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紀委11月8日通報了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分別是:金塔縣大莊子鄉財政所原所長曹金武截留挪用惠農補貼資金問題;麥積區黃新村黨支部原書記黃小平等人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岷縣旗桿溝村黨支部書記曾政生冒領護林員補助資金問題;寧縣仙靈村黨支部書記劉存良違規使用扶貧貸款問題;會寧縣郝川村黨支部書記稅海江等人違規申領受災群眾救助資金問題。(12月12日 甘肅省政府網站)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不斷深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一大批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四風”問題和腐敗蔓延勢頭得到了有效遏制,贏得了黨心民心。筆者以為,我們的基層干部隊伍主流是好的,但是在某些地方和個別部門,一些不正之風和“微腐敗”問題仍然不容忽視。“小官巨腐”現象可謂此起彼伏,遏制小官巨腐強化基層監管力度刻不容緩。
我們不難看到這樣的現象:在基層,有的基層干部動輒以“山大王”自居,缺少為民意識,不愿主動服務;有的吃拿卡要、雁過拔毛,虛報冒領、侵占強拿惠農資金,侵吞國家和集體資產;還有的甚至把黑手伸向低保費、優撫金、扶貧款等老百姓的“救命錢”……如此種種,不一而足。‘老虎’離得太遠,‘蒼蠅’每天撲面”,解決基層貪腐問題又是何等迫切。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言,“微腐敗”也可能成為“大禍害”,它損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眾的獲得感,揮霍的是基層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如果容忍“微腐敗”的存在,且不說會直接損害群眾的切身利益,更是會讓“潛規則”流毒遍地,扭曲社會公平正義,敗壞社會風氣。因此,相比起打下一個個“大老虎”,人民群眾更樂于拍下一個又一個基層“小蒼蠅”。
過去有這么一種怪現象,一個干部只要沒有達到違法犯罪的程度,都可以對其進行“包容”“寬容”,只有到了違法犯罪的程度才一起算總賬。然而,這實際上是對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極端不負責任的表現,只會縱容腐敗的繼續蔓延。因此,我們在認真查處“微腐敗”的時候,就必須在堅決清除腐敗分子的基礎上,堅持緊盯“微腐敗”的新形勢、新動向,瞪大眼睛,明察秋毫,發現問題,露頭就打,從細微處入手,將“微腐敗”消除在萌芽狀態。
“新松恨不高千尺,惡竹應須斬萬竿。”針對這些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微腐敗”現象,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必須予以堅決查處,必須始終保持堅強的政治定力,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堅持抓早抓小、絕不姑息,尤其是嚴肅查處黨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的腐敗分子,做到不定指標,不留死角,不留缺口,不給腐敗分子任何機會,奮力奪取反腐敗斗爭的壓倒性勝利,不斷推動基層形成遵紀守法、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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