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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武剛:論宋代富民興教化民與鄉村社會秩序

[ 作者:康武剛  文章來源:中國鄉村發現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16-05-25 錄入:王惠敏 ]

摘要:宋代鄉村精英中的富民熱衷興辦義學、義塾、書院等教育設施,并采取各種方式資助、參與興學活動。富民通過興辦教育設施,來教化民眾,對于維持鄉村社會的秩序,起到了很好的社會控制作用。

關鍵詞:富民;教化;鄉村社會秩序

一、富民興辦教育事業的背景

在宋代社會,富民興辦的教育設施遍布于各地,有的甚至相當普及。遍布于各地,其規模有大有小,各具特色。小者塾師一名,學生數人;大者名師會聚,生徒眾多,聚書上萬卷,分級授課,足以與官學媲美。但就大多數而言,一般是塾師一人或數人,生徒數十,學堂一間或數間。如史料中所載的情況,“李仲永……于所居三東三里間,自立義學……招延師儒,召聚宗黨,凡預受業者逾三十人”[1]。那么,富民辦學的興起原因何在呢?首先,宋代富民辦學發展乃至勃興有深刻的時代背景。教育的不發達、教育設施的落后、教化鄉民都是富民們熱衷于辦學的客觀原因。宋初,國家急需人才,科舉取額劇增,讀書人有了更多的世用升騰機會,激發了求學的積極性,如在饒州形成了這樣的風氣:“為父兄者以其子與弟不文為咎,為母妻者以其子與夫不學為辱”[2]?!敖▽W獨先于天下”的延平府,就形成了“家樂教子”的良好社會風尚,史書甚至于說此府“五步一塾,十步一庠”,其讀書風氣則是“朝誦暮弦,洋洋盈耳”[3]。但政府的官方辦學并不能滿足他們讀書的需求,從而使富民辦學的興起成為可能。官學難以有效地發揮其社會教化功能,因而宋政府只有把社會教化的陣地下移至民間,這就給富民辦學提供了一個巨大的空間。如江州德安富姓陳氏“為家法,戒子孫,擇群從掌其事,建書堂教誨之……延四方之士,肄業者多依焉”,密州諸城學者齊得一,“能讀五經善于教授,鄉里士大夫子弟不遠千里皆就之肄業?!盵4]

其次,富民辦學得到了官方的支持和幫助,如宋太宗為江西安義縣富民洪文撫所辦雷塘書院親書“義居人”賜之。地方官員的扶持對于富民辦學的興起也很重要,如慶元年間(1195—1200)建昌縣令許錫看到“雖萬戶之邑,多士之鄉”,而學校卻“聽其廢壞而不葺,因其簡陋而不改”,他經過實地考察,確定學校的地址。但僅靠政府的力量修建學校有點吃力,[5]因此希望富民可以出來相助,“士聞其議,愿獻其謀;農聞其議,愿效其力;工聞其議,愿竭其技;商聞其議,愿輸其用”[6],在富民的大力支持下,終于建成學校?!捌涿窳暫踉姇粐ㄓ谠A;其士行藝足以重一鄉,可以為卿相治天下”,“皆建學之效也”。[7]又如咸淳十年,文天祥利用當地富民(豪長)舉辦書院,教化民眾。對此,他在《贛州興國縣安湖書院一記》中進行了詳細的記述,他在文中說:議建書堂,以風來學。召其豪長,率勵執事,堂庭畢設,講肄有位。[8]

再次,宋代富民經濟實力的膨脹,是富民可以投資興辦教育的重要因素。如宋代江西實為一個富庶之地。信州“孕金青,殖寶貨。壤厚而泉沃,類多大家。”[9]撫州之地,“其田多上膠,有(破)[陂]池川澤之利,民飽稻魚”。[10]建昌軍“土地衍沃,宜稻桑麻,無大水旱,飛蝗所不至,故其人足衣食”。[11]宋人論饒州“風俗”說:“饒之為州,壤土肥而養生之物多,畜百金者,不在富人之列。又當寬平無事之際,而天性好善,為父兄者以其子與弟不文為吝。為母妻者,為其子與夫不學為辱,其美如此?!盵12]宋代富民經濟實力的雄厚,這給了他們興辦教育事業一個重要的物質基礎。

