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家在浙江省仙居縣城西約40公里的北山腳下的一個叫西沿的小村莊。這個自然村只有12戶人家,約50個人口,是行政村中的一個村民小組。村中年輕人大多在外打工做生意,一年中,只有過年才回家,鄰里間一團和氣。我在這里長大,18歲時出外謀生,但每年都回家過年。因為我的戶口不在村里,來老家只是看父母或是休閑,與村民們從無瓜葛,村民們與我格外親切。在我的印象中這里山清水秀,鄉民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民風純樸,與世無爭,真是世外桃源。
2016年的春節前,我照樣回家過年。但是,這一年,在家里聽到一村民與村民小組組長之間標的僅為950元錢的公私夾雜的小糾紛,從中可以看出農村社會的亂象。
分田沖突
事情要從2年前說起。2014年正月,西沿村民自發進行了土地調整(俗稱分田)。曾當過行政村(當時叫大隊)黨支部書記的周朝在外做生意多年,2013年底至2014年初有一段時間在家里休息,想解決一下村里長期存在的土地調整問題。周人脈廣,有正義感,有號召力。在村民小組組長陳豪抵制的情況下,周取得鎮、村干部支持,聯絡村民張金、張龍、張飛、張亮,進行人口和承包土地核對,調整了承包地;調整后,這5戶的承包地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至于村賬清算,因陳豪抵制,未能進行下去。
我想,陳豪作為自然村的村民小組組長,土地調整這樣的大事為什么抵制、不參加?據說,陳豪種著自家的田,也種著不少公田,公田種不過來就轉租給別人種,幾十年來從未給集體交過提留,在他眼中,公田與他家的責任田沒有區別;他是既得利益者,土地調整就減少了他侵占的利益,他就硬抗,抗不了就消極的不參加。
工資異議
期間,下畈有一段路損壞了要修,當時陳豪作主,定額4.5工,每工100元,共450元,做好就付款。周朝等5人路做好后,陳豪給張亮一張2006年1月27日的信用社“定活兩便”存單,面值980元,就是張亮2005年豎屋后交給組集體的“宅基地使用費”。張亮收到存單時,按陳豪要求,給陳豪寫了一張“存單領條”。之后張亮就去廣西養蝦了,妻子因家里有事未一道出門。
2014年3月17日,周朝等5人完成修路后支取工資,他們認為做路工資450元,而存單有980元,還余530元,這些天大家分田分了四五天,就每人預支100元的分田誤工工資(共500元),合計950元。因有980元的存單在手,張亮的妻子就自己拿出現金950元給大家發了工資。此后,張亮老婆也去了廣西養蝦。
事后,陳豪對這5人每人預支的100元分田誤工工資有異議。
這里我有一個疑問,張亮又不是出納,為什么要由張亮經手發工資呢?據說是村里多年來也沒有出納、會計,就是組長陳豪一個人在管事;因為用于發工資的錢是8年前張亮存入銀行后交給陳豪的存單,由張亮去銀行領款較為方便。
2014年下半年,張亮夫妻養蝦回來,在家約3個月,也沒有去把這張存單的錢領出來。過年后又去了廣西養蝦。
騙取存單
張亮在廣西養了兩年蝦,沒賺到錢,在那里同伴養蝦的人也大多沒賺到錢,對養蝦致富失去信心,想轉行另尋生意。2015年11月上旬,張亮養蝦回家。一天,陳豪來張亮家,說醫療保險費要交了,你保不保?張亮說要保。陳豪說保費每人230元,你家有3個人口,共要交690元;另外你去年的存單錢領來了嗎?如果還沒有領,讓我去領。張亮想,存單面額980元,發工資950元,還有余30元;錢已經存了快10年了,也有點利息,陳豪貪小頭,反正給我950元錢就行了。于是,張亮說,錢還沒有領,存單給你,你要給我950元錢;醫療保險690元由你代交,給我260元就行了。陳豪說,我家錢在老婆管,她現在不在家,等她回來給你。張亮就找來存單和發工資的賬單交給了陳豪。
因貪說謊
