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巴中市委書記羅增斌在人民日報上發表署名文章《讓有德者有“得”》,引起全市上下各級黨員干部的學習和思考。在決勝脫貧攻堅、實現鄉村振興的道路上,需要村民自治和依法治理,但也離不開“德治”。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指出鄉村振興離不開德治。
鄉村社會,是一個交織各種人情、氏族、習俗與道德的特殊社會。實施鄉村德治,就是要通過道德規范和道德典型,感召村民增強認同感、歸屬感、責任感和榮譽感,使崇德尚德成為人們的內在需求,外化為人們的行為自覺。
德治具有文化穿透力、長久感染力,是中國鄉村歷史綿延不斷的傳統。德治規范自古有之,比如《三字經》和《增廣賢文》中的部分內容,比如孔孟的語錄等,是引導社會風氣和凝聚社會人心的不可替代力量。實施鄉村治理現代化要以“德治”為引領,重點在于要大力弘揚和傳承優秀文明,并以傳統文化精華為魂,廣泛宣傳傳統節日、傳統文化禮儀,踐行文明禮儀,引導傳承愛黨愛國、向上向善、孝老愛親、重義守信、勤儉持家的優良傳統文化,摒棄落后教條的陳規陋習和不良陋習,對移風易俗、歪風邪氣等逗硬打擊,引導農民養成文明、健康的生產生活方式。
德治要有模范,強化道德教化。道德模范,是中華傳統美德的集大成者,是人們德行的標桿, 承載著公眾對美好生活、美好人性的崇敬向往。近年來,巴中市廣泛開展好媳婦、好兒女、好公婆等評選表彰活動,開展尋找最美鄉村教師、醫生、村官、家庭等活動,就是充分用群眾身邊的道德模范、身邊好人的典型事跡,發揮道德引領、規范、約束的內在作用,對德高品善進行肯定與褒獎,用榜樣的力量帶動村民奮發向上,用美德的感召帶動村民和睦相處,促進形成良好的村風民俗,提升鄉村治理的水平。
(作者系四川平昌縣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辦公室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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