二、富民興學的過程

(一)出資辦學

富民創辦教育機構,或通過集資的方式,或者以現有資產創辦,多是饒于資財的富民捐資創辦。學校一旦建立起來,經費雖然可以繼續由創辦者不斷捐助,但在宋代“貧富無定勢”的情況下,那些富民自身都不能保證長久富貴,就更談不上長久保證就與經費的來源了。因此,為了使這些學校能夠長期地為鄉里社會服務,有的富民采取在創辦之初,就同時創置部分田產的方式。這部分田產,一般稱之為“塾田”、“學田”或“義學田”。如富姓張鎬,“建書院,招名師,合族之子弟教之,且撥田為經久計”[13],就是明顯的一例。作為社會主要財產的田地,通過采取租佃制的經營方式,具有穩定地不斷增殖財富的特點。又為了使這部分田產不至于在商品經濟的沖擊下喪失掉,許多富民還制訂規約,使其不得進入商品經濟的范圍之內。袁甫《金斗書堂記》中記載了鮑君建書堂以教族之子弟,“每嘆世降道微,誰復以講學為急務。鮑君獨能捐己財誨后學,此意良可嘉尚”。南宋紹興年間,兩浙路婺州東陽縣富民郭欽止為教養子孫及“鄉里之秀”,創辦了石洞書院,禮聘名士為師,將家中藏書搬入書院,以土地收益作為書院經費。郭欽止去世后,“諸子修之而不廢”,直到50多年后的寧宗慶元四年(1198年),此書院尚在當地的教育中發揮著極大的作用。[14]

(二)富民辦學機構的管理

許多史料所顯示的情況來看,宋代學校的管理是多種多樣的。既然興辦教育可以教化鄉民,維護鄉里社會的秩序,許多富民認識到其重要性,只有把民間興辦的教育事業掌握在自己手里,才可以更好地教化鄉民,加強對他們的思想的控制,所以,許多富民熱衷于開辦各類教育機構。富民興辦的各類教育機構,如書院、義學、圖書館等,在學校規模、教學水平、吸納生員數量等方面,都有許多出色之處,彌補了官學教育的不足。富民對于教育的介入,給宋代鄉村教育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并已經成為宋代民間教育的主力。而此種局面的出現,與富民的不懈努力有密切的關系,他們為宋代私人教育事業的發展進步作出了重要貢獻,值得肯定。如富民李仲永在創義學之后,自己親自管理。當時的“族中子弟有荒于嬉者”,“就翻以習誦縈絆為苦,乘其夜歸,故撐拄所過野橋板,使之顛墜”。盡管如此,但“李不為止”,堅持把義學辦下去。等他到紹興庚辰年去世以后,卻是“子孫益微,不能紹其先志”,以至于“學漸蕪”,其子孫們則“或拆其屋廬,或取其木石,或據其地為居舍,沉香亦遭竊貨”。對于創辦義莊之后又依靠義莊而創建義學的富民來說,其管理者很可能就是義莊的管理者。而義莊的管理者,往往是當地社會推舉、選拔出來的。如衡山縣的“趙氏義學莊”,其管理就是“擇族之賢而廉者二人掌其出納”的。許多富民還親自上陣,對受教者進行教育,如溫州樂清縣富民萬世延,為培養后代讀書,“敕具以館賓席,無虛日也。篤于教子,嘗葺屋數楹,讀書其間,厚禮以致名師”,并常常親自“訓督點竄”,“二子俱有成,人以為榮”,“登科第自庚始,樂清自舍法罷,閱二十年無舉于鄉者,里巷靳之。邑人復取鄉貢,自庠始”。[15]同邑富家翁賈如訥,“樂教子弟,屢延致名儒,厚其禮,終始周旋之。喜賓客,館無虛日”[16]。為了子弟的向學,同樣以重金延聘名師,廣招四方賓客。本地的另一位富民張端弼,“喜教子侄,命師友必以賢答以殊禮”[17]。南宋時婺州義烏縣富翁喻師“教其子孫,皆興于學”,并經常訓勉家中子弟。[18]因此對于由富民個人創辦的學校來說,或是由創辦人直接管理,或是另請他人管理。