張亮在家約一個星期。11月16日,夫妻倆在椒江開了一間小吃店,重操舊業。
張亮到椒江后不久,大約也是一個星期左右,陳豪給張亮打電話,張亮當時有忙未接,一會回電話給陳豪。陳豪說,存單到銀行領不出錢,醫保費690元向你老丈母(垟莊村,離西沿約5里)拿來了。張亮說那你把存單還給我。陳豪說,存單到皤灘不能領,到橫溪也不能領,領不出錢,等于廢紙一張,我撕掉了。張亮立即上了一股無名火,說存單撕了,紙碎也要還給我。陳豪不等張亮說完就掛了電話。
張亮立即打電話要丈母娘去向陳豪要存單,他丈母娘說還是你自己回來后同他說。張亮又打電話給姐姐張麗(嫁在鄰村),讓她去要存單。張麗就到西沿向陳豪要存單,陳豪堅稱存單已經撕掉了,只拿出張亮發放950元工資的賬單。兩人就發生了口角。這時,陳豪的妻子給嫁在城里的小女兒陳燕打電話。陳燕就給張麗打電話,說不要與她父親吵,錢由她出,她把錢交給她母親,由她母親交給你。就這樣,這事就暫時擱下了。
轉眼年關將近,2月4日,農歷12月26日,張亮從椒江回家過年。晚上,張亮去向陳豪要錢或存單。陳豪不給,說存單沒有,錢也沒有。兩人立即吵了起來……
2月5日,陳燕來到西沿。張亮叫來姐姐張麗去陳豪家與陳燕說話。陳燕說由她自己同張亮說。一會兒,陳燕來張亮家,說等她在外地做生意的大哥陳武明天回來再說。2月7日,除夕夜,陳武等五六個人若無其事的來張亮家串門。張亮看他們沒有“意思”,就把陳武一個人叫到旁邊說事。陳武說這事不知道,張亮作了簡單介紹,陳武沒有表態。
平安的過了年。除了老人,年輕人初二三都出去拜年。陳豪的兒女們過完年也都各自散去了。張亮見沒動靜,就去找村干部要求解決。村干部說,陳豪說存單撕了,你可以先去信用社把存單掛失,然后把款領來不就得了。
正月初六,也就是2月13日,我離開了老家,回到城里,第二天要上班了。但對張亮與陳豪的事態進展情況仍在關注。
2月18日,張亮去信用社掛失。埠頭信用社的副主任接待了他們。副主任說這樣上十年的“定活兩便”存單很少見,經過認真地查找,終于找到了:該存單已于2015年11月15日在埠頭鎮信用社領走了,本金980元,利息135.04元,合計1115.04元。經辦營業員還清楚記得是一位“老大爺”領去的;據她描述,這位老大爺不是別人,就是陳豪。也就是說,陳豪電話對張亮說存單撕掉了的時候,已經領到錢了;為了貪沒這筆錢,陳豪一直在說謊。這下子把張亮氣得說不出話來(這里我有一個疑惑:陳豪不知存單密碼,怎么會領出錢呢)。
案了事未了
當晚,張亮約了張金、張龍,一起到陳豪家理論。陳豪見勢不妙,躲了起來,他老婆急得走進走出。張亮等人見不到陳豪,只好作罷;第二天再次向村干部反映,要求解決。
村干部找陳豪談話,陳豪說,村小組沒有集體經濟,就只有張亮這張存單980元錢,多年來他當組長的誤工報酬都沒有領過,周朝等5個人分田的幾天誤工就把這筆錢分了,不合理。村干部說,你當時答應過的450元做路工資總要付吧。陳豪說,張亮比他小一輩,沒大沒小的與他吵嘴,他愿意錢付出去就付出去,我就不給他了。村干部意識到,如果這樣頂下去,可能出大問題,于是繼續做工作……
繼續工作無效。2月21日,村干部自己拿出450元錢作為“做路工資”交給張亮,讓張亮自己把大家“預支”去的500元“分田誤工”收回來(事后,該村干部打電話告知過年后已經回到外地做生意的陳豪的二兒子陳華,說錢是我拿出來給張亮的,還不還給我是你家的事了)。
那500元錢張亮當然要向大家收回,但收回不易;不管收回與否,本來是張亮與陳豪兩個人的矛盾,變成了陳豪與5個人,還有村干部的矛盾了——這個村民小組長今后的工作還能繼續做下去嗎?
(本文人名和部分地名為化名)
作者單位:浙江省仙居縣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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