鄉村共同體的有機團結力量不足
J村從封閉走向開放自由的同時,卻處于市場中的弱勢,村民需要獨自承擔市場風險。一是農業經濟效益低。該村海拔在720米至1637米之間,與其他壩區相比,耕地面積較少,山地土壤條件不佳,不利于大面積種植農作物。二是主導產業破產。受產業結構調整和地震影響,J村煤礦關閉,經濟發展陷入低迷,這種情況持續了近十年。三是土地撂荒嚴重。產業消失促使勞動力外出務工,部分人因為生活失意沾染吸毒惡習。2017年前,該村常住人口1100人中便有60余名吸毒人員。因此,有機力量不但沒有實現J村發展,反而加速了鄉村衰敗。
四、鄉村共同體的重建邏輯
(一)認知邏輯:結合地方規范與公共規則
1.整合鄉村社會內部認知
鄉村社會尚有熟人社會的道德規范和文化傳統,是重建鄉村共同體的主要精神源泉。激活社會內部的倫理規范成為J村的首要選擇。一是設計“同在屋檐下”概念喚醒身份認同。四川陰涼的氣候和獨特的環境催生了屋檐文化,當地人對“大屋檐”有共同的記憶和情懷,“同在屋檐下”的口號可以凝聚人們的共識。二是挖掘優秀傳統文化以再塑美德。J村組織岳、邱、何、丁四個大姓帶頭修訂家規家訓,把30多個姓氏全部搬上文化墻,展示各家姓氏來源和演變歷史;動員打造“忠孝堂”,以鄉賢為帶頭示范,宣講岳飛精忠報國精神。三是重新修訂村規民約。J村制定了16大項75小項村規民約,對弘揚正能量以及有利于村社發展的行為進行加分,個人積分將作為評選“文明之星”、“好鄰居”等8類先進典型的重要參考標準。同時,利用與集體經濟紅利掛鉤等處罰方式抵制不文明行為。
2.嵌入國家外部認知
國家為振興鄉村提供了系列政策引導和制度規范,是重建鄉村共同體的掌舵人。J村結合國家相關任務要求,一是明確“先治理,后發展”理念。J村推翻了建商業建筑的想法:如果村莊里的人都不參與建設,打造網紅建筑沒有持續性。于是,J村決定將治理作為主方向,動員村民找到鄉村的內在價值,挖掘出助推村莊發展的內生動力。二是宣揚“三治融合”的治理思路。J村借鑒“三治融合”理念,從德治入手,利用傳統節日組織活動,讓老百姓熟悉彼此。發揮自治作用,通過民主生活會、壩壩會鼓勵民眾表達需求、表決集體事務、給村干部評分。推動法律下鄉,向村民宣傳法律知識,引進新鄉賢擔任法律顧問。
(二)載體邏輯:創設機械與有機空間
1.搭建地緣機械載體
傳統鄉村依靠地緣的封閉性形成集體意識,挖掘機械的地緣聯系需要重建公共空間。J村建造了文化公共場所和生活公共場所。在文化公共場所上,J村建了小石文化大院,含有日間照料中心、鄉村衛生站、忠孝文化展廳等多個功能區,打造了以忠孝禮義和友善公益為文化主題的家風家訓示范點。在生活公共場所上,J村借力科技,推出“三智能五統一”工作法,提供了智慧生活平臺?!叭悄堋保ㄈ丝诠芾怼⒎展芾砗蜕鐓^管理)通過一個社區智能管控平臺整合了各類社區App,融入門禁識別和志愿服務等多項功能?!拔褰y一”(統一停車場、谷物晾曬區、衣物晾曬區、農具堆放區和洗衣區)讓村民在規定的區域進行活動,密切了人與人之間的聯系。
2.融入市場有機載體
為取得實質性發展,J村積極參與市場分工,依托“四大場域”促進要素流通。J村成立了村集體管理有限公司,借助村集體公司、社會資本、國有平臺公司、金融市場四個平臺讓資金要素良性運轉;結合社區保障激勵資金和村集體公司,采用“集體經濟組織+公司+農戶”的運營模式,實現集體經濟的增量,進而吸引國有公司和社會資本。在項目對接和打造上,J村依托豐厚的自然資源,共整理出600余畝集體建設用地、完成宅基地騰退5宗1600平方米,盤活3880畝閑置農用地、林地,以此連接金融市場。此外,整理空閑宅基地,由村集體出面租用村民閑置的住房,整體改造成民宿,交給第三方公司運營。
(三)行動邏輯:多元主體參與鄉村建設
1.政黨與國家行動
基層黨組織具有戰斗堡壘作用,是重建鄉村共同體的組織保障。J村面對人員流失、村支書一職空置的情況,借助鎮政府的力量召回“領頭雁”Y。隨后,J村積極優化基層黨組織能力,組織村干部到外參觀學習鄉村治理經驗,并全面了解本村村情民意。J村統一著裝,讓工作人員塑造專業、認真的形象;嚴格考核制度,讓村干部每周曬工作,并將群眾對村“兩委”的滿意度納入考核;有序合理分工,將40余項工作內容劃分為10個板塊并落實到人,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登記、追責管理。鎮政府則扮演組織者角色,讓惠農、支農等政策落實到J村,給予其社會治理保障資金,并鼓勵J村創新建設方案、培育自組織、參與“百佳社區”評選。