(三)延聘名士,聯絡鄉里

宋代的富民辦學延聘名士現象較為普遍。如北宋初,江州“義門陳氏”建家塾,聚書萬卷,邀請四方學者,并向其提供優厚的條件,“伏臘皆資焉”,故“江南名士皆肄業于其家”。[19]臨川富姓鄭氏,“嘗以其富主四方之游士”[20]。江東路南康軍建昌縣洪氏家族,建雷塘書院,士大夫到此均有賓至如歸之感,故“褒衣博帶”者絡繹往來,與眾多的士子和學者建立了密切的聯系[21]。榮州榮德縣楊處士善治生,后筑室聚書,辦起了一個私家書院,“引內外良子弟數十人,召耆儒之有名業者教之”。[22]金華王氏,“辟家塾,延名士以訓子孫”[23];建安軍一孫姓富民“千里迎師,立學舍”。[24]“敦睦宗黨,力行善事”的陳祖,創立桂山西塾后,便“聘致鴻碩,聚生徒學業其中”。[25]江南東路的“義門陳氏”,“聚書延四方學者,伏臘皆資焉。江南名士皆肄業于其家”。[26]衡陽胡氏,“大開館舍,延禮四方賢士以迪諸子”[27]。富民延請名師參與辦學,可以通過名士的聲譽確立本人在當地的崇高聲望,名士所提倡的儒家思想重視教化,又可以形成一個良性循環,把該富民的聲望通過教育所帶來的教化效果傳遍當地,從而樹立其在基層社會的民間秩序中的權威地位。

(四)解決書籍來源

既然要辦學,除了上述的資金、師資問題,為讀書人提供可讀的書籍也很重要。雖然宋代印刷術發達,書籍已不是很難得的物品,擁有書籍,對于很多讀書人而言,沒有充裕的資金用以購書。這就需要教育設施的創辦者富民也要能夠提供一定的書籍供他們學習,就是為了富民自己的子孫讀書也需要大量的書籍。為此許多富民不惜財力,購買了大量的書籍。北宋中期,建安軍揚子縣一孫姓富民,為教育兒子,“市書至六七千卷”[28]。張氏,“盡買國子監書,筑學館,延四方名士,與子孫講學”[29]。江南路洪州奉新人胡仲堯,“構學舍于華林山別墅,聚書萬卷”[30]。南昌舊都一胡姓富民,“別業有華林山齋,聚書萬卷”[31]。黃庭堅的祖上雖“隱約田間”,但極有遠見,“聚書萬卷”。[32]南宋時期的富民亦做著同樣的努力,如紹興時莆田人方于寶,家有三余齋,“聚書數萬卷”[33]。洛陽胡和叔同樣也是“葺館舍,購經史,迎宿學之士”[34]。富民在購置大量圖書的同時,向士子們發出邀請,“以延四方游學之士”[35]。書籍是文化播的媒介,富民所購之書亦多為他們所感興趣和重視的,應多為官方認可的,可以從事舉業的書籍。通過這樣的行為可以聯絡各方的士人,維持富民在該地的良好社會聲譽,反之,又以這樣的聲譽把教化的思想更好地散布出去,從而促進鄉里社會秩序的穩定。

(五)給讀書人提供其他資助

許多富民慷慨解囊,主動為讀書人提供一日三餐等生活所需。如宋初的江州“義門陳氏”,在家塾中聚書無數,接待并向四方學者提供“伏臘”之資,吸引了眾多的江南名士“皆肄業于其家”。[36]再如前述宋初江南路洪州奉新人胡仲堯,“大設廚廩,以延四方游學之士”[37]。南昌舊都胡氏,也是“大設廚廩以延生徒”[38]。有的富民甚至“盡棄其產,而能招士以教子”[39]。黃庭堅的祖上,“山中開兩書堂,以教子孫,養四方游學者,常數十百?!盵40]。南宋時,溫州樂清縣富民張端弼大力資助登第士子,“里人有登第者,喜如己得。閔其貧,每資給之。雖萬金不吝也”[41]。福建亦有富民勉力此舉。如漳州人顏耆仲,理宗端平初“以私帑余萬楮”購置田產,“盡以為‘平湖桂莊’……,以饋士之試于禮部者”。[42]富民的此類資助士人的行為,使得“士大夫喜從之游”[43],對于團結士人,鞏固自己在鄉村社會的地位有相當的益處。通過這些士人的宣傳,可以更好地樹立富民樂善好施的形象,對于富民聲望的提升也有相當的幫助。這樣的良好聲望,更多的人脈,對于富民辦學教民化俗可以起到更好的作用。

