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一曾寫了篇《活著的理由和活法》,討論的是莎士比亞筆下的丹麥王子的著名命題的中國回應。于是,談到了魯迅的《孤獨者》所提出的三個層次的“活著的理由”:為自己活著,為“愛我者”活著,為“敵人”活著;談到了我們那一代人曾經面臨的“活,還是不活”的問題:一旦被宣布為“敵人” (右派、壞分子、現行反革命等等),就既剝奪了你“活著”的一切理由,又不讓你“不活”,讓你長時期地處于“不死不活”,“活著等于死”的狀態。討論的重點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支撐著人活下去的理由、力量是什么?于是,談到了信念的力量、愛的力量、人性的力量等等。又談到了那個時代許多人都有過的遭遇:當以戴罪之身,被遣送回到農村,卻得到了意外的保護。房東老大爺召集全家,鄭重宣布:“大姐(大哥)不是‘分子’。是‘落難之人’,你們要善待她(他)。” 這里,體制的邏輯——“鎮壓一切階級敵人”,受到了民間倫理邏輯——“善待一切落難之人”的抵制。而這樣的民間生活倫理又是鄉村文化長期熏染的結果:在民間戲曲里,就有不少這樣的善待落難者的故事。在文章的結尾,我談到了民間社會老百姓日常生活倫理和邏輯的力量,鄉村文化的力量:“它是中華民族文化傳統中所固有的,經過長期的文化滲透,已經扎根在普通民眾精神結構的深處。在那些時刻需要面對‘活下去,還是不活’的問題的嚴酷的日子里,它事實上成為體制的控制的反力,對總體的有效性構成了無形的破壞和削減。”鄉村社會也就成了那個時代受難者的庇護所,是他們可以回去,哪怕是暫時喘息的生活和精神的“家鄉”。我由此得出的結論是:民間鄉村文化“它不顯山,不露水,甚至不易被察覺,卻又是極其頑強的。而且這最終的勝利者仍是這平民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倫理,或者說,歷史總要回到這塊土地上的大多數人的生活邏輯上來”。——這樣,我的文章也終于有了點亮色。
不料,這兩天,我在讀《中國鄉村教育的問題和出路)這本書稿,準備為之寫序時,卻遭遇了新的尷尬:我突然發現,在當下中國的現實中,這一點“亮色”也成了問題:我還是太樂觀了——
鄉村教育和文化的危機
收入《鄉村教育的問題與出路》的中央黨校課題組的調查報告告訴我們:西部農村教育“用‘凋敝’這個詞來形容,一點都不夸張”。我們總是在夸耀已經“基本上普及”了九年制義務教育,且不說這是一個虛數,水數,就算真的“基本普及”了,也掩蓋不住一個事實:15%的人口——大約為1億8000萬人 ——所居住的地區遠沒有普及,這也就意味著每年有數百萬的兒童作為共和國的公民難以享受他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而另一個事實也不容忽視:“從1986年《義務教育法》頒布之后,到2000年‘基本普及’之前的15年間,總計有1億5000多萬少年兒童完全沒有或沒有完全接受義務教育。”如一位作者所說, “這一龐大人群的一部分顯然在以各種形式顯示著他們的存在:從國家今年公布的‘8500萬青壯年文盲’,到各地以種種暴力手段威脅著社會的低文化層青少年犯罪”(張玉林《中國農村教育:問題和出路》)。這些沉重的事實是不能回避的。
而尤其令人感到沉痛的是,越是教育凋敝,農民越把希望寄托在教育上。但有兩個事實,卻又是更加無情的。一是教育的成本越來越高,教育資源的分配越來越不公平。社會學家告訴我們“一個大學生4年學費大約相當于一個農村居民20年純收入”。不用說西部貧困地區,連基本脫貧的東部地區的農民孩子“大學夢也越來越遠了”(《故鄉:現代化進程中的村落命運》)。于是,就有了這樣的統計:新世紀以來,“農村孩子在大學生源中的比例在明顯下降,與 1980年代相比,幾乎下降了一半”,這就意味著“通過高考,農村孩子向上流動的渠道”的“縮窄”。
