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是以村民民主決策、自愿出資出勞為前提,政府適當獎勵補助,共同建設村級公益項目的一項惠農政策。自2008年以來,中央財政逐年增加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規模,獎補額從2.5億元增加到2015年的218億元。“一事一議”是個好制度,但要真正落到現實中,就有眾多難題:
一是事難議。大量農民外出務工,不少地方想召集村民代表開個會,往往很難湊齊人。二是議難決。好不容易坐到了一塊,議事又時常扯皮,因為在一些公益項目中獲益程度有差異,難以形成比較一致的意見,導致反復議而遲遲沒有結果。三是決難行。一些項目即便經過了村民表決也經常出現“誰同意誰掏腰包”的情況,有的農民甚至簽字后也不交款,經常出現“一戶不交,其他農戶也跟著拒交”的情況。有時村干部頂著壓力把決議堅持執行下來,等到公益項目竣工,經常不是背負沉重的債務,就是惹來一身是非。
如何讓“一事一議”真正發揮作用?筆者以為,一要合理確定議題。要改變為爭項目而報項目,為爭項目而跑項目,不管合適不合適,爭到項目拿到資金就算贏的思維定式,加強項目統籌規劃,把群眾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強烈、受益最直接的項目列為“一事一議”的重點。二要合理選擇議事時機。多數外出務工村民回家過年時是議事的好機會,各村在提前擬定籌資籌勞方案的基礎上選擇春節集中議事。對于少數外出務工村民需要參與議事的,可以委托書形式委托他人進行表決。三要合理確定議事范圍。對于整村難議成的項目,在不影響整體利益的前提下,可在受益的村民小組或受益農戶中進行,也可以采取從資金小的項目、容易議的入手等靈活多樣的方法。四要合理確定籌資比例。改變按人頭數量籌資的方式,確定按承包土地面積計算,使農民群眾更易接受。對于不符合減免政策又不出資出勞的,則通過村規民約等方式敦促、約束。同時,在公益項目實施中應重視提高農民的參與度,充分體現農民的監督責任。可以考慮在項目實施中成立村民監督小組,對項目實施全程參與、實時監督,以激發農民的責任心和參與感。
湖北宜城市政協委員楊明生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日報》(2016年06月22日 2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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