2.社會行動
生于斯長于斯的村民是重建鄉村共同體的關鍵,J村通過多項措施吸引鄉村社會力量。一是組建人才隊伍。J村將人才引進和培養作為重點工作,著力打造新鄉賢隊伍,明確新鄉賢基本標準,推薦出5位村里有威望的新鄉賢。新鄉賢利用廣闊資源助力鄉村發展,在涉及項目引進、鄉村改造等重大村級事務上建言獻策;組建優秀青年人才庫,定期舉辦鄉村振興愛故鄉論壇會,每年吸引農村領域50余名專家人才參與。二是開展義工服務。J村在開展活動時發掘積極分子,鼓勵其加入社區志愿者服務中心,最終共成立了8支志愿服務隊,注冊志愿者共有300余人,在城鄉環境整治、弱勢群體關懷、社會治安維護上發揮作用。
(四)價值邏輯:激發鄉村社會個性與活力
1.市場內生價值
發展和繁榮是鄉村振興的核心任務,也是J村在優化治理后主攻的方向。J村認識到,要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主體作用,提高效率。在保證基礎農業發展的前提下,J村引進食品加工廠延長農產品產業鏈;通過鄉村造景、民宿運營發展鄉村旅游,以此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拓寬就業渠道,改變了以往村民單一的就業結構,提升村民勞動積極性,提高生產效率和資源配置效率。2021年底,J村吸引了國有公司投資3500余萬元打造鄉村旅游,撬動社會資本投入1100萬元建設新消費場景,集體經濟產值超過千萬元。
2.社會共享價值
利益聯結是鄉村共同體存續的重要動力。J村通過打造共享價值圈,實現四種同享:一是資源共享。J村原有的閑置資源通過融合、活化、轉化和利用,變成了集體資產,民眾對如何處置資源具有發言權。二是空間共享。民宿項目的改造以閑置空房為主,通過設計優化兼容原住民和外來客人,用以住宿、做飯和種植。三是經濟共享。村民以閑置資產入股村集體資產管理公司,最終盈利按照村民30%、運營公司30%,村集體40%的原則進行利益分配,同時村民通過在地就業獲得收入。四是情感共享。以共享民宿的形式,確保來自城市的人深入體驗鄉村生活,與本地人進行情感交流。
五、構建鄉村共同體的內在理路
J村體現的鄉村共同體的內涵是:在既定的共同價值理念下,借助政黨、行政、市場與社會的力量,圍繞資源的生產、生活與公共事務的治理,形成追求風險規避與利益共享的穩定群體。這種鄉村共同體兼具機械團結與有機團結的特征:機械團結立基于中國鄉村幾千年來形成的文化信仰和地方傳統習慣以及村民自治的深入;有機團結立基于國家政策的落實、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由市場的發育。通過認知上的規則約束、載體上的情景創設、行動上的主體實踐以及價值上的目標皈依等四大維度,形成了邏輯閉環并內嵌于國家與社會的彈性空間內,為鞏固鄉村共同體、實現社會的穩定與團結提供了可持續性動力。
(一)認知邏輯下的規則約束
具有正當性權威的規則調節和規范著社會成員的行為,構建了社會秩序。國家自上而下的法律法規是普適性規則,社會自下而上的村規民約則是特殊性規則,將兩者有效結合的治理技術,對兼顧鄉村的共性與個性具有重要作用。傳統鄉村以“禮治秩序”、“倫理本位”和士紳宗族為核心的方式是一種柔性治理術;現代國家的鄉村治理則強調依靠法治和正式權力為保障的剛性治理術。剛性規則如果強制進入鄉村,易引發“水土不服”現象,造成基層治理內卷化,讓鄉村陷入機械狀態、失去地方自主性。地方規范如果排斥國家的結構性力量,則容易滋生混混、村霸等灰色勢力,鄉村活力被抑制。只有公共規則和地方規范良性互動、相互補充,才能激發重建鄉村共同體的動力。
J村在重建鄉村共同體時“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利用“同在屋檐下”喚起村民集體記憶,組織村民修訂家規家訓和村規民約,形成了程序正當、內容合法、形式多樣且被村民認可的地方規范。同時,J村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要求和新型治理理念融于地方規范之中,實現了鄉村規則的整合與再造,為重建共同體行動提供了明確方向。不過,挖掘地方規范并不意味著復古或倒退,而應與時俱進,推陳出新,借助公共規則的權威促進地方規范與公共規則的團結。
(二)載體邏輯下的情景創設