社會學家指出的另一個現實是:“出身農村家庭的大學生就業更加困難”,北大的一個調查顯示,“父親為公務員的工作落實率要比農民子弟高出14個百分點”(孫立平《大學生生源農村孩子比例越來越小了》)。這意味著什么呢?農民本來是中國教育的主要承擔者,長期推行的“人民教育人民辦”的教育體制,其實就是“農民辦”,而直到現在,“貧困家庭用于教育的支出仍占其收入比例的92.1%”(《中國農村教育:問題和出路》),也就是說,農民可以說是傾其全力支持了教育的發展;而現在一旦出現了“畢業即失業”的學生就業危機,仍然主要轉嫁到農民身上:這本身就是最大的“不公”。
于是,在當下中國農村就出現了兩個觸目驚心的教育和社會現象:一是大量的學生“輟學”,湖南的一個調查表明,“農村貧困生的失學率高達30.4%”(《中國農村教育:問題和出路》),而且有這樣的分析:“輟學的學生基本上都是1990年代生的那一代,是所謂的真正的長在陽光下的一代。而這一代的父母有的過去還能讀到高中畢業,而他們初中還沒有讀完,接受的教育還超不過他們的父母。”(《農村九年義務調查》)由此導致的勞動者文化素質的下降,對未來中國的發展的影響,確實堪憂。
同時,大批的輟學生和失業的大、中學校畢業生,游蕩于農村和鄉鎮,成了新的“流民”階層的主要來源。如作家韓少功所觀察的那樣,“他們耗費了家人大量錢財,包括金榜題名時熱熱鬧鬧的大擺宴席。但畢業后沒有找到工作,正承擔著巨大的社會輿論壓力和自我心理壓力,過著受刑一般的日子。但他們苦著一張臉,不知道如何逃離這種困境,似乎沒有想到跟著父輩下地干活正是突圍的出路,正是讀書人自救的人間正道。他們因為受過更多的教育,所以必須守住自己的衣冠楚楚的懷才不遇”(《山里少年》)。這就是說,教育資源分配的不公堵塞了農民子弟向上流動的渠道,而城市取向的教育(包括農村教育)又使得他們遠離土地,即使被城市拋出,也回不去了:他們只能成為“上不著天,下不著地”的“游民”。而這樣的“游民”一旦“匯成洪流”成為“流民”,就會造成社會的大動蕩,大破壞:這是中國歷史所一再證實了的。而“游民階層中的腐敗分子”,就成了“流氓”,并形成“流氓意識”,其最主要的特點,就是把維系“父子、兄弟、夫婦、朋友”間的正常關系的倫理觀念“一一打破,又把禮義廉恥,掃蕩凈盡”。這樣的流氓意識對社會風氣的敗壞、危害極大,將造成我們在下文將要分析的民間文化、社會生活的“底線”的失守(參看王學泰《從流氓談到游民、游民意識》)。——寫到這里,突然想起了昨天報紙上的一條新聞:長春農安縣一個農民家庭老老少少六口人被殺,兇手竟是這家的三兒子,而他就是一個“初中畢業后整日游手好閑”的“游民”,他因受到家庭的譴責而惱羞成怒殺死了自己的父母、兄嫂、妹妹、外甥女(新華社2007年2月24 日電訊)。
問題是這樣的從學校畢業出來的失業游民,又成為某些在校學生心目中的“榜樣”,以至“英雄”。收入本書的《湖南農村留守型家庭親子關系對兒童個性發展的影響》的調查報告告訴我們,家庭親情和教育的缺失,學校教育的無力和無奈,社會風氣的影響,使得許多“留守兒童”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非常消極,他們厭學、逃學,就自然地羨慕那些“整日游手好閑而不缺錢用”,又有“兄弟義氣”的游民、流氓,甚至以此為自己的“奮斗目標”,成了游民階層的后備力量。中國的農民工為了生計奔波,也為城市建設做貢獻時,他們的子女卻面臨淪為游民的危險:這實在是殘酷而不公。而遍布中國農村和城鎮的“游民”,至今還未進入我們的視野,這樣的忽視是遲早要受到懲罰的。
這是我們必須面對的事實:教育不但不能改變農民的命運,反而成為他們不堪承受的重擔。這首先是經濟的重負,即所謂“不上學等著窮,上了學立刻窮”。社會學家告訴我們:“在一些地方已經出現明顯的因教致貧、因教返貧的現象”,“甘肅省2004年抽樣調查顯示,由于教育因素返貧的農戶,占返貧總數50%”(孫立平《大學生生源農村孩子比例越來越小了》)。同時,如上文所說,中國的“畢業即失業”的教育與社會危機事實上是轉嫁到了農民(還有城市平民)身上。淪為鄉村和城鎮流民的農家子女,所帶來的不僅是經濟的負擔,更是不堪承受的精神重負。前述兇殺案或許是一個極端,但其所內含的城市取向的教育和失業帶來的“農家災難”卻具有典型性,給人以驚心動魄之感。
而鄉村文化的衰敗,則引起了許多學者的擔憂和焦慮,而且我發現這些學者有不少出身于農村,他們有著自己的鄉村記憶,和對現實鄉村的直接觀察和體驗,因此,他們的憂慮就特別值得注意。這樣的憂慮主要有三個層面。
