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東歐各國在20世紀40年代末開始的農業集體化進程、特點及各階段的改革情況等,我國國內已有大量著述,但從社會變革的角度探討農業集體化及其給東歐國家社會穩定帶來的影響,國內論著則著墨不多。本文在梳理國內既有論著與英文論著資料的基礎上,力求從社會變革與社會穩定的角度,探討農業集體化運動對東歐社會穩定產生的深遠影響。
一、東歐農業集體化的緣起
第二次世界大戰給東歐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和破壞,各國經濟幾近于癱瘓,人民生活十分困苦,國民經濟百廢待興。在二戰中及戰后登上東歐政治舞臺的各國共產黨領導人普遍認為,東歐國家從資本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將是一個較長的歷史過程。面對嚴峻的形勢,東歐各國開始實行土地改革并采取了工業國有化措施,逐步恢復和發展遭到嚴重破壞的國民經濟。
二戰結束前斯大林曾想把東歐納入自己勢力范圍,但戰后他并沒有急于把蘇聯模式強加給東歐,對東歐的人民民主道路也表示支持。其中的原因在于,戰后蘇聯國內經濟有待恢復,國力較弱,需要一個相對緩和的國際環境。同時,蘇聯希望維持與英美等國的戰時盟國關系,因此沒有在東歐采取過激行為。早在1948年前的土地改革時期,東歐的保加利亞、阿爾巴尼亞、南斯拉夫等國就已經在農村組建了各種形式的合作社。此時集體化的發展范圍比較小,審慎且緩慢,不存在行政命令式的強迫行為,基本上遵照循序漸進的原則。正如南共領導人卡德爾所說,不尊重農民的習慣和意愿,“我們就會犯宗派主義的大錯誤,我們就會冒進,走到農民的覺悟跟不上的地方,我們就會脫離農民群眾”。
1947年馬歇爾計劃的出臺,使東西方聯盟破裂,蘇聯對東歐的政策發生了大轉折,針對美國“控制西歐、分化拉攏東歐、遏制蘇聯”的戰略,蘇聯開始實行與美國對抗的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牢牢控制東歐,將其變成蘇聯的勢力范圍,增加與美國對抗的力量。而要使東歐國家與蘇聯變成鐵板一塊,就必須把蘇聯模式強加給東歐各國,使之在政治經濟上與蘇聯保持一致。1947年9 月, 歐洲九國CP情報局成立。蘇聯要求東歐各國立即按照蘇聯模式實行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不再容許東歐各國采取多種道路通向社會主義,否則一律視為“民族主義道路”。人民民主的概念被更換了,改為“無產階級專政的一種形式”。東歐各國的人民民主道路被終止。1948年,南斯拉夫被開除出情報局東歐各國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此后,東歐國家完全按照蘇聯模式確立了政治上的一黨高度集權,經濟上推行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突擊進行農業集體化運動,消滅資本主義私營經濟,逐步建立起單一的社會主義公有制。
二、東歐農業集體化的發展脈絡及其特點
東歐各國的農業集體化運動大體遵循了以下發展脈絡:1948—1949年發動集體化運動,1953年斯大林去世后有所緩和,甚至出現倒退;1955年左右再度開始,中間也為一些事件所打斷,如1956年的匈牙利事件,通常采取不太強制的措施; 到1962年,阿爾巴尼亞、保加利亞、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國、匈牙利、羅馬尼亞宣布完成農業集體化。波蘭和南斯拉夫也進行了集體化,但沒有進行到第二階段仍然保留了大量的私人占有土地。保加利亞的集體化最快,也最暴力,嚴格以蘇聯為師,到1958年就宣布完成,最慢的是羅馬尼亞,1962年才宣布完成(官方宣布完成,但當時仍有大量農戶沒有加入集體農莊組織)。
與蘇聯的農業集體化相比,東歐農業集體化有其自身的鮮明特點:
第一,集體化道路的差別化。整體而言,東歐各國農業集體化道路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波蘭和南斯拉夫是一類,在農業發展中放棄蘇聯式道路,不強制推行集體化,重視發揮個體生產者的潛力;2.阿爾巴尼亞、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是一類,實行蘇聯式的完全集體化;3.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國、匈牙利是一類,他們雖然完成了集體化,但與蘇聯的集體化有所區別,是一種經過“修正”的集體化。
