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澎湃新聞從貴州銅仁市江口縣政府方面獲悉,由江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縣發展和改革局29日印發的《江口縣豬肉保供穩價告誡書》違反《價格法》有關規定,立即對此行為進行整改。網傳圖片顯示,此前江口縣市場局、發改局下發的告誡書稱“白條肉售價須在20元以內,五花肉等每斤須在25元以內”。并稱,“凡不按以上規定的價格執行,視為擾亂豬肉保供穩價市場,惡意哄抬物價”。 (10月30日澎湃網)
江口縣市場局、發改局以“告誡書”名義,對市場銷售的豬肉采取限價措施,乃是利用行政命令的手段,試圖控制豬肉價格上漲趨勢,強迫攤販只能賣低價肉。其打出的旗號是“維護正常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做好當地市場豬肉保供穩價工作”,看似冠冕堂皇,可如果“豬肉限價”真的落實下去的話,那么只有一個結果,就是江口縣市場上將無豬肉可賣,市民將無豬肉可吃了。
豬肉屬于市場化供應,價格完全跟著市場供需情況波動,而一年多來,受到多方面因素影響,全國豬肉供應驟降,肉價持續上漲,據專家預測,本輪豬肉漲價趨勢將維持到明年。商務部30日發布的數據顯示,全國市場上周豬肉批發價格為每公斤51.21元,環比上漲11%,而批發到零售,則還會漲很多。顯然,就按商務部的數據計算,江口縣的豬肉限價標準,都已經低于批發價了,那對于零售攤販來講,不僅無利可圖,還會倒虧錢。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商家的目標就是賺錢,這是維持生存與發展的必要條件。眾所周知,虧錢的生意做不長,“豬肉限價”導致攤販虧錢,那只有選擇不賣肉,或者冒險賣低價走私肉、病豬肉,無論哪一種選擇,都是損人不利己的事。而且,“豬肉限價”不僅違背市場經濟供需規律,還涉嫌違反《價格法》,破壞了經營者的自主定價權,令市場陷入行政過度干預的混亂局面,扭曲市場供需狀況,喪失市場調節能力。
幸好在媒體曝光之后,江口縣政府收回了“告誡書”,停止“豬肉限價”行為,并承認此舉違反《價格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厲批評教育,從而避免了事態惡化,沒有引發嚴重后果,但反思不可缺位。近日來,部分地方連續出現行政干預市場價格的不當行為,諸如禁止牛肉粉漲價、早餐漲價被責令降回等,都是違背市場規律的做法,不僅干擾了市場自主調整機制,亦令經營者陷入恐慌,不敢再行使自主定價權,而是通過其它方式變相漲價,最終令消費者利益受損。
市場經濟制度實施數十年以來,我國社會經濟取得顯著成效,市場化商品供應狀況良好,市場能夠保持自主調節功能,無需行政之手干預。然而,還是有部分地方行政部門缺乏法律的敬畏心,不懂市場經濟常識,總是妄想用行政命令來管控市場,動輒發文干預市場,豈不知是在好心辦壞事,破壞了市場發展根基。顯然,需要再次強調依法執政的必要性,行政部門要帶頭遵守法律,多學點市場經濟常識,不要再做拍腦袋的亂干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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