首先提到的是“故鄉的傳統生活方式,也是我的童年生活,正在消亡與崩潰”(陳壁生《我的故鄉在漸漸淪落》)。這里既有傳統的以民間節日、宗教儀式、戲曲為中心的地方文化生活的淡出,空洞化(《我的故鄉在漸漸淪落》);也包括曾經相當活躍的,與集體生產相伴隨的農村公共生活形式(如夜校、識字班、電影放映隊、青年演出隊)的瓦解(倪偉《精神生活的貧困》);更有在純凈的大自然中勞作和以家庭、家族、鄰里親密接觸、和睦相處為特點的農村日常生活形態解體的征兆和趨向:生態環境的惡化,家庭鄰里關系的淡漠和緊張,社會安全感的喪失:“鄉村生活已逐漸失去了自己獨到的文化精神的內涵”,人們經常提到的“賭博、買碼、暴力犯罪,這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鄉村社會文化精神缺失的表征”(劉鐵芳《鄉村的終結與鄉村教育的文化缺失》)。
于是,就有了更深層面的焦慮:“傳統鄉間倫理價值秩序早已解體,法律根本難以進入村民日常生活,新的合理的價值秩序又遠沒有建立,剩下的就只能是金錢與利益。”(《鄉村的終結與鄉村教育的文化缺失》)如論者所說,“農民對自我價值的認知完全趨于利益化,錢成了衡量自我價值的唯一標準”,“消費文化已經成為農村社會的主宰性的意識形態,它對生活以及人生意義的設定已經主宰了許多農民尤其是農村里的年輕人的頭腦”(《精神生活的貧困》),由此帶來的問題自然是十分嚴重的。于是就有了“作為文化——生命內涵的鄉村已經終結”這一根本性的憂慮。
而“鄉村作為文化存在的虛化,直接導致鄉村少年成長中本土資源的缺失”,“鄉間已經逐漸地不再像逝去的時代那樣,成為人們童年的樂土”。如今的鄉村少年他們生活在鄉村,卻根本上無法對鄉村文化產生親合力,歸依感,那已經是一個陌生的存在,而城市文化更對他們十分遙遠,這樣,他們“生命存在的根基”就發生了動搖,成了“在文化精神上無根的存在”(《鄉村的終結與鄉村教育的文化缺失》):鄉村文化的危機和鄉村教育的危機,就是這樣相互糾結著。
這一切,自然對那些曾經感悟,至今仍依戀鄉村文化的知識分子產生巨大的沖擊力。一位作者說:“我已經無家可歸”,“我在城市是寓公,在家鄉成了異客”(《我的故鄉在漸漸淪落》)。——這樣,無論在鄉村少年身上,還是在農民工那里,以及這些出身農村的知識分子這里,我們都發現了“失根” 的危機:這是發人深省的。
而我們的思考和追問還要深入一步:鄉村文化的衰落,鄉村教育的文化缺失,對我們究竟意味著什么?
“底線”的突破,“活著的理由”又成了問題
最近,社會學家孫立平在《同舟共濟》2007年第二期上發表了一篇文章,談到了“社會生活的底線”問題。如孫立平先生所分析,所謂“底線”,“實際上是一種類似于禁忌的基礎生活秩序。這種基礎生活秩序往往是由道德信念、成文或不成文的規則、正式或非正式的基礎制度混合而成的,這樣的基礎秩序是相當穩定的,甚至常常具有超越時代的特征。它平時默默地存在,以至人們往往忽略了它,甚至在大規模的社會變革中,政權更替了,制度變遷了,這種基礎的秩序依然如故。比如‘不許殺人’的道德律令,體現誠信的信任結構等,在社會變革的前后幾乎沒有大的差別”。在始終以農業社會為主體和基礎的中國,鄉村文化,它所內含的民間倫理、價值觀念、生活邏輯、基本規則、規范,所建立的基礎秩序,實際上就是這樣的“社會生活的底線”的載體。因此,今天我們所面臨的鄉村文化的衰落,就具有了非同小可的嚴重性,它意味著孫立平先生所說的“社會生活的底線的頻頻失守”,“社會生存的基礎正在面臨威脅”(《這個社會究竟什么地方出了問題》)。
于是,就產生了我的問題和恐懼:今天的中國農村,還能夠成為“落難者”的庇護所和家鄉嗎?不能了,因為“善待落難者”這樣的民間倫理已經蕩然無存,人和人的關系早已利益化了。是的,我在正月初一寫的文章里,還在說:“最終的勝利者仍是這平民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倫理,或者說,歷史總是要回到這塊土地上的大多數人的生活邏輯上來”;而現在,我又必須面對一個無情的現實:這樣的民間日常生活倫理、邏輯正面臨著解體的危險。這是一個釜底抽薪的根本性存在危機:這個社會出了大問題了!
