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至18日,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在北京舉行。全會深入分析了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科學謀劃了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其中,強調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明確了農村改革的重點任務。《決定》提出,“必須統籌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全面提高城鄉規劃、建設、治理融合水平,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
“城鄉二元”是一道世界性的發展難題。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共產黨對城鄉關系的認識,一個顯著的變化就是對鄉村本身價值的重新認識。鄉村不是落后經濟的代名詞,不是無足輕重的附屬,甚至說,鄉村需要的也不僅僅是道義上的回饋。鄉村,作為城鄉兩極中的一極,具有自身巨大的潛力,價值不容忽視;同時,它的發展程度,也深深影響著城市,影響著全局。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不能“一頭是繁榮的城市、一頭是凋敝的農村”,要將城市和鄉村視為一個整體,真正打開“城門”,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解決進城農民的后顧之憂,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
一、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意義
讓有能力的農村轉移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是新型城鎮化的首要任務。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有利于提升城鎮化質量,推動實現共同富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促進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
首先,有利于提升城鎮化質量。2022年,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比率達到了65.22%,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僅維持在47.7%的水平,二者之間構成了顯著的17.52個百分點的差距,深刻揭示了當前農業轉移人口所面臨的“不完全城鎮化”或“半城鎮化”現象。為有效應對這一挑戰,亟需加速推進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進程,通過一系列政策措施促進其在經濟、社會及文化等多維度上全面融入城市生活,實現從統計學意義上的城鎮化向實質性、深度城鎮化的根本轉變。這一過程不僅是數量上的累積,更是質量上的飛躍,對于構建更加和諧、包容的城市社會結構具有深遠意義。
其次,有利于推動實現共同富裕。在促進新型城鎮化與鄉村全面振興深度融合的戰略框架下,加速推進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進程,確保農民群體能在城市中安居樂業,不僅是擴大我國中等收入群體規模的關鍵舉措,也是進一步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推動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驅動力。這一路徑旨在構建一個更加均衡和諧的社會經濟發展格局,使得城鄉界限逐漸模糊,居民收入結構趨向優化,共同繁榮的愿景逐步實現。
最后,有利于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農業轉移人口在中國式現代化的宏偉藍圖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是推動這一進程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加速其市民化進程,不僅有助于促進農民工人力資本的有效積累,為構建一支具備高素質與專業技能的勞動力隊伍奠定堅實基礎,還將在更深層次上重塑城鄉人口分布格局,進而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軌跡產生深遠影響。具體而言,這一轉變不僅能夠為工業化進程提供源源不斷且質量不斷提升的勞動力供給,滿足產業升級對人才的需求,同時也將激發市場潛能,通過持續擴大消費需求來拉動經濟增長,形成需求側與供給側的良性互動,為中國式現代化的全面推進注入強勁動力。
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就是推動農業轉移人口由農民身份轉變為市民身份。當前,我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取得了歷史性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問題。
首先,戶籍制度改革政策尚未得到全面落實。長期以來,中國城市體系普遍將就業時長、居住期限以及社會保險參保年限等作為衡量居民落戶資格的核心標準。近年來,各大中小城市落戶門檻不斷降低,但實踐中仍面臨選擇性落戶政策偏向及實際落戶路徑不暢的困境,導致落戶政策的全面放開進展不順。政策要求的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并未得到嚴格執行,反而顯現出明顯的擇優落戶傾向,即高學歷、高技能人才相對容易落戶,而面向穩定就業的普通勞動者的落戶門檻依舊很高,名額有限,隱性的落戶障礙依舊普遍存在。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普遍實行高門檻的積分落戶制度,導致大量非戶籍人口難以獲得戶籍身份,進一步凸顯了戶籍制度改革在特大城市層面的艱巨性和復雜性。