東歐的農業集體化道路出現差別化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各國共產黨在農村的影響力大都很薄弱,各國政府對蘇聯、對本國農民的依賴程度也不一樣,因此,在集體化運動中農民與政府間討價還價的“余地”各不相同。正是這種“余地”,造成東歐各國農業集體化的千差萬別。二是斯大林去世前,所有東歐國家都嚴格仿效蘇聯的社會主義農業模式。斯大林去世后,東歐各國農業政策“基本原則”雖未發生變化,但實施情況卻千差萬別。為克服本國農業的不良運作局面,東歐各國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直接或是間接地改善貿易條件,如對農業進行補貼,提高農業工人工資,對合作社和國營農場進行一定限度的微調等等。這樣一來,原本整齊劃一的社會主義國家的農業“景象”就變得更加多樣化了。
第二,集體化的實施難度遠大于蘇聯。總體而言,東歐農業集體化要比蘇聯的難度大,主要原因大致有三:1.東歐領導人既要貫徹落實農業集體化,還得時時揣摩蘇聯領導人的意圖。斯大林曾告誡保加利亞領導人不要盲目照搬蘇聯經驗,人為地加重農村的緊張局勢。為了避免受到斯大林的批評,各國領導人有意放慢了集體化的步伐,而這一放, 原來的局面就出現了混亂。因此,東歐各國領導人處于一種兩難境地,既要完成集體化,又不能把農村局勢搞亂,難度可想而知。2.東歐農民土地私有歷史由來已久,不像蘇聯的農民有村社傳統,不太容易撼動。東歐農民對于自家農田的投入要比俄國農民多得多。在蘇聯,蘇維埃積極分子在村社代表大會上可以用一票就把整個村社集體化,而在東歐,積極分子必須挨村挨戶甚至逐一去做每個人的工作,耗時費力,還未必有結果。這也說明了東歐的農業集體化何以進行了10 多年才得以完成。3.斯大林去世后政治氛圍的明顯變化,包括1955年赫魯曉夫與鐵托的再度修好,使東歐國家誤認為從此以后,每個國家皆可以自己的方式搞農業集體化。但1956年匈牙利事件表明,東歐國家想要甩開蘇聯走自己的路是不太可能的。
第三,東歐農業集體化是一個動態發展過程, 各國農業政策一直處在不斷調整中。
自20 世紀50年代下半期和60年代初開始,東歐國家開始調整農業政策,進行了一系列改革, 如減少下達指令性指標,擴大企業自主權,廢除義務交售制,提高農產品價格,允許富農加入合作社等等,不斷探索合作化的新途徑。20 世紀60年代至末70年代初,東歐國家的農業開始朝著專業化和農工一體化的方向發展,農業的經營規模也不斷擴大。保加利亞、民主德國、匈牙利等國紛紛建立起具有生產、經營性質的農工綜合體,農業生產也朝著集中化、專門化方向發展。
三、東歐農業集體化對東歐社會穩定產生的影響
在個體農民占優勢的國家中實行財產所有權的轉變,本身就是一場深刻的社會變革,因此,從根本上來說,東歐的農業集體化作為一場深刻的社會變革對東歐的社會穩定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從短期來看,集體化具有一定積極意義,東歐的農業集體化為東歐各國迅速實現工業化提供了資金和勞動力支持,通過集體化方式對農業生產進行計劃管理,對組織起來的農民進行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通過實踐為農村培養了一批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但從社會持續穩定的長遠角度來看, 東歐農業集體化傷害了農民的感情,挫傷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沒有從根本上提高農業產能,一直到劇變之前,東歐國家都在為糧食增產做出種種努力但結果并不理想。
第一,恩格斯說:“當我們掌握了國家權力的時候,我們絕不會用暴力去剝奪小農(不論有無報償,都是一樣),像我們將不得不如此對待大土地所有者那樣。我們對于小農的任務,首先是把他們的私人生產和私人占有變為合作社的生產和占有,但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過示范和為此提供社會幫助。”
集體化運動伊始,雖然東歐各國都強調要本著自覺自愿的原則,不能搞行政命令強迫農民加入合作社,但在實際執行中,在急躁情緒和冒進思想的影響下,大都犯了“急性病”,違反自愿原則, 采取行政命令甚至暴力手段強迫農民加入合作社, 嚴重違背了個體農民的意愿,傷害了農民的感情。羅馬尼亞基什拉特斯(Kisiratos)村的一位婦女回憶說,在集體化之初她父親因“不想在充斥著謊言的文件上簽字”,被拔掉了一根手指甲,還被囚禁了3年。在民主德國,由于地方干部的過激行為,一位村民甚至在1953年6 月把合作社和集中營聯系起來。
