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近日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新時代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擺在優先位置,堅持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讓鄉村振興成為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行動。(四川日報,7月6日)
我國改革開放四十年來,使農村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農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縱觀社會發展史,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是農村發生變化、鄉村振興的基本條件。
筆者認為:鄉村振興離不開良好的社會環境,大力開展法治建設,不僅能提升農村群眾“學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識,還能形成穩定和諧的鄉村社會環境,為鄉村振興奠定良好的基礎。
鄉村振興戰略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需要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參與,真抓實干。為推動農業發展,基層干部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出重要指示為核心,充分尊重廣大農民群眾的民主意愿,積極開展依法決策、依法辦事、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能力,積極探索鄉村振興,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以自治為核心,以法治為保障、以德治為引領,為鄉村產業發展、社會和諧保駕護航,走出一條“創新融合,力促發展”新路子。
筆者認為:發揮黨員干部優勢,積極作為,扎實工作。以村民自治為核心,通過多種措施鼓勵和引導群眾參與到鄉村建設之中,提升群眾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完善村規民約,用易懂易記的語言指明群眾“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弘揚什么,反對什么”,規范群眾言行。使廣大農民群眾看到黨和政府對他們的尊重與關心,從而擁護黨的主張,自覺遵紀守法,正確行使權利,嚴格履行法定義務,
農民占人口的絕大多數。針對農民群眾廣泛開展各項依法治理活動,推動陳規陋習的專項整治行動,鼓勵群眾舉報各種違法行為,有助于調動群眾參與積極性,營造風清氣正的鄉村發展環境。為我省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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