情景亦即“空間”,是在一定規則約束下形成的社會空間,是行動者社會交往和互動的基礎。傳統鄉村以村域物理邊界為限,集體活動和社交行為往往發生在以祠堂、寺廟、茶館為代表的傳統公共空間中。隨著個體從村社集體中脫離,傳統生活型、休閑型、事件型、組織型公共空間退縮,人們的交往活動不再局限于村域。國家在“資源下鄉”時,試圖打造文化廣場、便民圖書館等公共空間,但由于利用率不高而成為了形象工程。鄉村社會試圖恢復傳統公共空間的努力,卻因過度依賴市場而造成了空間分布不均衡、新“贏利型經紀人”產生等問題。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礎上,結合國家和社會的力量重建兼具形式與內容的公共空間,能促進村民之間的交往,凝聚鄉村社會共識。
J村營造情景時,充分結合當地民居特色、現實需要和人口結構特征,打造了集美觀性與實用性、公共性與私密性、保護性與發展性相統一的空間,為村民提供了交流、協商和就業的場域。這種場域突破了傳統空間的物理邊界,在空間尺度上表現為家戶、小區、村域、城鄉之間的交流與互動,增加了團結的層次性,也豐富了鄉村共同體的空間內涵。故而,鄉村的公共空間跳出了對社會“私域”和國家“公域”的劃分,既有個體之間非正式的交流,也有國家權威對社會的動員和規范,使得社會與國家在此空間內達到不同層次的動態平衡,穩固了個體、社會與國家的團結關系。
(三)行動邏輯下的主體實踐
多元主體參與是重建鄉村共同體的關鍵因素。社會團結需要共同體所涉主體基于共同目標和互相信任,利用各自的優勢資源進行合理分工和協作,提供組織保障、人力基礎和智力支持。在一定時期內,國家權力主體滲入鄉村后引發了社會失序現象,村民自治也并未因為國家退出而發揮作用,反而使得鄉村治理主體弱化。加之村集體的利益聯結作用式微和鄉村權威失落,讓本就脆弱的鄉村共同體搖搖欲墜。重建鄉村共同體,既不能過度依賴國家力量,也不能任憑鄉村社會自生自滅,而要通過構建鄉村治理共同體,讓黨委領導、行政有效介入、市場主體配合、村民自治實踐為構建鄉村共同體提供協同共治的動能。
J村凝聚了多元主體的觀念共識,在堅持黨建引領的前提下,基層政府、村“兩委”、村民和村級社會組織共同參與。同時,與市場主體合作,強化多元主體間的利益聯結。J村的實踐展現了“政黨-國家-市場-社會”的治理視角,為構建鄉村共同體提供了可行的治理方案和力量源泉。因此,重建鄉村共同體需要讓參與主體各就其位、各司其職。政黨是組織者,國家充當利益協調者和服務者,市場和社會是主要的參與者,四者并不存在絕對的從屬關系,而是為了達成團結而相互合作與協調的有機網絡。
(四)價值邏輯下的效果皈依
價值取向引導和調整著主體的行動,不同的價值取向會產生差異化的實踐效果。市場效率優先的價值導向,致使鄉村要素向城市單向流動,形成了長時期的城鄉二元分割局面,嚴重阻礙了鄉村的發展,弱化著鄉村共同體的聯結。在鄉村社會內部,出現了種植大戶、個體工商戶和私企等新主體,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成為農民個體的主要價值偏好,人與人之間的異質性增強。在缺乏有效的利益分配和協調機制的情況下,個體需自行承擔失業或滑向貧困的風險。在鄉村振興戰略導向下,需要實現由片面追求經濟效率優先向兼顧效率與公平、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和共同富裕的價值轉向。
J村積極融入到市場機制中,通過發展共享民宿和鄉村旅游壯大集體經濟。在追求效率的同時兼顧公平,以競爭性的方式鼓勵村民在地化就業;以制度化的方法平衡村民間的收益,將分配比例寫入集體經濟章程,保證村民基本利益分紅。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價值取向,促進了城鄉要素的雙向流動,讓鄉村形成了新的利益共同體,有效保障了村民的自由平等權利,提升了村民有效參與鄉村共同體建設的活力和村民共同承擔市場風險的能力,激發了個體創造力。
(五)邏輯閉環催生團結
在國家與社會單一悖論體系下,以規則約束、情境創設、主體實踐和目標皈依為邏輯主線,借由最終的價值實現作為一種激勵反饋,形成了具有可持續性的邏輯閉環,協同構成了重建鄉村共同體、促進社會團結的彈性空間。在此空間下,規則是行動指南,情景提供了行動平臺,主體則是行為產生的要件,效果是評估行為的重要標準。這有利于促成鄉村共同體建設的結果,對重建行動產生正向激勵,肯定了行動指南的正確性、行動條件的完備性和行動主體的能動性。四種邏輯內嵌于國家與社會型構的共同體空間中,任意邏輯都印刻著國家與社會兩股力量相互配合和協調的痕跡,是聯結起國家與社會的本質機制,也是支撐團結系統的結構性條件。
