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鎮干部用“公家錢”理自家財,危房和廁所改造資金被侵占……2015年下半年,中紀委六次發布月度通報,共曝光860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打蠅除蚊”力度不減。近日,記者對通報中的近萬條有效信息進行大數據分析發現,“四風”“貪腐”98%是鄉村級及村干部,專項資金和津補貼是高發地,萬元貪居多。(新華網1月12日)
現如今中央大力整治腐敗,人們在唏噓一些“大老虎”落馬的同時,一些小官的貪腐程度也讓人瞠目結舌。這些毫不起眼的“小人物”,也在不知不覺中充當著“城狐社鼠”“家里蛀蟲”的角色。
由于“小官”身處基層百姓中間,他們的貪腐行為,往往對群眾利益的傷害就更直接,性質更惡劣,危害性也更大。對此,不能不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并對一切腐敗問題采取“零容忍”態度,予以堅決清除和打擊,從而使“小官巨腐”的問題不再成為我們身邊的“新聞”。
公權力過分集中是出現“小官巨腐”的根本原因,失控的權利隨時都在搜索尋租空間,因此要加強對權利的監督,即使權利再小也不能脫離監督體系,必須讓基層權利在監督下運行,形成一套完善的資金監管、干部自治制度,并從法治軌道及制度層面健全和完善基層干部的常規監察制度,實現對“小官巨腐”的源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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