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是我國實行家庭聯產承包制后農村生產關系的又一次重大變革。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自20世紀90年代起就開始探索推進這項改革。2015年,制定了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方案,確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沿著正確方向推進。2016年,在基本完成村級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將改革工作重點轉向推進鎮級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
堅守改革底線是推進改革的關鍵所在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涉及利益關系復雜、目標趨向多元、影響因素多樣,任務十分艱巨。找準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牛鼻子和主要矛盾,從總體上把準改革的方向,明確深化改革的目標、原則至關重要。在推進改革過程中,上海始終堅持建立健全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和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實際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以保護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為核心,以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為重點,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的有效組織形式和經營方式。
堅守改革底線。農村集體經濟是由農業合作化起步、集體化形成的一種所有制形態,具有合作性、區域性、排他性和多功能性等基本屬性。推進改革的底線就是保持農村集體經濟所有制的性質不能變,更不能將集體經濟改沒了。上海始終堅持“兩個防止”,防止集體經濟由內部少數人侵占支配,防止農村集體經濟被外部資本吞并控制。集體經濟組織要牢牢管住集體土地和不動產等資源性資產,確保成員權益不受損害。同時,總結推廣松江區新橋鎮集體經濟組織通過與漕河涇開發區組建公司法人、共同開發園區的成功經驗,實現工農互惠、城鄉一體、集約發展、合作共贏,促進集體經濟可持續發展,充分發揮集體經濟的優越性。總結奉賢區“百村公司”等經驗,搭建集體經濟發展平臺,推動集體經濟發展。指導經濟相對薄弱地區以社區經濟合作社為主要形式,開展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探索結合農村綜合幫扶工作促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以份額為依據的分配機制,將改革紅利惠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充分調動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積極性。
尊重群眾意愿。農村集體資產涉及千家萬戶的利益。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必須實行全過程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群眾監督。法律法規明確的,必須依法依規;已有政策的,要按政策認真執行;沒有政策依據的,通過召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大會民主決定。堅持程序的合法性與公開性相結合,將成員資格認定的決定權交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由他們充分協商、民主決定,確保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改革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改革至今,全市未發生過因改制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
注重因地制宜。倡導改革形式多樣化。上海先后探索了有限責任公司、社區股份合作社和農村社區經濟合作社三種改革形式。城市化地區,可采取股權形式量化集體資產;其他地區,則采取份額形式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合法權益。上海明確撤制村的改制,原則上不再設立集體股。未撤制的村及鎮的改制,可設立一定比例的集體股,一般掌握在20%左右,主要用于本區域公共福利和公益事業等開支。同時,明確不得設立干部股。上海始終堅持新型集體經濟組織要以農齡為主要依據確定成員所占集體資產的份額,并以此作為收益分配的主要依據,但不是唯一依據,基層可綜合考慮其他因素,確定股權的具體設置方法,實現人戶結合,以戶為單位發放社員證,并相應明確戶內每個成員的份額(股權)。
實現還權于民是推進改革的根本出發點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是一個動態過程,在不同地區、不同時段,其重心不一、任務不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的有效組織形式。實踐證明,推進改革最適合的模式是股份合作制,通過股份合作制產權制度改革,真正實現還權于民。近年來,上海始終堅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推進中做到實現全覆蓋,貫徹全過程。我們明確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的目標是構建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產權制度,界定現階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點是非資源性集體經營性資產。通過改革,既實現農村集體經濟可持續發展,又促進農民財產性收入不斷增加。
對土地等資源性資產,重點是抓緊抓實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上海按照農業部的總體部署,堅持確權確地和確權確股不確地相結合,基本完成了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農民反映,現在拿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承包地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為今后全面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奠定了扎實基礎。
對經營性資產,重點是將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進行股份合作制改革,讓農民變股民,明晰產權歸屬,將集體資產折股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借鑒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健全組織治理結構,依法開展各類經營活動,并按照效益決定分配的相關規定,讓改制后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受收益分配,增強成員的改革紅利獲得感。
對非經營性資產,探索委托鎮一級統一經營管理的有效機制,提升管理能級,提高服務水平,更好地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及社區居民提供更多優質的公共服務。
創新體制機制是推動改革的不竭動力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綜合性強,靠單兵突進難以奏效。近年來,上海市成立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牽頭,樹立系統性思維,做好整體謀劃和頂層設計,創新體制機制,促進協同發展。
創設經濟主體。針對公司制和社區股份改革成本高、負擔重等問題,上海創設了經濟合作社這一經濟主體。改革后設立的經濟合作社經區政府批準到農業部門進行登記,領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到金融機構開設賬戶,建立會計制度,實行收益分配制度。為了促進經濟合作社可持續發展,出臺政策性文件,有效解決了經濟合作社對外投資問題,以及對外投資形成的股權或出資在同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變動的問題。經濟合作社這一主體已成為上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的主要形式。
健全治理機制。通過改革,理順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和村黨組織、村委會之間的關系,形成了在村黨組織領導下,村民委員會自治管理、村社區經濟合作社自主經營、村務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的新格局。進一步完善集體經濟組織的治理機制,建立健全成員代表會議、理事會、監事會等現代法人治理結構,賦予成員知情權、表決權、監督權和管理權。明確村經濟合作社和鄉鎮經濟聯合社的理事長應在具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選中選舉產生。村黨支部書記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建議其兼任社區經濟合作社理事長,但一般不宜同時再兼任村委會主任。為促進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健康有序運行,完善村級治理體系,上海已全面推進村民委員會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分賬管理,實現村經分離。村委會基本運轉經費已由各級財政予以保障。
創新工作體制。上海切實加強對全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的領導,實行“一把手”工程,區縣和鄉鎮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各相關職能部門全面參與的良好氛圍。建立了目標考核機制,把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作為黨委、政府重點工作予以推進,并納入重要考核內容,形成了由上而下的壓力傳導機制。各部門協同配合、共同推進,確保了改革順利推進。
作者系上海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主任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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