(六)捐資助學

富民的財富是民間辦學的一個重要的經濟來源之一,隨著宋代經濟的發展,富民越來越多,及至南宋,富民辦學的事例見諸史料,不勝枚舉。

富民捐資助學的形式則主要有以下幾種:其一,捐資擴建學舍。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百姓曹誠熱心助學,捐出巨額家資在戚同文舊居上擴建學舍百余間。[44]宋初興化軍沒有官學,莆田人方儀以布衣身份,傾家產相資助,族人也紛紛解囊。終于建學成功。[45]其二,捐獻土地。哲宗元祐四年,陜西路州宜祿縣要建學,一富室慷慨解囊,捐獻了一塊地皮。[46]其三,南宋溫州樂清富民張端弼,對本地學校的修建亦十分熱心,“與出財力居多,仍率先割膏腴以養士”。[47]其四,集資助學。一戶富民的財力不足以支撐辦學經費時,則發出倡議,號召本邑富民共同助學。也有富民倡導當地百姓,以全民集資的形式助學。如宋神宗熙寧三年,福建路遭水災,學舍毀壞??っ耥n昌國等200人請求由民間出資重建,不到1個月的時間,便集3000貫,建造房屋130間,有門、殿、公堂、藏書室、講堂、教師齋房及學生用10齋。[48]由上可知,富民的捐資助學多局限于本鄉本土,這對于加強鄉里社會不同階層的聯系,提升富民的威望,培養人才,教化鄉民有很好的作用。


三、富民辦學的社會教化作用

富民辦學作為一種民間力量辦學,是種非正式制度性的教育,是指社會普遍認同,沒有也無須被國家法規政策制度化的社會現象,它包括人們日常行為規范、風俗習慣、道德觀念以及文化信仰等??梢姡钦街贫刃缘慕逃?,是發生民間社會生活領域的活動。雖然這些民間活動并不具備正規學校的教育機構、制度和規則,但它們同樣能夠產生有效的文化教育功能,國家的各級官僚和民間的教育者,也會有意無意地將這兩種教育融合到一起,[49]使它們共同在鞏固政權、實現人們文化認同與社會整合上,發揮積極的作用。

富民辦學有著重要的社會作用。首先,富民辦學與社會生活聯系更為緊密。富民所辦的學校,本身就是家族和鄉里的社會教化機構,它們與鄉村社會的聯系密切。其次,受教育者都可以向民眾宣講理學的人倫之道,以教化他們。因此富民所辦教育機構與民間的互動更為便捷,對普通民眾更能發揮非制度性的教育影響。富民所辦教育的社會教化,就是以富民所辦教育機構為陣地,以其間受教育的士人為載體,以各種方式和途徑向鄉村社會各階層所進行的道德教化。

(一)面向鄉里,教化民眾

宋代富民創辦的眾多的民間教育機構滿足了民眾求學的要求。其教育對象越多,其對民眾的影響就越大,社會教化功能就更為顯著。此外,很多富民教育機構的授業者的流動性很強,其從事教育的區域往往不局限于一個地方,許多教育者經常被不同地域的富民邀請去傳道授業。他們可以向眾多的民眾宣講圣賢之學、人倫之道。富民邀請教育者前去授業的這種流動式的講學方式,面向廣大的世庶民眾,直接向民眾進行教化,使得富民創辦教育的教化作用十分彰顯。

建昌縣洪氏家族以勤厚致富,他們應風順俗,在宅側建立了雷塘書院,不僅吸收本家族的子弟入學,“子弟之秀者咸肄業于茲”,還廣接四方學子,“設驛馬于四郊,來遠客于千里”,并為學子提供食宿,從而招收了大批學子,“賓至如歸,弦誦不輟。褒衣博帶,豈減闕里之徒;竹簡韋編,將敵秘書之副”,后來不僅其本家子孫“舉進士,得乙科,同時儕流登是選者以十數”。在其稍前的“尋陽陳氏有東佳學堂,豫章胡氏有華林書院,皆聚墳索,以延俊髦”。[50]徐偉,“去之野潭山中隱居教授,依以居者三百余家,歲荒,貧不舉子者悉資給之,人感其惠,子多以徐為名,有子八人,后皆知名,時號徐氏八龍”[51]。

