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對“三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堅持城鄉融合發展,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當前,國際環境復雜嚴峻,我國發展面臨的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越是風高浪急,越要穩住農業農村基本盤,落實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戰略要求,堅持城鄉融合發展,向改革開放和科技創新要動力,聚焦鄉村全面振興和建設農業強國目標,扎實工作、奮力進取,為實現中國式現代化保駕護航。
持續增強糧食等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堅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是永恒主題、頭等大事,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有絲毫松懈。要堅持產量產能、生產生態、增產增收一起抓,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
以大面積單產提升促進糧食穩產增產。糧食安全是“國之大者”,14億多人口的吃飯問題只能立足國內,以我為主,這一點絲毫不能動搖。糧食安全是種出來的,不是買出來的。2024年,我國糧食產量邁上1.4萬億斤的歷史性新臺階,大豆產量保持在2000萬噸以上,大大增強了我國的戰略回旋余地。未來要想在較高基數上繼續穩產豐產,必須把糧食增產的重心放到單產提升上,加力落實新一輪千億斤糧食產能提升任務,深入推進糧油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行動,進一步擴大糧食單產提升工程實施規模,加大高產高效模式集成推廣力度,推進水肥一體化,促進大面積增產。我國大豆對外依存度較高,為更好滿足國內油料和飼用蛋白需求,既要多措并舉鞏固大豆擴種成果,又要多油并舉,穩步提升自給水平。
堅持數量質量兩手抓落實耕地嚴格保護。耕地是保障糧食安全的根本,本固方能糧安。要嚴格耕地總量管控和“以補定占”,將各類耕地占用納入占補平衡統一管理,確保省域內年度耕地總量動態平衡。保護耕地,不能只看數量,更要看質量,要完善補充耕地質量評價和驗收標準,把耕地質量擺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對一些地方死灰復燃的“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亂占耕地建房等問題,保持持續整治態勢,堅決遏制破壞耕地違法行為。針對耕地“非糧化”問題,下一步要因地制宜制定基本農作物目錄,建立耕地種植用途監測體系,還要結合產業發展實際、作物生長周期等設置必要的過渡期,分類有序做好整改工作。耕地要提高質量、建養治并舉,一方面,持續高質量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分類推進撂荒地復墾利用;另一方面,穩步推進鹽堿地綜合利用試點,加強東北黑土區侵蝕溝、南方酸化退化耕地治理。
推進科技力量協同攻關發展農業新質生產力。興糧穩產,關鍵在科技。要充分發揮我國農業科研機構、人員數量眾多的優勢,強化協同攻關,提升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整體效能。農業也是新技術應用的重要場景,要發揮農業對各類科技要素的集聚作用,逐步實現農業向新質生產力躍升。特別是要加快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強化農業科研資源力量統籌,培育農業科技領軍企業,形成一批創新和應用主體。緊抓種業這個關鍵,深入實施種業振興行動,繼續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還要面向未來,支持發展智慧農業,推動農機裝備高質量發展。
踐行大農業觀大食物觀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保障居民消費升級,不僅要有糧食,還要有肉蛋奶、果菜魚、菌菇筍等多種食物。大農業觀、大食物觀就是從順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發力,既可以更充分地挖掘資源稟賦優勢,又有利于轉變消費結構,助力居民從“吃得飽”向“吃得好、吃得科學”轉變。要加強蔬菜應急保供基地建設,實施大中城市周邊現代設施農業更新工程,促進漁業高質量發展,支持發展深遠海養殖,發展森林食品,推動食用菌產業提質增效,培育發展生物農業,開拓新型食品資源。
健全糧食生產支持政策體系維護農民利益。農民種糧賺錢與否事關糧食安全大局,當前種糧收益偏低已經嚴重影響農民生產積極性。要處理好國內生產和進口節奏規模之間的關系,嚴厲打擊農產品走私等違法行為,維護好農民利益。同時,要落實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產者補貼、稻谷補貼政策,穩定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推動擴大稻谷、小麥、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投保面積。加大對產糧大縣支持力度,啟動實施中央統籌下的糧食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降低產糧大縣農業保險縣級保費補貼承擔比例,逐步擴大產糧大縣公共服務能力提升行動實施范圍。
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做好過渡期后幫扶政策銜接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要通過政府引導與市場手段結合、短期幫扶與長期制度并重,逐步實現脫貧地區從“外部幫扶”向“自主發展”轉型,確保在鄉村全面振興中“不掉隊”。
堅決守牢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底線。我國脫貧攻堅戰取得歷史性成就,但脫貧基礎還不夠穩固,守住底線是確保脫貧攻堅成果的關鍵。今年是5年過渡期的最后一年,要慎終如始扛穩責任,防止思想松懈、工作松勁,持續鞏固提升“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成果,加大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易地搬遷安置區等支持。對于那些因病、因災返貧致貧的農戶,要加強監測,隨時發現,及時幫扶,深入開展防止返貧就業攻堅行動,統籌科技、醫療、教育等部門開展組團式幫扶,不斷增強幫扶車間就業吸納能力,穩定脫貧人口務工規模和收入。針對基層反映較多的多頭篩查、重復算賬等工作機制問題,要加強工作統籌、信息共享,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有序做好幫扶政策和工作銜接。根據實際情況穩步調整優化既有幫扶政策,避免“急剎車”,確保平穩有序過渡。一方面,要開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總體評估,盡快研究制定過渡期后幫扶政策體系。另一方面,要根據不同返貧致貧原因統籌建立農村防止返貧致貧機制和低收入人口、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要統籌開展農村低收入人口及防止返貧致貧對象的識別認定,對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收入人口開展開發式幫扶,對因各種原因生活困難的農戶加強社會救助兜底保障,特別是要做好低保、醫保、養老保險等制度銜接工作,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有保障。對欠發達地區的幫扶政策要保持總體穩定,以縣域為單元,用好東西部協作、定點幫扶等機制,不斷增強這些地區的自我發展能力。
