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好的法律不能成為‘紙老虎’,要讓它成為一個有鋼牙利齒的利器,關鍵在于執行和落實。”
2015年1月1日施行的新環保法,被社會寄予厚望。實施一年來,約談15個市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查處違法排污企業5.1萬家、發現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企業7.34萬家……(新華社2月15日)
有道是,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最嚴新環保法從2015年1月1日施行以來,共計約談了15個市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查處違法排污企業5.1萬家、發現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企業7.34萬家……從中不難看到,新《環保法》的“牙”不但“咬”住違法企業,同時,也“咬”住了地方政府的主要負責人,的確值得一贊。但筆者以為,環保“長牙”關鍵不在“咬”了誰?而是如何“咬”住一些環保執法中的不作為;“咬“住部分執法軟、執行難問題;“咬”住地方官員的“烏紗帽”,能真正倒逼地方官員不敢怠慢環保,不留下污染破壞生態的“尾巴”,讓每一個企業遵守法律、敬畏法律。
誠如一些基層環保執法人員所述:環保人事權在地方,在環保與地方經濟發展沖突時,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往往要求環保部門服從“發展大局”,有的地方環保局對開發區不敢查、對重點保護企業不敢查、領導不點頭不敢查,尤其是市、縣環境執法到位難度相當大,即便對違法企業處罰,也存在“虛”多“實”少,不能產生強有力的威懾,致一些小企業的違法行為痼疾難以根除。為此,新環保法雖然長牙,如果只是“咬”到“疼痛”而不“致命”,如果不打消地方政府因顧忌GDP而對治污松勁的情況,那么,被地方主政者視為“衣食父母”的污染企業未必真的害怕,就算“咬”住,也會像嬰兒咀嚼磨牙棒,磨磨牙齒而已。
曾有業內人士表示,新環保法鐵拳治污,關鍵要落實到領導的“官帽子”上,應督促各地將環保法中的新規真正落實到考評機制中。的確,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環保“督企”轉向“督政”,掛牌、限批形成組合“殺手锏”,能環境執法“硬”起來。但也應看到因執法人手不夠問題;因穩增長保就業“不敢咬”情形;因污染企業稅收在當地財政收入中占據相對更大的比例,盡管設備落后,經常造成環境污染,但地方政府很難下決心徹底關停問題。等等如是,環保執法人員在現場執法中,經常遇到違法企業暴力抗法,執法環境差,環保執法不力的現狀也就在所難免。
換句話說,如果沒有公檢法機關積極介入違法案件的查處,強化刑事追究的力度,使新《環保法》真正成為懸在違法排污企業頭上的“一把刀”,讓法律的“牙”更具殺傷力,促使企業不敢逾越法律底線,敬畏法律成為新常態;如果不改變以GDP論英雄的重大制度性障礙,從制度層面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處罰力度;如果不加大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讓一些地方環保人員具有專業化水準;如果不把環保與地方官員的烏紗帽掛鉤;如果不充實執法隊伍的人數;如果不公開信息、鼓勵公眾參與成為防止環境污染的“常規武器”,就算把違法企業納入誠信“黑名單”,給予經濟手段的嚴厲處罰,也難保不會有污染企業“頂風作案”,更“咬”不出一片碧水藍天。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環保“長牙”讓法律不在是“紙老虎”,無疑是環境治理的一種進步,但要真正破解上級監督是否太遠,同級監督是否太軟,下級監督是否太難的陳年詬病,還任重而道遠。我們在期待環境治理能走出“搖擺觀”,推動地方守法的常態化同時;也期待能環保部門開展執法監管創造良好條件,別在執法過程中重重拿起、輕輕放下;更期待所有執政一方“父母官”能轉變發展觀念、創新發展模式、破解發展難題、提高發展質量的重要途徑,不要讓飯后茶余流傳的“污染是大家的,GDP是我個人的”尷尬話語再次上演。
作者單位:四川北川縣組織部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