進而言之,源自國家權威的公共規則與具有歷史延續性的地方規范相結合的方式,不同于集體化時代的機械式整合,它保留了更高層次的集體認知——國家認同,借助鄉村機械式地緣的公共空間回歸和市場有機分工的平臺,以及政黨領導、行政支持、社會協同的多元力量,國家認同向下逐級傳導并演化為對鄉村社會和村集體的認同。如此一來,國家能夠讓全社會在認知上保持同頻,讓個人較為充分地融入集體,同時保留社會韌性和個人特性。這種社會團結已經超越了涂爾干意義上的機械團結與有機團結的內涵——“機械”與“有機”只是社會團結的手段,規則、場域、主體和價值的結合拉近了鄉村社會與國家的距離,原本疏離的個人、村社、城鄉之間得以整合。鄉村共同體因此突破了物理邊界,促成了社會治理共同體中不同層次的團結。
六、討論與結論
滕尼斯和涂爾干都認為共同體立基于不可磨滅的關聯性存在。從結果導向看,涂爾干對“機械”與“有機”的劃分標準,是看個人的自由與個性是否得到充分保障,個人是否有達至團結目標的主動性和行動力。在此意義上,人民公社與“鄉政村治”的實踐,都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個體積極性;鄉村日益空心化與城鄉差距的擴大,也讓大多數農民失語,鄉村社會前后都處于機械狀態中,這時的共同體是缺乏活力的。為此,我們理應超越涂爾干對“有機團結”和“機械團結”的內涵預設,不能用“機械的狀態”否認“機械的手段”。換言之,雖然一定時期內國家權力的強勢進入抑制了社會生長,但無法以此判定國家對社會的整合力量就是消極的。同樣,社會自由生長導致的不均衡影響著社會團結,也無法否認社會分工的有效性。概括地說,“機械”或“有機”無非是實現社會團結的手段,無論是國家整合還是社會激活,如果不能擺脫國家與社會的二元對立關系,都會使鄉村共同體滑向“機械的狀態”,讓鄉村社會喪失個體的活力和創造力。
中國傳統鄉村的共同體建立在涂爾干所述的機械手段上,它以血緣、宗族為基礎,以自然村的物理空間為邊界,以地方精英為支柱,形成了鄉村社會長期穩定的局面。伴隨著國家基層政權建設和鄉村卷入市場的開始,有機手段逐漸發揮作用,鄉村社會相對封閉的權力結構被打破,基層市場共同體范圍擴大,鄉村加入市場專業化分工并實現了一定程度的發展。但由于強調兩種手段的分立,鄉村共同體都遭遇了打擊而陷入難以持續的窘境。從現實來看,如果鄉村社會沒有國家支持,即使內生力量被激活,也終將有枯竭之日;如果國家整合沒有鄉村支持,即使提供了外部保障,其合法性與可持續性也值得懷疑。因此,應該把國家與社會視為單一悖論體系中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促進的兩個組成部分。作為手段的“機械”與“有機”也不是非此即彼的替代關系,二者理應是功能互補、相輔相成的整體。
J村實踐表明:由國家與社會相互耦合而構成的彈性空間,容括了認知、載體、行動和價值四大邏輯,通過規則約束、情境創設、主體實踐和目標皈依以及激勵反饋形成可持續的閉環,為重建鄉村共同體提供了有力支撐。這種互構式的鄉村共同體與傳統的鄉村共同體已有明顯不同:新型鄉村共同體打破了鄉村社會與國家的區分界限,回避了必須在國家與社會之間分出強弱的問題,改變了試圖用機械或有機的手段代替團結目的的嘗試。它兼顧了國家與社會的正向促進功能,有機融入了政黨和社會的力量,通過逐級向下的認同、空間的創設、主體的合作、關系的協調和結果的共享,促成了團結系統的生成。這是一種具有包容性的、富有生機和可持續的鄉村共同體,它能為實現社會團結、推動社會治理共同體奠定堅實基礎。
(作者王敬堯系四川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地方治理研究;董詩藝系四川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研究生。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社會主義研究》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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