我又想起了《巧家有個發拉村》的作者向我們提示的歷史教訓和警告:“只要問到發拉村何以會如此窮困,群眾都不假思索:‘1958年大煉鋼鐵造成的。’”這就是說,大煉鋼鐵破壞了人和自然的和諧,破壞了生態平衡,毀滅性的自然破壞,使農民“喪失了生存的(物質)基礎”,“代價是觸目驚心的,如今的四代人已經殃及,以后還要殃及多少代,就說不清了”。而今天,這樣的自然生態平衡的破壞還在繼續,而我們又開始了文化的破壞,而且是基礎性的文化的破壞,導致人與人關系的生態平衡的破壞,人的生命存在意義的瓦解,以至于在體制統治的嚴密性達于極致的時代仍保持相對穩定的民間日常生活倫理都發生了動搖,這樣的破壞,可能是更為根本的,那么,它將要殃及的,會是多少代人呢?真是“說不清了”。
想起“父母造孽,子孫遭殃”這句俗話,我真不寒而栗:面對我們自己造成的鄉村民間文化、教育的破壞,社會生活底線的突破,是不能不有一種罪惡感和負疚感的。
而當人的生命存在意義一旦瓦解,人“活著的理由”就成了問題。這就說到了這些年日趨嚴重,卻未能引起深入思考的“自殺”問題。劉健芝女士在收入本書的一篇文章里,提到“自殺的人群里面,幾乎農民都是排第一或第二位”的問題,據說這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鄉村建設的另類經驗》)。我們這里經常聽到的,還有青年學生(特別是大、中學生、研究生,其中有不少是農家子弟)的自殺。其中有一個報道,特別讓我感到震驚:一個研究生,在自殺之前,曾列表說明“活下去”的理由和“不活”的理由,結果前者的理由不敵后者,于是他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前文提到魯迅說的三個層次的“活著”的理由:為自己活著,為愛我者活著,為敵人活著,在日常生活倫理、邏輯被顛覆以后,確實都成了問題。當人僅僅為“錢”活著,缺少精神的支撐的時候,就隨時會因為生活遇到挫折,物質欲望不能滿足而失去活著的動力。而親情關系淡漠,功利化,家庭情感功能退化,當孩子感受不到,或不能強烈地感受到父母、親人的愛時,也必然導致“為愛我者活著”的動力的喪失。因此,我讀到以下一組調查數據時,確有毛骨悚然之感:在留守兒童中,“38.4%的認為父母不了解自己,20%的認為與父母在一起的感覺很平常,7.4%的甚至不愿意和父母在一起”(《湖南農村留守型家庭親子關系對兒童個性發展的影響》),連和父母都“形同陌路”,真不敢想象這些孩子將來的人生之路將會怎么走。這豈只是農村兒童的遭遇,在城市里,愈演愈烈的應試教育不是把親情關系絕對功利化,而導致一個又一個的“殺母弒子”的家庭悲劇嗎?今天,逼著人死的“敵人”大概不會很多;但因為生存的基本條件匱缺或被剝奪而走上絕路的,卻時有發生,這在農民的自殺中,大概要占相當的比例。更致命的是人與人關系的淡漠,當人覺得個人生死和他人、社會無關,自己的生命毫無價值,甚至沒有人需要自己活著時,也會喪失“活著”的動力。
今天青少年的輕生,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們的童年是被剝奪了的:當鄉村生活不再成為鄉村少年的“樂土”,當城市的兒童幾乎從小學,甚至幼兒園開始,就籠罩在應試教育的陰影里,他們早已失去了“童年的歡樂”,這就意味著他們從來沒有享受過人生的歡樂,而且以后也很難享受生命的樂趣,這也就很容易導致活著的動力不足。
事實就是這樣的嚴峻:鄉村文化的衰落,鄉村教育的文化缺失,都在有意無意地剝奪青少年“活著”的理由,生命的意義和歡樂。而對一個民族來說,自己的后代子孫,能否有意義地、快樂地、健康地活著,可絕不是小問題。
討論到這里,我們大概可以懂得,所謂“鄉村文化”和“鄉村教育”,絕不只是“鄉村”的問題,或者說,如果我們只是在“鄉村”的范圍內,來討論鄉村文化、教育,以及其它鄉村問題,其實是說不清,也解決不了問題的。我們必須有一個更大的視野,一個新的眼光和立場——
如何看待“工業文明”和“農業文明”及其相互關系
