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干部離任,不僅要審“經濟賬”,如今更要審“生態賬”。2015年江西省新余市在全省率先探索試點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目前已經完成對該市渝水區原區長和市環保局原局長的“生態審計”。 (人民日報 3月21日)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它關乎一個地域未來發展的長遠大計,是民生之基、民心所向。而良好的生態環境也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領導干部離任時,不僅要審“經濟賬”,還要審“生態賬”,無疑是踐行十八大報告中提出的“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給自然留下更多修復空間,給農業留下更多良田,給子孫后代留下天藍、地綠、水凈的美好家園”的目標愿景。筆者以為值得一贊。但離任“生態審計”未必能成為保護生態環境的“殺手锏”,要達到標本兼治,不亡羊補牢,除了建立長效機制,試行跟蹤追責,編制資產負債表,更得把監督提早上前一步。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其實,近年來,一些地方在不正確的發展觀、政績觀的影響下,對許多環境污染事件總以遮遮掩掩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態度和方式來處理,或有案不查、有罪不究,或降格處理、以罰代刑。甚至還有個別執法人員徇私枉法,利用職務之便為破壞環境的違法企業大開方便之門,牟取一己之私利,不在少數。因此,對領導干部離任依靠林業、國土、環保、水利等部門業務進行的“審山、審水、審空氣”,是一項得民聲、體民意的做法,是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的重要保障。但要真正改變生態環境這個由社會結構、社會過程和社會成員的行為模式長期累積而成的社會沉疴,不僅是一個技術性問題,還需要監督持之以恒。
誠然,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任務艱巨,難度頗大。因為環境污染不是一個人就能造成的,它的嚴重后果具有多重因素,有遺留問題,也有新生問題,具有相當的復雜性。實行離任審計是痛下決心,是從領導干部到民眾,讓所有的人意識到,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無人能置之度外。通過生態審計建立起尊重自然,順應自然,增強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氛圍,切實履行好呵護環境的責任。因此“生態審計”,既要靠“思想引導”,又要靠“制度約束”,堅持“一竿子插到底”,防止“按下葫蘆瓢起來”的現象,要把監督的長效機制,兼容到當地發展的愿景和近景規劃中,才能打好治理生態環境的“攻堅戰”,還老百姓青山綠水。
不得不說,離任“生態審計”是讓領導干部增強居安思危的憂患意識,樹立責任觀念,時時繃緊保護環境的弦。但不能只審計、無所作為,心動更要行動。要從機制上的促進與約束;也要改變畸形的gdp政績觀考核,加大環境和生態的考核比重,扭轉一些地方政府和主要領導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追求經濟發展的沖動;還要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實現地方經濟區域和整體發展成為“一盤棋”,促進產業優化升級;更要多措并舉,統籌兼顧,真正在“科學發展和協調發展”上有所作為,防止陷入“審計——整治——回潮——再審計——再回潮”的怪圈。確切的說,要遏制地方經濟發展中急功近利、顧此失彼的思維短板。
建立良好的生態環境,絕不是一日之功。呵護環境、共享美好環境,需要每個人日常的點滴善舉。離任“生態審計”應該成為生態文明建設一項長期任務,只有起點,沒有終點。相信有了各級職能部門長期不懈地監管與整治,民眾的廣泛參與,有了“經濟賬”“生態賬”雙管齊下,定能規避早前“邀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邀請局長喝“黑水”、請環保人員入住難聞小區的尷尬事件,真正做好守住環境保護的底線,守土有責。
(作者單位:四川北川縣組織部)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