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最近印發《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意見》,強調在城鄉建設中系統保護、利用、傳承好歷史文化遺產;做到空間全覆蓋、要素全囊括;著力解決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遺產屢遭破壞、拆除等突出問題。
城鄉歷史文化遺產蘊含著中華民族深厚的精神內涵。保護好這份遺產對延續歷史文脈、推動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堅定文化自信,意義重大。
1在重構山水人文格局中推動城鄉建設
融入山水環境是中華傳統城鄉建設的特色和魅力所在,不同城市和鄉村在與所在地域山水環境的熔融中孕育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山水人文格局。 但近些年來,在快速城鎮化的沖擊下,一些城市原有的山—水—城有機融合的傳統格局被林立的高樓大廈所破壞,一些富有特色的傳統村落在悄然“改頭換面”,鄉風古韻難覓蹤影。遠山不見、近水難擁,自然離人們越來越遠。城市變成了密不透風的“水泥森林”,村落傳統格局被破壞變成了縮小版城市,“城市病”正逐漸從城市蔓延至鄉村,使城市和鄉村失去了靈氣。重構城鄉山水人文格局,一方面,要按照“注重整體保護,傳承傳統營建智慧”的要求,回歸山—水—城的關聯融匯,從城鄉歷史脈絡中識別人居空間與山川形勝、歷史勝跡的一體協同關系,揭示地方獨特的山水人文格局秩序。另一方面,要堅持外修生態、內修人文,將自然景觀與人文景觀有機統一,將文化元素與生態保護有機融合,充分運用自然山體、河湖濕地等生態空間,將好山好水好風光融入城市、留在鄉村,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
2在保護傳承歷史文脈中推動城鄉建設
近些年來,我國有不少地方借發展之名,大興拆建之風。一些城市搞大拆大建,做出了不少“拆真古跡,建假古董”的蠢事;一些頗具特色的古村落也競相效仿拆真建假的做法。城鄉文化肌理被割裂、歷史文脈被破壞,人們留存的歷史記憶被迅速更新的城鄉面貌所消解。 城鄉建設是城鄉歷史再造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一方面要高度重視“過去繼承下來的條件”,以禮敬的態度對待傳統,將歷史遺跡、文化古跡、人文底蘊等視為城鄉生命的一部分,讓人們更好地從歷史深處汲取智慧,在賡續傳統中建設富有生命力的現代城鄉。另一方面,要堅持以用促保,推進活化利用,使“物”的保護和“人”的發展得到和諧統一。
3在凝塑城鄉特色風貌中推動城鄉建設
特色風貌蘊含著一個城市和鄉村長期積淀形成的文化特質,決定著其文化品位。但一段時間以來,我國不少地方在城鄉建設中形成了“鄉村向縣城看,縣城向省城看,省城向西方大城市看”的不良傾向。一些城市在造新運動中,背離了原來的地域特色風貌,貪大、媚洋、求怪,卻又因對西方建筑缺乏真正的理解而成為拙劣的復制品;一些鄉村在建設中不顧自身特點,齊刷刷向城市看齊,簡單復制,失去了鄉村傳統風貌,丟掉了自己原有的文化個性和地域特色。 針對此,在推進城鄉建設過程中,一方面要多層次、全方位、持續性地挖掘歷史文化遺產的文化價值和精神內涵,善于根據各地歷史文化、人文自然、現狀布局等特征,提煉精選一批凸顯文化特色的經典元素和標志符號,采用“繡花”“織補”等微改造方式,留住城鄉的特有“基因”。另一方面,要在融會貫通中推動東西方建筑文化繼承發展,創建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當代建筑文化。 (作者系西安建筑科技大學中國城鄉建設與文化傳承研究院副院長,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半月談》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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