這也正是《鄉村教育的問題和出路》一書的一位作者所要強調的:“所謂的價值重建,不可能只是局限在農村社會內部,而必須是整個社會的價值重建。對消費主義意識形態的抵抗,也不應該停留、限制在農村社會當中,而必須在城市和鄉村中同時展開,如果我們不把城市和鄉村關聯起來,僅僅是在農村社會內部尋求局部性的解決,那么,這樣的努力就是根本無效的”,“農村的問題,也不僅僅是農村社會內部的問題,而是整個社會的問題”(倪偉《精神生活的貧困》)。今年年初,我到臺灣參加了一個“城流鄉動”學術討論會,親歷了一場爭論。在第一天的會議上我做了一個關于“大陸知識分子‘到農村去’的運動”的發言,當即遭到了質疑。論者認為,在臺灣,農業人口只占5%,已經實現了城市化與工業化,再談“知識分子到農村去”不過是一種“烏托邦意識形態”的驅動。我在回應時只談到了大陸不可能走單一的“農村城市化”的道路,而必須同時進行“新農村建設”,但對臺灣的農村問題,因不了解情況而回避了。但到了會議的最后一天,我卻聽到了臺灣學者的另一種意見。論者并不否認臺灣農業與農村文化衰敗的現實,提出的問題卻是:這樣的衰敗,真的是“歷史的必然”,真的有利于臺灣的發展嗎?進一步的追問是:“農業”、“農村”對臺灣發展,以至人類發展的意義何在?后來,我在他們辦的刊物上又看到了更明確的表達:“農業是臺灣寶貴的產業”,因此,要“從農業出發,開創臺灣新的綠色農業;從農村出發,開創臺灣有機新的社會未來”。“談農業,必須要與其它產業連在一起想。談農村,也需要連著城市來討論”,“農村,要種植干凈的食物,重新建立新的社區,建立新的城鄉關系,從而建立一個有機的新社會”(羅婉禎《臺灣農村愿景會議參與記》,載《青芽兒》20期)。而且還有關于農業、農村和文化保存的關系的討論:傳統文化“都是在農村的環境下發展而成”,“德國人如果喪失了農村,他們就讀不懂歌德、席勒、荷爾德林的詩”,因此,“臺灣的小孩讀不懂李白的詩”是必然的。“文化不只是幾個孤立的建筑或物件,而是包括了醞釀出它們的自然環境背景與更整體性的歷史空間”,要真正了解傳統文化,就必須接觸農村。結論是:一個不要農業的政府,不保留農業的人,“沒有資格談文化保存”(彭明輝《古籍、生態與 “文化資產”》,《春芽兒》16期)。我尤感興趣的是,作為“過來人”,臺灣學者對大陸農村發展趨向的觀察和質疑:“農民羨慕市民,或因后者有諸多的社會福利保障,有較佳的公共服務設施。這無可厚非,或本應如此。但我好奇的是:農村的現代化,一定就是都市化?而都市化,一定就得是:把原本的農舍、農村全部鏟平?”“農村的發展,僅能是這樣?或是在城、鄉之間,仍有一定的分工和提攜?讓整個社會發展,在更多樣下穩健地向前?臺灣或第三世界國度,過去三、四十年的發展,不也正是城鄉發展失衡,農業持續在‘失血’的情況。這方面的經驗能否成為中國農村發展的參照?不要再重蹈覆轍。否則,將來遭殃或受害的,還是農村和農民”(舒詩偉《投入農村的年輕人》,《春芽兒》20期)。
在我看來,論爭背后有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如何看待和對待“農業文明”(“鄉村文化”)和“工業文明”(“城市文化”),以及它們二者的關系?這也是收入本書的好幾篇文章所要討論的。以農村文明的衰落作為農村城市化(現代化)的代價的主張,其背后是有著三個理論觀念的支撐的:其一,是 “農村”與“城市”,“農業文明”與“工業文明”,“鄉村文化”與“城市文化”的二元對立,二者具有不相容性,必須作出“非此即彼”的選擇;其二,就是論者所說的“文明進化論”:“采集文明、漁獵文明”——“農業文明”——“工業文明”是一個直線的進化運動,后者比前者具有絕對的優越性、進步性:其三,這是一個取代以至消滅一個的過程,后一種所謂“體現了歷史發展方向”的文明,只有通過前一種“已經落伍于時代”的文明的“毀滅”,才能取得自己的“歷史性勝利”。如論者所說,“似乎就是人類文明每一次進步都要拋棄已經取得的所有成果,人們總是站在今天嘲笑過去,為我們今天的一切沾沾自喜”(石中英《失重的農村文明與農村教育》)。應該看到,正是這三個觀念,長期以來,一直支配著我們對文明問題,農村、城市問題的認識,影響著我們的現代化想象,以及社會發展的設計、規劃、行動,以至造成了許多今天我們越來越看清楚的“文明病”。因此,要總結歷史經驗教訓,就必須對這些幾乎不容置疑的前提性觀念,提出質疑。