由上可知,在家塾或私塾中學習的,除了富民的兒孫外,還有其家族中的侄子、堂兄弟等人,其教學對象甚至擴展到鄉黨鄰里的子孫,更有慕名從他州郡縣而來的士子。再從施教者來看,并非只局限于一位塾師,而是多方延聘四方儒者或知名之士。這種教學對象和施教者的多樣性,對于擴大教育范圍,化民成俗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敦睦親族,穩定鄉里

富民興辦教育事業可以為家族或鄉里培養科舉人才,也可以淳民風,聯絡鄉里,對民眾進行社會教化。宋代的許多家庭出現了兄弟析產的例子,袁采就說過:“父祖有慮子孫爭訟者,常欲預為遺囑之文。”[52]再如《名公書判清明集》中記載的諸多父子之間、兄弟之間的矛盾,這顯然影響到家庭內部的和睦,家庭與鄉里又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這對鄉村社會的穩定是不利的。

鄉村社會行為規范的推行,取決于受教育鄉民的多寡,接受教育有利于社會風俗的改進,于是對鄉民進行教育也就成了宋代富民倡導的事情。家庭不和、鄰里關系惡化,或為錐尖小利而爭訟不止等社會現象的出現,就是因為“邑民不識為學,父子兄弟不相孝友,鄉黨鄰里不相存恤,其心汲汲,惟爭財競利為事,以致身冒刑憲,鞭笞流血而不知止”[53]。

富民辦學,可以敦睦親族,是解決上述問題的有效手段。各地富民多憑借自己的經濟實力,興辦各種教育機構,如有的舉辦“義學”[54]、“義田塾”[55],鄧咸,“邑之南郭鄧氏之富,至紈绔僮奴,谷量牛馬,然奉身甚約,禮士甚恭,邑人皆化其德”,“天禧間,縣未有學,咸創義學于縣南,置書招師訓族子弟及游學之士。”[56]鄧氏辦學主要是為了教育本家族子弟,但由于該地尚未有縣學,所以也接納本縣中其他的渴望讀書的鄉民前來就學。[57]這樣的教育模式對于弘揚該富民家族的威望,提升該富民的聲望,加強該富民在鄉里社會中的話語權大有裨益。對于鄧氏義學的敦睦親族作用,當時的縣令曾寫文為記:“族大口眾,貧富錯居,欲贍給其貧者……”[58]《袁氏世范》要求子弟習儒業,“能習進士業者,上可以取科第致富貴,次可以開門教授以受束修之奉。其不能習進士者,上可以事筆禮,代箋簡之役,次可以習點讀,為童蒙之師”[59]。盡管這種教育方式存在著保守的缺陷,“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普及文化知識、提高族人文化素質的作用”[60]。河南府汪氏“世家新安……以力田課僮仆,以詩書訓子弟,以孝謹保墳墓,以信義服鄉閭”[61]。曹州富民于令儀辦起私塾以造福后代:“擇子侄之秀者,起學室,延名儒以掖之?!盵62]河東路潞州首富張仲賓,善于治生,后資產為全路之冠,后他“盡買國子監書,筑學館,延四方名士,與子孫講學”。[63]

富民辦學對鄉村社會的教化起了重要作用,富民子孫可以被直接教化。又如汪應辰《桐源書院記》道:“夫三代之時,黨庫術序家塾之教遍天下,俊造之士升于國都者,必皆自其鄉,故居于家而孝弟廉恥之行立,仕于時而仁義之政修。后世鄉間之教廢,存者獨州郡之學爾。今桐源書院,高氏特以教其家與一鄉子弟,有古人閻塾之遺意?!盵64]高氏建桐源書院“特以教其家與一鄉子弟”。

富民譚氏也熱衷于興辦教育事業,“乃作堂樓側,日義方,買田蓄書,聘碩師,使族后進愿學者有所歸,束修飲食,一不以煩之,蛟峰方尚書書其扁,貴志弗集。[65]富民譚氏興辦學校歷經三代人終得完備,有藏書、良師,有校舍、學田。這樣的辦學行為可以大幅度提高譚氏在鄉村社會的地位,加上又有請名士題辭,義方堂由狀元方逢辰題扁,堂有窗戶,名曰勤窗,由劉將孫寫記。對于弘揚譚氏的聲望,加強其在基層社會的地位,很有好處。

