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該《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總結黨管農村工作的歷史經驗,是我們黨關于農村工作實踐探索和制度建設的最新成果,為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提供了基本遵循。(人民日報,2019年9月2日)
《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作為我們黨首次專門制定的關于農村工作的黨內法規,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農村工作的高度重視。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呈現出一些新特點,廣大農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還沒能充分實現,嚴重影響了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用長遠的目光、科學的謀劃,抓重點、補短板、強基礎,圍繞“鞏固、增強、提升、暢通”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按照“擴面、提速、集成”的要求深化農村改革,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向基層延伸,基層黨組織在各地各行業作用顯著增強,黨的旗幟在基層陣地高高飄揚,這是我們農業農村等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有力保障。此次印發的《條例》把黨管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細化成具體的規定,實現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從制度機制上把加強黨的領導落實到了“三農”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對于強化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加強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農村工作隊伍建設作用顯著,就能更好地發揮農民主體作用,提高廣大農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征程上邁出新的步伐。
“三農”工作承擔著穩定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使命,必須充分認識到,農業不是一個落后的產業,而是一個能集技術、經濟、政治和國家安全于一體,伴隨和支撐社會發展進步的多功能型永恒美麗產業。農村也不是貧窮和落后的代名詞,而可以成為一個有山有水有希望的美麗田園和安居樂園。要不斷提升各級黨政領導干部開展農村工作的能力水平,切實加大“三農”資金投入力度,把“三農”作為財政優先保障領域和金融優先服務領域,更要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真正讓他們成為農業農村發展的參與者、建設者和受益者。
今明兩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打贏脫貧攻堅戰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歷史交匯期,農村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有了《條例》的支持,農村工作就能更好地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描繪出鄉村振興新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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