入社使農民喪失了財產所有權。東歐各國在進行集體化的時候,雖然強調財產所有權不變,但實際上只是停留在名義上。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總書記烏布利希曾強調說,合作社的財產享有特殊的保護,成員的土地、房屋等財產都是有保證的。捷克斯洛伐克新的憲法草案規定把土地聯合起來進行社會化使用。按照捷共第一書記諾沃提尼的解釋,建立合作社的過程中,土地所有權不會發生變化。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都強調合作社成員的財產所有權都是可以繼承的(繼承權不變)。但實際上, 農民一旦入社,就會喪失經濟獨立性,改變農民的生活方式,他們喪失與自己土地的傳統聯系。農民是連人帶地一塊兒被“集中”了。集體化是來自上層的社會革命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一種國家控制農民的廉價方式。財產所有權或許不會發生改變,但社會關系,包括勞動關系卻變了。
集體化的推行與抵制、反抗、破壞、消極怠工等行為相伴相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集體化運動也是一場農民的反抗運動。過火的行為必然引起農民的抵制和反抗,自集體化開始,一直到各國宣布完成集體化,農民的反抗行為就沒有停止過。總體而言,農民的抵制和反抗分為暴力抵制、破壞行為和消極不合作態度。
在南斯拉夫,當農民知道加入合作社后不能繼續保留自己的牲畜和葡萄園時,便開始屠宰牲畜。澤蒙(Zemun)地區發生了五起集體稻草火災事件, 兩起向集體牲畜投毒事件。在布里恩賈(Brinj)地區3 萬千克干草被人縱火燒掉,科雷尼察(Korenica) 地區合作社的辦公建筑被燒毀。在羅馬尼亞,有些地區農民反抗集體化的行為非常嚴重,就連嘗試建立集體農莊都行不通。人們對宣傳隊的宣傳充耳不聞,派往各村的干部受到人身威脅并被轟出村子,在某些地區,威脅已是迫在眉睫;農民“襲擊、毆打積極分子,手持草叉、長柄鐮刀、鋤頭、手槍和斧頭等待‘勸說’工作組,寫請愿書、抗議書,對黨要驅逐的富農加以保護,破壞積極分子召開的勸說他們入社的集會等等”。在匈牙利,1956年事件發生后合作社中的形勢也緊張起來。在拉科西五星農場(RákosiStar Farm),組織了一系列大規模抗議集會并成立了委員會,委員會中竟然有6 人是匈共黨員,他們摧毀了農場中的蘇聯雕像并將農場重新命名為“紅星農場”。艾吉哈佐什豪勞斯蒂(Egyházasharaszti) 的組織向合作社成員講述拉科西集團的“邪惡本質”。面對一系列的破壞行為,合作社的領導也是無計可施,因為農民已經不聽他們的話了。除了大規模的抗議集會外農民也采取了一些過激行為,但更多的是進行合作社的內部破壞。
在進行暴力破壞的同時農民的消極態度也嚴重阻礙了集體化的發展。農民采取不合作的態度,對集體工作漠不關心,不愿意從事合作社的勞動。匈牙利公開承認,集體化初期有12% 的合作社社員根本不參加日常勞動1961—1964年,全匈牙利有將近1/4 的合作社成員拒絕參加合作社勞動至少有一半的成員沒有盡其全力為合作社勞動,他們寧愿把大部分時間用來在自家地塊上勞動。年復一年,合作社不得不招募士兵和小學生來幫助收割作物。波蘭在集體化停止之前, 有將近100 萬公頃耕地被棄種。民主德國的情況更為嚴重,有些農民干脆放棄土地逃往聯邦德國。1953年,有1 802 戶農民逃往聯邦德國,其中76% 的農戶擁有的土地都超過了20 公頃。突變引發了農民對其經濟資源喪失的不滿和對強迫和專制的抱怨。他們認為農業勞動者應該留在“容克地主”的莊園內勞動,而不是耕種自己的小塊土地。農民在納粹專制時期的抵制和反抗記憶,也使得他們對集體化進行抵制,甚至有時直接把集體化等同于國家社會主義的壓迫。20 世紀50年代,農民認為民主德國政府宣傳的合作社如何優越,都是靠不住的,已經加入合作社的人抱怨說他們并不是自愿放棄私人財產,拒絕在自愿入社的聲明上簽字。有些人還惡作劇地畫掉了合作社章程中的“自愿”一詞。許多地方的農民暫停或是取消了對《自由農民報》的訂閱,他們認為自己已經不是自由的農民了,也就不需要再看什么《自由農民報》了。
行政命令式的集體化運動雖然能在較短時間內實現生產方式的變革,組織起大規模的人力、物力進行生產,但如果違背了農民的意愿,侵害了農民的切身利益,缺乏必要的激勵機制,不能實現公平公正,那些已經組建的合作社、集體農莊等等,也只能是一架架缺乏動力的蒸汽機車,動力不足又能跑多遠呢?對集體化而言,這個動力就是民心!依賴極端的行政措施,或許能解決農業面臨的人手問題,但“只要農民既不愿意把財產入社,也不愿意把自己的心加入合作社的話,生產計劃就難以完成”。
第二,劇變前,東歐國家都在為糧食增產做出種種努力,但結果并不理想。
