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技廳原副廳長王可煒受賄案,日前在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江門市中院認定王可煒先后收受18人賄送的好處費共人民幣80.15萬元、港幣4萬元、購物卡4.1萬元,一審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據了解,廣東省高院目前正在二審該案。(1月14日《羊城晚報》)
落馬官員都有一種“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執著精神,企圖通過造假來掩人耳目,其中“假身份”就是他們腐敗路上的必備武器,對“假身份”時常抱有幻想,希望能成為成掩蓋腐敗的“護身符”,熟不知任何掩蓋貪腐的行為也不過是掩耳盜鈴。廣東省科技廳原副廳長王可煒受賄80余萬元,為了掩人耳目,他將受賄的贓款存在一張假身份證辦理的銀行卡上。但最終,“假身份”還是沒成為“護身符”終究鈴鐺入獄,不免可悲。
當想用“假身份”瞞天過海掩蓋腐敗真相時,何曾想過紀委監察部門也有“張良計”。最終,邪不壓正“假身份”并不能成為掩蓋腐敗“護身符”。
王可煒的案例說明“假身份”絕不會成為掩蓋腐敗的“遮羞布”,貪官的“護身符”,能用“假身份”欺騙組織、欺騙家屬,但難欺騙“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清廉形象。
“欲如水,不遏則滔天,貪如火,不滅則燎原”。若官員被“貪欲”腐蝕,必然在行為上“出軌”,把馬克思主義思想信仰改為信“錢”,企圖用一張“假身份”上欺騙組織,下欺騙家人,以此掩蓋自己腐敗行徑。在筆者看來這無疑是都市版“掩耳盜鈴”。相對而言,這樣的腐敗對國家來說,其危害更大,更難防止。
針對“假身份”的腐敗,筆者認為需在管理上下“功夫”以“嚴”的精神,“實”的態度,筑牢干部的思想根基,強化三個觀念,鍛造出一支具有鐵一般信仰、鐵一般信念、鐵一般擔當的“四鐵”干部隊伍。杜絕“假身份”成為遮掩腐敗的遮羞布。
作者單位:四川省綿陽市北川縣白坭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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