富民所辦教育設施,與民眾關系密切,鄉土氣息濃厚,可以很好起到教化百姓的作用。富民興學行為給基層社會樹立了一個典范,對其他民眾具有極大的道德感召力??婆e及第的子弟提升了(改)[該]富民家族的聲望,融洽了家族成員內部關系,使富民家族中的人倫道德得到了進一步鞏固和加強。因此,富民踴躍辦學,是進行社會教化的一種良好的手段和途徑。

(三)培養人才,表率社會

富民辦學除了通過邀請學者前來授業、祭祀等教育方式,對民眾進行道德教育外,主要是通過富民所辦教育機構的教育培養學生,再通過這些培養出來的人才的言行,間接地對基層社會產生教化。對于富民辦學來講,這是教化的另外一個方式。第二種方式所發揮的社會教化的作用是滯后性的,要在一段很長的時間之后才能表現出來。

富民本身對“化民成俗”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過在各地大力興辦教育,培養人才,表率社會。這些人才是一個具有特殊意義的群體,在富民興學的教化活動中,發揮著主體與中介作用。

在富民所辦教育機構受教士人良好道德品格的養成是社會教化功能發揮的基礎。“化導鄉愚,責在士子。惟通經術明禮義者足以勸化之?!盵66]“士習端,則民風相率而馴”。[67]具體說來,這些士人在教化中的作用,主要是以自身的言行為全體社會成員作出表率:“吾愿諸生肆業于茲者……必使處而德行見重于里閭,出則經濟見稱于當世?!盵68]“群居書院,相與切磨……在家庭則孝友,處鄉黨則信睦,蒞官則堅公廉之操,立朝則崇正直之風”。[69]其具體的方式,即以這些士人為核心,價值觀念呈波狀輻射到其他社會成員,最終導致社會風俗的改善。“一人之行修,移之一家;一家之行修,移之于國、于天下,則一時之風俗成,人才出”[70]。這正是這些士人“各以其所聞聞其鄉人”的結果。[71]士人的社會地位具有流動性與不確定性。這是因為一部分士人在經過多年苦讀,進入仕途,參與決策或國家政治運作的具體過程。一部分士人沉潛于基層社會,有的歸耕田園,徹底融入基層社會之中,以傳播知識文化為業,成為民間禮儀、鄉規民約的制訂、推行者,及社會輿論與道德評判的主導者,在鄉村社會擔當著精神領袖的角色,其自身的言行、處事接物的方式,也在基層社會發揮著教化作用。靜態地看,他們與其他各階層均保持著密切的接觸與交流,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其思想觀念具有較強的輻射與影響力。

四、結語

宋代富民辦學規范鄉民的行為,推廣富民認可的價值觀念,教俗化民,維護鄉里社會秩序。培育人才也有利于提高生產和生活的管理水平,提高富民的社會地位。富民有一定社會地位,甚至是有著雄厚財力。他們的義學、義塾或者書院對安定鄉里社會秩序起到積極作用。富民興辦教育事業是一種通過對鄉民的精神領域進行教育,從而把富民所尊奉的道德信條推廣于普通鄉民的行為。

富民興學重教的行為應該放置于整個宋朝社會變動的大背景下去考量,正是由于官方教育能力的不足,而唐宋之際的社會變動帶來的各個階層社會流動的加快、加劇,對于當時鄉民的道德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國古代是家國一體,家國同構的社會。對于以單一的自然經濟為經濟基礎的農耕社會,人們之間的聯系遠不如資本主義商業社會那么緊密,政權的控制是與一定的經濟基礎相適應的,以自然經濟為基礎的社會,其國家政權也就難以延伸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因此,富民興建教育機構,教俗化民,以達到維持家族團結,鄉鄰和睦的目的,這對鄉村社會的穩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而且教化這種道德規范手段必須通過教育、興辦學校的途徑才可以更加有效的實行開來。

① 目前史學界的富民是由云南大學林文勛先生提出并創建起來的,本文的富民是引用了林先生的觀點,即是鄉村中的上三等戶,并且沒有政治上的特權的,饒有資財的社會精英階層。具體可見:林文勛著《唐宋鄉村社會力量與社會控制》(云大出版社,2005.7)、《中國古代富民階層研究》(云大出版社,2008.2)。

②本文中的鄉村社會所討論的范圍以州縣以下的社會為主,不包括州縣。

參考文獻:略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蘭州學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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