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們對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基本達成了共識,一是價格要由市場形成,二是農民能夠獲得“成本+合理利潤”的目標價格,從而形成二位一體的目標,既促進生產的供應,同時又做到保障農民的收益。首先,市場經濟條件下價格是如何形成的?第二,基于市場價格的形成,目標可否兼容,及其約束條件是什么?最后,什么方式能最好地支持國生成產者?
市場經濟條件下價格形成,有三個關鍵詞:供需決定市場價格,市場價格是一個均衡,在均衡條件下是市場出清。所以在市場價格下,既不會有短缺,也不應該有過剩(合理的戰略庫存除外)。我國當前對農產品的收購價格是最低價格,也即保護價格。保護價使得供過于求,因而產生過剩。而在開放市場條件下,保護價格也是一個對世界所有生產者開放的保護價,中國的儲存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是為全世界生產者儲存,我們是在為世界市場托底。而在開放經濟條件下過剩和儲備,是財政不可承受之重負。
改革目標價格,希望由市場形成“成本+合理利潤”的目標價格,在保護價已經進行改革的基礎上,進一步是要實現價補分離,也就是價格的形成按市場價,農民的收益保障通過目標價格補貼。從經濟學角度分析,這是可以兼容的目標。實際上它是一個雙軌制:生產者面臨的是一個較高的價格,因為政府有差價的補貼,而消費者包括加工商所面臨的是一個較低的市場價。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樣就把國內外的市場分開。雖然仍有效率損失,但能夠達到我們所期望的目標兼容。
如果能達到目標兼容,它有內部和外部兩方面的約束條件:內部制約方面是財政約束,準備補貼多少;外部制約方面是WTO規則的約束和國際承諾、責任約束。關于內部制約,一是如果是目標價格,“成本+合理利潤”的目標價格定在哪里?成本是誰的成本?需要定位成本的分界線。這個定價的決定性變量,需要考慮是通過中國目標產能來反推,還是通過自給率水平和變動產能相結合的方式來確定,或是通過保留的生產者比例來確定。二是決定性變量中,需要考慮目標價格改革中財政預算準備補貼多少額度,以及在考慮執行和效果方面,補貼方式是用固定的補貼額還是用敞開的補貼額。三是要警惕可能形成越補越多的局面。價差補貼導致國內生產者不直接面對世界市場價格,市場價格下行壓力越來越大,補貼也會越來越多;而被保護的生產者競爭力會下降,成本會越來越高,與國外競爭者的成本競爭力差別越來越大,也就意味著“成本+利潤”的補貼單位額也會越來越大,導致越補約多。此外,如果補貼額越來越大,還會形成加入俱樂部的誘惑,導致情形惡化。關于外部約束,當前我們正在面對美國向WTO起訴中國對小麥、玉米、水稻的保護水平超過入世承諾。雖然美國沒有公布其計算標準,我們也未必認可其計算方法,但在目前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的大環境下,這也意味著今后我們很可能會遇到越來越大的外部壓力和挑戰,我們今后糧食和主要農產品的支持保護政策制定需要更好地研究規則、利用規則、以符合國際規則和國際承諾的方式對我們的農業生產者予以支持和保護。
在此基礎上,在如何支持國內生產者方面,需要使用以競爭力為導向的支持方式,更重要、更長遠、更持久的競爭力培育應該在成本替代這些關鍵點上做文章。價格形成的基礎是生產成本,因此價格的競爭力其實是生產成本的競爭力。與其主要著眼于使用價格的方式,不如同時、甚至更多關注通過讓供應曲線外移來降低生產者的價格。通過投入公共資本部分替代私人投資,可以有效地降低農民的成本,也是WTO綠箱政策所允許的。
(本文根據作者在“清華三農論壇2017”分論壇二“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農業補貼制度改革”上的發言整理,經本人確認并授權。)
作者系南京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清華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委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清華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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