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蒲縣實行封山禁牧多年,而今年的一場專項整治卻引發關注。因為限期10日內整改或變賣出境,養羊戶無奈虧本賣羊。專項整治10月底才結束,為何強令10日內執行到位?如何破解封山育林與養羊脫貧的矛盾?(8月17日人民日報)
封山禁牧,作為一種十分有效的植被恢復和森林保護培育形式,自實施退耕還林工程以來受到廣泛重視。各地對國家“以糧換林”政策應該說高度重視,相繼制定出臺了封山禁牧、舍飼圈養的決定或通告。但是,好的政策還需得到好的實施,倘若都像山西蒲縣這樣簡單粗暴,不免被輿論推到“風口浪尖”成為公眾口中的“折騰”老百姓。
地處生態脆弱區的蒲縣,自2000年開始,就在山西率先實施了封山禁牧。據相關人員說,近兩年羊群數量反彈嚴重,同時偷牧、亂牧現象增多。牧羊人在山林間抽煙、攏火取暖、燒烤干糧,不止一次引發山林大火。今年雨水多,水土流失的隱患加大,所以不得不大力禁牧。不可否認,由于蒲縣羊群數量的激增確實會破壞生態、引發山林大火、增加林業養護難度等一系列問題。但是不能因為這樣就“眉毛胡子一起抓”不問青紅皂白的限定10日整改期限。正如有些村民提出,如果能在整治中照顧群眾訴求,寬限一定時日,就能避免短時間低價賣羊對養羊戶造成的經濟損失。
“養羊戶每遇禁牧,都說以后不再養了,但風聲一過,雖知違規,無奈致富門路少,又重操舊業。”談及當地的林牧矛盾,一位不愿具名的干部說,這次禁牧,非但沒能走出“年年禁、年年養”的怪圈,反倒造成群眾利益、政府形象雙重受損。在筆者看來,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幾種:一是在禁牧政策實施過程中,部分工作人員執行政策有偏差,沒有及時關注養羊戶的利益訴求,工作方法簡單粗暴,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二是蒲縣先是以致富為名,鼓勵農民養羊,不到兩年,又以環保為名,要求農民“賣羊”。無論是此前的鼓勵,還是現在的限制,實際上都體現了當地政府在工作中,未能落實“執政為民”,損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也犧牲了政府的公信力。三是蒲縣交通不便,自然資源不豐富,也沒有成規模的工業,相比之下,畜牧養殖是一條致富捷徑。
所以,在制定這類政策時,要充分考慮到可行性,同時兼顧百姓利益。鑒于養羊的都是農戶,收入來源單一,當地可以為其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在出臺這樣的政策前,要考慮全面,給農戶一點過渡時間,而不是這樣簡單粗暴地一刀切。同時,積極引導原養羊戶發展舍飼圈養、藥材、食用菌、養蜂等具有當地特色的項目,對新建圈舍政府應該加大補助力度。或許才能真正實現禁牧并且致富。
由于生態建設、封山禁牧勢在必行,但封山禁牧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事關山區部分群眾的生產生活,如何讓地方性法規保障和規范生態建設及畜牧業生產的健康有序發展還需地方干部三思而行。
作者單位:綿陽市政府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