健全脫貧攻堅資產長效管理機制。脫貧攻堅以來,國家投入大量資金資源,形成了較大規模資產,要健全管理機制確保這些資產長期有效運行,持續支撐脫貧群眾增收和脫貧地區發展。要摸清家底,全面清查脫貧攻堅國家投入形成資產,建立統一的資產登記管理臺賬。要建立制度,明確誰來管、管什么、怎么管,制定幫扶項目資產管理辦法,健全資產形成、確權移交、管護運營、收益分配等全程監管制度,推動經營性資產保值增效、公益性資產持續發揮作用。要完善資產分類處置制度,對低效閑置資產,要支持各地規范有序盤活,提高資產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全方位加強鄉村建設,不斷促進城鄉融合發展
鄉村是農民生產生活的家園,要堅持不懈推進鄉村建設,解決好他們的就業和收入問題,努力讓廣大農村居民過上現代文明生活,讓城市鄉村相映生輝、共同繁榮。
因地制宜推動興業強縣富民一體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必須發展縣域富民產業,促進農民就地就近就業。要圍繞做好“土特產”文章,因村施策、挖掘資源,強龍頭、補鏈條、興業態、樹品牌,推動鄉村產業全鏈條升級,增強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要把農業農村資源作為重要依托,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開發農業農村新功能新價值,培育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產業,為的是富裕農民,重在創新聯農帶農機制,要把產業增值收益更多地留在鄉村、留給農民。健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同帶動農戶增收掛鉤機制,將聯農帶農作為政策傾斜的重要依據。企業到鄉村投資興業,重點要在農戶干不了或干不好的領域大顯身手,形成企業和農戶在產業鏈上優勢互補、分工合作的格局,持續增加農民收入。
推進鄉村建設提升農民獲得感幸福感。要統籌縣域城鄉規劃建設,堅持系統思維、分類施策、循序漸進,一體布局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要從實際出發,分類有序推進村莊規劃編制,不盲目追求村莊規劃編制“全覆蓋”“齊步走”。要推動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根據各地實際和農民需求,逐步補上農村供水、道路、物流、商業、能源、信息、住房安全等基礎設施短板;緊扣農民特別是“一老一小”等重點人群的實際需要,圍繞教育、醫療、養老等群眾反映問題集中的方面,不斷提高農村地區基本公共服務水平,讓農民群眾可感可及、得到實惠。要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聚焦農村污水、黑臭水體、生活垃圾和農業面源污染、畜禽糞污、污染耕地等突出問題,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持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建設美麗鄉村。
以健全治理體系推進鄉村善治和鄉風文明。鄉村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也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要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特別是要做好村“兩委”集中換屆工作,要選好用好帶頭人、選優配強班子,集中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要加強新時代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創新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文體活動,豐富農村文化和產品供給。要推進移風易俗,持續整治高額彩禮、人情攀比、大操大辦、厚葬薄養、散埋亂葬等突出問題。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預防在前、調解在先,堅持信息共享、責任共擔,及早排查、精心疏導,最大限度處置在源頭、化解在基層。
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著力健全要素保障和優化配置體制機制
改革是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法寶,要在守正中創新,特別是要守住農村基本制度底線,堅持先立后破,加強實踐探索和改革創新,確保改革始終沿著正確方向推進。
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處理好農民與土地的關系,關乎農民的根本利益,關乎農村的長遠發展,關乎國家的長治久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是新時代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政策更加成熟定型的重要舉措,是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基本保障。做好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總的原則是“大穩定、小調整”,確保絕大多數農戶承包地總體順延、保持穩定,不能推倒重來、打亂重分,更不能借機違法大規模調整或收回農戶承包地。針對無地少地農戶要地訴求以及消亡戶界定、外嫁女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要探索有效解決辦法,妥善處理好各類矛盾糾紛,確保平穩推進。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重點是“適度”。當前,我國農村承包土地流轉面積已經超過承包地總面積的37%。要進一步深化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完善承包地經營權流轉價格形成機制,健全便捷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也要看到,改變分散的、粗放的農業經營方式是一個較長的歷史過程,不可操之過急。在實踐中要把握好土地經營權流轉、集中、規模經營的度,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不能單純為了追求土地經營規模強制農民流轉土地,更不能人為壘大戶。要尊重農民意愿和維護農民權益,把選擇權交給農民,由農民選擇而不是代替農民選擇,可以示范和引導,但不搞強迫命令、不刮風、不一刀切。