不錯,在質疑中又出現了另一種傾向,即當面對越來越嚴重的工業文明、城市文化的弊端時,又有人自覺、不自覺地將農業文明、鄉村文化理想化,形成了論者所說的“逆向烏托邦陷阱”(康曉光《“現代化”是必須承受的宿命》)。看起來,這是從一個極端跳到了一個極端,但其內在的“二元對立”的思維方式卻是相通的。其實,這樣的在“農業文明”和“工業文明”之間來回擺動,正是中國革命和建設發展中的一個很值得認真總結的現象,但似乎還沒有進入人們)的視野。不要忘了,“農業社會主義”思想在我們這塊土地上是曾經相當盛行,并成為主流意識形態的,而相應的極端實驗是曾經造成災難的。但我們在糾正和放棄“農業社會主義”道路時,又擺到了根本否定農業文明、鄉村文化,將工業文明、城市文化絕對化的另一端,以未加反省的“城市化”為社會發展的目標,形成了“城市取向”的思想、文化、教育路線,并成為新的主流意識形態。而且相應的實踐已經弊病叢生,我們在上文所揭示的許多災難性的問題都是有力的證明。而我要指出的是,無論是過去的“農業社會主義”,還是今天的“城市取向”,所造成的災難性后果,都主要是由農民來承擔的:中國農民的命運,實在是“多災多難”。
因此,我們要真正走出在“鐘擺”中不斷損害農民利益的怪圈,就要如一位作者所說,必須根本改變“非此即彼的思維方式”,跳出“現代化 /反現代化”(它內含著“工業文明/農業文明”、“城市文化/鄉村文化”等一系列的二元對立的概念)的思維模式(《“現代化”是必須承受的宿命》)。這確實是問題的關鍵。我們應該以一種更為復雜的眼光、態度和立場,來看待歷史與現實的各種文明形態,首先要確認:它們都是在“自己獨特的歷史過程中生長起來的”,都是“在長期的生產與生活實踐當中所創造與憧憬的理想的生存狀態和生活形式”,因而都有“自己的獨立存在的價值”,而且都積淀了某種“普適性”的價值(如農業文明對人與自然關系的和諧,和人與人關系的和諧的強調,工業文明對科學、民主、法制的強調,等等)。但同時,又各自存在著自己的缺憾和問題,形成某種限度,也就為另一種文明的存在提供了依據。也就是說,各種文明形態,既是各不相同,存在矛盾、沖突,相互制約,又是相互依存和補充的。由此形成“文明的多樣性”和文明的“生態平衡”(石中英《失重的農村文明和農村教育》)。
我們要創造怎樣的生存狀態和生活方式
問題正是這樣:“什么樣的生活是一種好的生活?”或者說,作為現代中國人,我們要追求、創造怎樣的生存狀態和生活方式?并建立怎樣的價值理想和理念?這其實是我們討論“鄉村文化、教育的重建”(它的背后是整個中國文化、教育的重建)所內在的根本問題。康曉光先生說得很好:“我們在面臨這樣一些問題的時候”,必須在“理想主義和現實主義之間尋求一種平衡”(《“現代化”是必須承受的宿命》)。我們必須堅持理想主義:作為人類文明的繼承者,我們自然要超越于農業文明和工業文明,對兩種文明所積淀的人類文明的普適價值都要有所吸取,同時對其各自的缺憾有所警戒。這樣就能夠在兩種文明,兩種文化,城鄉之間尋找互補與平衡。做到前引臺灣朋友文章中所說的“多樣下的穩健”發展。
收入本書中的許多文章,在我看來,都是在理論與實踐上對這樣的“互補與平衡”,這樣的“多樣下的穩健發展”道路的探討。如賀雪峰先生所提出的“低消費(可以說是低污染、低能耗),高福利”的“生活方式建設”,以及在提高“城鎮化率”的同時,進行“新農村建設”,保留城鄉二元結構,但不是相互對立,而是相互溝通、補充,農村成為“可以回得去的富有人情味和生活意義的‘家’”,農民(以及市民)可以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的設計(《新農村建設和中國道路》),盡管還需要經過實踐的檢驗,但它確實跳出了既有的思維模式,提供了一種新的選擇。
