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穩定。總理也曾在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健全勞動監察和爭議處理機制,讓法律成為勞動者權益的守護神”。(1月19日中國政府網)
年年歲歲、歲歲年年,每當年關來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社會大問題都會持續爆發。近日,各大媒體連續報道了一些農民工被欠薪的案例,案例中民工從最最初的期望,到討薪無果的絕望,再到沖突事件的發生,民工討薪難引起了廣大讀者的關注。
農民工作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出現的一個特殊群體,是我國推進城鎮化建設的重要力量,給城市的經濟生活帶來了活力,為我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推動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和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做出了巨大貢獻。筆者認為,各地必須盡快建立解決農民工欠薪保障的長效機制,讓農民工奮斗有回報,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
治理欠薪不僅要有行政手段運動式的“突擊”,更需要長期有效的法治武器。相比于年末專項行動的瞬間發力,農民工更需要相關部門在平時的監管和審查上持續用功。跳出“年關討薪”怪圈,并非缺少辦法。農民工工資月薪制、周薪制、工資卡實名制、工資保障金、取消包工頭、欠薪入刑、黑名單制度……方法很多,但由于落實不力,這些原本足以為農民工織就起一道安全網的法規,很多淪為一紙空文。這就要求相關職能部門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加強對各類涉及使用農民工單位的檢查,要重點檢查農民工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飲服務等行業,檢查其是否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是否遵守最低工資規定、是否依法支付節假日加班工資、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對違規者督促整改。同時,要發動民眾舉報惡意欠薪違法行為,并注重發揮行業協會的引導和協調作用,準確、及時掌握信息和動態,引導農民工合理、規范、有序表達訴求,從而達到維護合法利益的目的。只有為民工討薪撐起一片法治的藍天,“年年重視年年欠”的尷尬才會有望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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