激發農村資源要素活力。農村改革涉及面廣、關聯度高,要注重用改革辦法尋求解決“三農”問題的鑰匙,為發展增動力添活力。當前,社會比較關注農民宅基地問題,要依法保障農民宅基地基本權益,一方面,允許探索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另一方面,不允許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房、宅基地,不允許退休干部到農村占地建房。宅基地是億萬農民住有所居之基、安身立命之本,對這個問題,務必保持戰略清醒和歷史耐心,決不能自行其是、跑偏走彎。要因地制宜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推動構建產權明晰、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但也要注意,不能對集體收入提硬性目標,要持續深化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專項治理,嚴控集體經營風險和債務。不斷創新鄉村振興投融資機制,優先保障農業農村領域一般公共預算投入,但要進一步強化績效管理激勵約束。此外,還要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對農業農村領域重大項目建設的支持力度,運用再貸款、再貼現、差別化存款準備金率等貨幣政策工具加大鄉村振興領域資金投放,健全多層次農業保險體系,多渠道加大真金白銀的投入。
不斷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體制機制。當前,我國新型城鎮化仍在穩步推進,農民進城還是大趨勢,要把該打開的“城門”打開。現在,很多農民工和其他人員在城鎮常住,但他們就業穩定性不夠強,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水平還不高,要多措并舉盡量把他們穩定下來,促進他們融入城鎮。要推動轉移支付、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等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城市逐步將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圍。進一步提高農業轉移人口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公辦學校就讀比例。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同時,也要注意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自愿有償退出辦法,不能強迫農民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權作為進城落戶條件。
凝心聚力真抓實干促發展,把黨中央決策部署切實轉化為工作實效
黨中央關于2025年“三農”工作的部署已經明確,要站在“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堅持干字當頭,堅定信心、迎難而上、奮發有為,充分調動廣大干部和農民群眾的積極性,提高創造性抓落實的能力,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學深悟透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包含了做好農村工作的方法論,以及農業農村工作中需要高度重視的底線問題、關鍵問題和方向問題。要始終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作為“三農”戰線的首要政治任務,將其作為做好“三農”工作的第一課和必修課。要在完整準確全面學習領會上下功夫,在全面系統學、聯系實際學、相互對照學上下功夫,在以知促行、以行踐知、知行合一上下功夫,把理論學習成果轉化為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強大動力,確保工作有遵循、方向不跑偏。
堅持從實際出發不斷改進“三農”工作方式方法。農村工作關鍵要從實際出發,充分尊重農民意愿,注重方式方法,集中力量抓好辦成一批重點實事,讓農民群眾可感可及、得到實惠。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我國地域遼闊,各地情況千差萬別,北方與南方、東部與西部、脫貧地區與富裕地區情況都不一樣。做好“三農”工作不能一個模式,必須緊密結合各地實際謀劃和推進,不搞“一刀切”。要點面結合、梯次推進。處理好點和面的關系,突出可學可鑒,注重可復制可推廣,以點上示范帶動面上提升,決不能堆盆景、搞花架子。要發揮農民主體作用。鄉村振興為農民而興,也必須靠農民而興。一些地方存在“政府干、群眾看”的現象,這樣往往好心辦不成好事,也很難讓群眾滿意。要健全農民參與鄉村振興機制,把農民該干的、能干的盡量交給農民干,即便農民干不了的,也要發動農民發揮監督作用。
把提升工作本領和加強作風建設作為做好“三農”工作的硬任務。“三農”工作量大面廣,直接跟億萬農民打交道,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強,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必須不斷提高工作本領、加強作風建設。加強干部培訓,強化理論學習和政策培訓,提高各級領導干部抓農村改革、謀鄉村振興的能力和水平。大興調查研究之風,落實“四下基層”制度,聚焦“三農”短板弱項和農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深入田間地頭、生產一線,開展小切口調研,幫助群眾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要減輕基層負擔,嚴格執行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規定,持續優化實績實效導向的考核機制,既要發揮督查考核“指揮棒”作用,做到考真考實,又要減輕迎檢迎考負擔,讓基層干部輕裝上陣,把更多精力放到抓日常工作上、放到發現和解決問題上、放到提高群眾認可度和滿意度上。(作者系中央財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農辦主任)
作者系中央財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農辦主任;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學習時報》2025年2月26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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