當然,同時我們又必須有現實感:毫無缺憾的選擇是不存在的,我們所說的“互補”、“平衡”都是一個動態的過程,需要在實踐中不斷進行調整和探索。但就已有的實踐看,這樣的“互補”與“平衡”又是可以實現的。劉健芝女士在她的文章里所介紹的印度的“民眾科學運動”的經驗,就很有說服力:他們一方面充分吸取了工業文明的科學精神,“以科技作為手段來幫助農村提高生產,改善生活”,又對工業文明所容易導致的“人的自大”的“科學主義”持清醒的批判態度,把科學發展中的“生態問題”放在突出的地位,這背后就有農業文明所強調的人和自然的和諧的理念。對“消費”問題也同樣如此,在強調提高農民的消費水平,以充分滿足農民的物質與精神需求的同時,又提出“消費是為了我們的需要而不是為了我們的貪婪”,避免走向“消費主義”的極端(《鄉村建設的另類經驗》)。
這樣的“另類經驗”,顯示的是“另類思路”。也就展示了“另一種可能性”。而值得注意的是,這樣的另類經驗是產生在鄉村建設的實踐中的,如劉健芝女士所強調:“在紛亂的形勢下,還是有一些東西保留著,就是在百姓中間,在庶民中間,在農民中間,在原住民中間,還零星地存在一些痕跡,還堅持創造一些東西。”也就是說,我們不能把鄉村社會,把農民看作是一個需要救濟、改造的對象,看作是一個包袱,而要看到那是一個巨大的財富,是一個寶貴的精神資源,一個提供新的想象力的創造源泉,是一個創造新的存在、新的可能性的廣闊天地。因此,“鄉村建設是關乎所有人的,不簡單只是一個農民問題”(《鄉村建設的另類經驗》)——當然,我們也不可把它絕對化、唯一化。
鄉村文化、教育的重建
現在我們可以把討論回到“鄉村文化、教育的重建”上來。
首先是我們需要怎樣的“重建”?如前文所闡述,“重建”問題的提出,是因為鄉村文化的衰敗和鄉村教育中鄉村文化資源的失落。因此,談 “重建”自然首先是一個“重建鄉村文化的尊嚴”的問題,要重新確認鄉村文化在整個社會、民族文化中的價值和地位,重新確認鄉村文化作為鄉村教育和整個國家教育的文化資源的價值和作用。而把文化重建和教育重建聯系起來,也包含著從鄉村教育人手,強化其對鄉村文化的“庇護和培育”功能的設想(劉鐵芳《鄉村的終結與鄉村教育的文化缺失》)。如石中英先生所說,引導農民和他們的后代“正確理解他們所生產、所傳承、所享受、所創造的文明”,并作為基本的精神資源一代又一代地傳下去,應該是農村教育的基本任務(《失重的農村文明和農村教育》)。在我看來,這背后更有一個以和大地血肉相連的鄉村作為“精神家園”的深刻內涵:而為年輕一代營造這樣的精神家園,培育這樣的生命存在之“根”,正是鄉村教育帶有根本性的功能。
同時提出的是“文化下鄉”的問題,即將更廣闊的外部文化資源引人鄉村文化生活,并與本土文化相融合,以拓展和豐富鄉村文化的內涵(《鄉村的終結與鄉村教育的文化缺失》)。在我看來,本土文化資源的發掘、培育,和外部文化資源的引入、培育,應該構成鄉村文化和教育“重建”的基本內容和任務,二者都是不可或缺的。石中英先生說得很好:“教育是干什么的?我們總是說教育是培養人的,教育是促進社會發展的,但是人和社會都是統一在巨大的文明體下面的,教育應該給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一種文明觀的教育。”問題是:“我們究竟要幫助青少年樹立起一個什么樣的文明觀”,“是文明的多樣性呢,還是單一文明論?”這是直接關系著下一代的精神成長和發展的。因此,我也非常贊同石中英先生的主張:鄉村教育不能只限于教會學生“如何生存”,用石先生的說法,就是局限于“離農、為農”教育,以幫助學生“走出農村”或幫助他“在農村更好生存”為教育的全部目的,而更應該關注學生的文明觀、世界觀的培育,使他們懂得怎樣“理解生存”,追求人的“生命存在”的意義和價值(《失重的農村文明和農村教育》):這才是鄉村教育的根本,也是我們反復強調鄉村文化教育的意義所在。
鄉村文化、教育的重建是我們自己的問題