1.東歐農業集體化并沒有真正提高農業產能。東歐國家片面追求集體化速度,追求合作社數量, 忽視了生產關系的變革要適應生產力的發展這一規律,揠苗助長,采用行政手段、暴力手段強迫農民加入合作社,結果合作社的數量增加了,但合作社的產能卻下降了。限于篇幅,下面僅以南斯拉夫和匈牙利為例來看看東歐農業集體化對生產力的破壞情況。
1948年情報局事件后,南共被迫大搞農民勞動合作化。數據顯示1949年的合作社比1948年(1948年為1 217 個)增加了4 倍,農民勞動合作社被視為在農村建設社會主義的基本形式。但是,這種違背農民自愿原則辦社的方式導致嚴重的后果,農業生產停滯不前,農業合作化沒有取得預期效果在1953年放棄集體化之前,南斯拉夫的數據顯示,就生產能力來說,合作社部分是領先于私營部分的。然而,考慮到合作社部分在資金投入方面的特權(1952年,南斯拉夫農業投資額為100 億第納爾,其中撥給私營農場的資金不到20 億第納爾),它的生產能力是低于私營農場的。
在集體化初期,匈牙利也實行了強迫集體化,給農業生產帶來嚴重影響。表1 給出了集體化期間農業生產情況的對照情況。
通過表1 可以看出,與1936—1940年這個時段相比,1952—1956年匈牙利的馬鈴薯產量有所改善,但細糧、粗糧和甜菜的產量明顯減少。再比較一下不同時期的人均收獲量會發現情況更加糟糕(只有甜菜的人均收獲量略有提高),具體見表2。
2.農業集體化拉大了東歐在農業生產方面與西歐的差距。以匈牙利為例,早在20 世紀30年代, 人們就普遍認為,要提高匈牙利的國家收入和生活水平,一個重要前提就是促進勞動密集型耕作,匈牙利應該把注意力集中在蔬菜、水果、經濟作物、乳制品和牲畜生產方面,這個計劃意在按照丹麥模式發展匈牙利農業發揮小型農場占優勢以及農業人口高度密集的特點。然而,政治上的考慮卻把發展道路引到了不同的方向,集約化農業不得不讓位于集體化,強調粗放農業。通過表3 可以看出,二戰之后,隨著作物種植技術的改進,西歐國家在細糧產量上有了顯著提高,而匈牙利卻幾乎停步不前,甚至有所倒退,與西歐國家的差距呈增大趨勢匈牙利在作物種植方面的情況已經大大惡化。
3.農業對外貿易處于負平衡狀態,加劇了東歐國家的外債負擔。“在這四年當中,集體化終止了農業的進步。”由于農業不能向居民提供足夠的糧食和食品,也無法保障輕工業的原料供應, 迫使南斯拉夫每年花大量的外匯從國外進口糧食。據統計,1951—1954年間,食品進口占南斯拉夫整個進口總額的26%,國家外債負擔沉重。而這幾乎是所有東歐國家在1989年前都無法逃避的夢魘。自20 世紀70年代起,由于居民對肉類和畜產品的需求量迅速增長,東歐國家開始大力發展牲畜飼養業。70年代,東歐各國按人口平均的肉類消費量大約增長了1/4,1979年和1965年相比,平均肉類消費量由43 千克上升到67 千克,增長了67%。到1989年東歐大多數國家的畜產品生產超過了糧食和飼料生產,家禽和豬肉的生產發展尤為明顯(見表4)為滿足需求,必須增加牲畜生產而飼喂牲畜勢必需要更多的飼料。但東歐國家的農業生產發展緩慢,難以提供充足的飼料糧,因此只能靠進口來解決。盡管糧食自給水平也在提高,但在農業對外貿易中,大多數東歐國家始終處于負平衡狀態(見表4)。
通過表5 可以看出,民主德國、捷克斯洛伐克、波蘭屬于凈進口國,而匈牙利、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屬于凈出口國。農產品的貿易和出口的外匯支出回報,對所有國家的支出平衡而言都非常重要。因此,東歐國家紛紛向西方舉債,從而背上沉重的債務負擔,使國家內外交困。為償付債務,又不得不依靠出口農產品換取外匯。而農業的產能又不足以應付,因此只能犧牲國內消費,盡可能多地出口農產品,這就使得已經捉襟見肘的國內供應問題雪上加霜。
民以食為天。東歐發生劇變,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農業的低水平徘徊,人民日益增長的需求長期得不到滿足, 而造成這一局面的根源就在于這些國家僵化守舊的集體化農業發展思路。東歐各國雖然也曾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調整改革,但都沒能徹底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從根本上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
注釋:略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歷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俄羅斯學刊》2016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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