其次,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尚未覆蓋全部常住人口。中國城市的公共服務體系尚未實現對所有常住人口的全面覆蓋,導致非戶籍人口在享受教育資源、住房保障以及社會保障等關鍵公共服務方面遭遇障礙。此外,城市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主要面向本地戶籍人口,將非戶籍的農業轉移人口排除在外,限制了他們居住條件的改善空間。鑒于農業轉移人口的高流動性特征,他們對社會保險的異地轉移接續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當前中國社會保險體系在跨地區轉移接續方面存在渠道不暢、政策協調性差的問題。不同省份之間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存在較大差異,醫療保險和職工社會保險的統籌層次多停留在省級以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接續流程復雜,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覆蓋范圍有限,這些因素共同導致了相關政策難以有效落地實施。
最后,職業技能培訓亟待加強。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實現穩定居住與生活的關鍵,在于擁有穩定的就業環境與持續的收入來源,這是他們融入城市社會生態、獲得城市認同的先決條件,也是推動新型城鎮化向高質量、可持續方向發展的關鍵一環。當前,隨著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升級及生產方式的數字化轉型,農業轉移人口正面臨就業市場深刻變革的挑戰,企業需求日益向高端復合型技術人才傾斜,而多數農業轉移人口當前僅掌握基礎勞動技能,這一供需不匹配現象凸顯了對職業技能培訓迫切且高標準的需求。因此,如何高效整合并優化職業技能培訓資源,構建一個規模化、高效能的培訓市場,以應對產業發展的新挑戰,已成為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
三、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行動路徑
實現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應秉持尊重個體意愿與自主選擇權的核心原則,同時結合各地實際情況,采取分階段、有步驟的推進策略。致力于促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的全面覆蓋與均等化,以此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整體質量,確保所有居民都能公平地分享國家改革與發展的豐碩成果,共同邁向更加繁榮與和諧的社會。
第一,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是優化市民化質量的關鍵路徑。鑒于中國戶籍制度固有的地域性身份認證與差異化福利制度的緊密關聯,面對現代化發展的迫切需求,大型城市因其規模效應而具備更高效率地供給高質量公共服務的能力。因此,加速推進超大城市的戶籍制度改革,對于顯著提升市民化質量具有不可替代的戰略意義。具體而言,這要求我們從兩方面著手:一是拓寬落戶途徑,適度降低落戶門檻,持續優化積分落戶體系,減少學歷等單一指標的權重,強調穩定就業記錄、社會保險繳納年限等多元化因素,從而擴大有落戶意向的農業轉移人口的落戶機會;二是健全居住證制度,逐步擴大居住證所承載的公共服務與社會福利范疇,在確保城市承載能力不受損的前提下,使暫未符合落戶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也能享受到更為豐富的城市福利,促進他們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
第二,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放寬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的門檻,其深遠意義遠不止于解決戶籍身份的表面問題,更在于觸及戶籍制度深層次的公平與正義,推動公共服務的全面均等化,確保農業轉移人口能夠與城市居民在同等基礎上享受各項福利與權利。為此,需構建一種以常住人口為基準,由居住地負責供給的基本公共服務機制,逐步增加并提升非戶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所能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與水平,力求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對常住人口的全面覆蓋。在此基礎上,應優先完善那些已具備條件的公共服務政策,確保農業轉移人口能夠立即享受到與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特別在教育領域,針對農業轉移人口子女的教育與發展權益,需進一步加大力度,確保隨遷子女在城市入學的數量與質量雙提升,為農業轉移人口的子女提供無后顧之憂的優質教育環境。
第三,持續開展面向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技能培訓。這是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中實現穩定生活與融入城市社會的基石,同時也是推動新型城鎮化持續健康發展的關鍵環節。首要任務是構建健全的職業培訓體系,發揮國家的主導作用,高效整合社會各界資源,探索并實施委托制與項目化的培訓模式,緊密對接企業實際需求,為企業的轉型升級儲備高素質的技術人才。其次,在培訓內容的規劃上,應緊密圍繞市場需求變化,結合行業特色與區域經濟結構,實現從被動“輸血”向主動“造血”的培訓模式轉變。不僅要關注農業轉移人口的現有就業狀況,還需將技能培訓層次的提升與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先進制造業發展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培育等長遠目標相結合,以農業轉移人口技能提升為核心,加速信息化與工業化的深度融合,從而為他們在城市中的穩定就業奠定堅實基礎,促進社會的和諧與包容性增長。
(作者系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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