這其實是隱含著對我們在討論鄉村文化、教育,以至鄉村建設、三農問題時,很容易陷人的“精英立場”的一種警戒的。劉健芝女士在她的文章里,提出要“反思我們的整套思路”,這是抓住了要害的。如果我們把鄉村文化、教育的重建,以至整個鄉村建設和三農問題,看作是“自外于我們” 的問題,那么,我們就不可避免地落入前文所提到的將鄉村和農民作為救濟和改造對象的陷阱。應該警惕的是,這樣的“鄉村、農民觀”事實上在今天的中國,是占據了主流地位的。如劉健芝女士所分析:“主流在談三農問題的時候,往往把它作為現代化里面的一個消極的、負面的問題看待,站在‘現代化’的高度,不自覺地俯視落后在后邊的、被看作是無知的順民,或是刁蠻的暴民。我們只能把農民想象成一個落后群體,簡單使用二分法,就是‘現代——傳統’、‘進步——落后’,然后就想用一整套的、根本的解決辦法,去處理問題,即使我們不是位高權重,也會想象自己在統治全國、統治世界的位置上‘救國救民’。”而如康曉光先生所說,這樣的“現代化”邏輯下的農村、農民觀的背后,是隱含著“強勢集團的利益”的(《“現代化”是必須承受的宿命》)。按照這樣的居高臨下的權勢者、成功者的立場,甚至以“讓農民別太窮了,或者別暴動啊”的心態,來看待和對待和三農問題,就必然將鄉村建設變成一個“為民做主”的“救濟”,和緩和矛盾、維護穩定的“補救”措施,這樣三農問題就被簡化為一個純粹的物質貧困的問題,所謂“新農村建設”也僅僅變成“蓋房修路”的慈善之舉。而我們這里討論的深層次的精神、文化、教育的問題,以及未能涉及的農民權利問題,就通通被遮蔽,或者被虛化、空洞化了。更危險的是,在這樣的“農村、農民觀”指導下的鄉村建設,不是流于形式,“雨過地皮濕”,就可能變質,形成對農民利益的新的損害。
因此,如劉健芝女士所說,我們必須對這樣的“主流”農村、農民觀提出“質疑”(《鄉村建設的另類經驗》),明確地與之劃清界限。現在提出“鄉村文化、教育重建是我們自己的問題”,就是試圖提出既不同于權勢者、成功者的“精英”立場、思路,也不同于“代言人”的所謂“平民”立場和思路的一個新的立場和思路。這有點近于魯迅說的“連自己也燒在里面”(《文藝與政治的歧途》),也就是我們在本文中反復討論的體驗、感受和認識:今天中國農村、農民所面臨的問題,特別是深層次的精神、文化、教育的問題,也就是今天中國城市的問題,特別是我們知識分子的問題。因此,我們是在和中國的農民一起面對共同的中國問題,以及我們自己的問題,并一起來探討解決這些問題的理論思路和實踐途徑。在這一共同探討中,我們又各自發揮自己的獨特優勢和作用,相互吸取,相互補充。如前文所一再強調,新的思路與實踐,是必須建立在多元文明的廣泛吸取基礎上的,這樣,作為知識分子的我們,就必須向農民學習,到農村民間社會去尋求和吸取那里的豐厚、博大的農業文明、鄉村文化資源,同時我們也可以發揮知識、文化上的優勢,幫助農民認識與培育自己的鄉村文化,吸收同樣廣闊的城市文化和其它外來的和傳統文化,并在此基礎上創造我們這個時代的新文化,解決我們共同的問題。
因此,我同意康曉光先生的意見:有社會責任感的知識分子和農民一起來解決農村的問題,“可能最有希望”(《“現代化”是必須承受的宿命》)。在這個意義上,今天的中國,是特別需要“知識分子和工、農相結合”的。——當然,必須充分地吸取歷史的教訓,既不能把農民簡單地視為“被啟蒙”的對象,也不能把知識分子看作“被改造”的對象,而應該在新的基礎上,建立一個更為平等、合理的關系。本書的一些文章已經涉及這方面的問題。如劉老石先生的《農村的精神文化重建與新鄉村建設的開始》一文,就提供了一個以大學生青年志愿者和當地農村精英為主體,重建農村精神文化,開拓農村公共空間的經驗:或許我們正從這里看到了實現我們的理念和理想的某種可能。因此,我們應該向那些正在中國廣袤的農村大地上默默耕耘,從事鄉村建設,鄉村文化、教育重建實驗的農民和知識分子致敬:他們是先行者,希望就在他們的腳下。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天涯》雜志200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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