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副市長,我當時是正常履行職責,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辦事,我從來沒有主動向他們要錢,只是他們事后給我一些‘辛苦費’……”今天,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瓊海市原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朱允彥(正處級)涉嫌受賄案。朱允彥當庭叫冤,稱自己受賄也很“無辜”,也是受害者。(法制網-法制日報5月19日)
作為一戳就破的謊言,“辛苦費”與“被動受賄”的邏輯如出一轍,不僅再次展現了違紀官員為減輕罪責的奇葩想法,也刷新了腐敗分子智商的下限。另其還以“受害者”自居,卻忘了不管是“被動受賄”,還是“辛苦費”,受賄的事實就在那里。更何況黨紀法規豈是言辭可以欺騙的對象?試問若非擁有權力,誰會主動送上“辛苦費”呢?明知接受就是受賄,不主動拒絕,就要為當初的錯誤買單。現在拿“辛苦費”說事,除了自欺欺人,只能說明貪官的內心往往沒有悔過之心,只想著如何逃脫法紀嚴懲。
作為人民的公仆,為民服務是本分,是職責。手中的權力是要為民所用,不是為個人謀取私利的工具。為什么貪官明知“辛苦費”不可取、不當為,還行掩耳盜鈴之舉?原因是他們放棄了正確的價值觀,把“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奉為官場圭臬,以致權力觀跑偏,人生觀失衡,進而丟掉了廉潔從政的底線,還沾沾自喜,自認為抓住了官場進步的方向,最終在紀委的亮劍下,只能在獄中低唱《鐵窗淚》。
縱觀歷史,貪官污吏一直都是人人喊打、人人喊殺的對象。只要是受賄,任何托詞都逃不脫正義之劍的懲處。相反,春秋時代,宋國高官子罕“以廉為寶”的故事得以千古傳誦,各個時代的清官均為民所銘記的事例告訴我們,只有廉潔從政,才是黨和群眾期盼的好干部,才是時代發展需要的正能量。
“八榮八恥”告訴黨員干部要“以廉為榮”、“以貪為恥”,“好干部”要求黨員干部要以“干凈”為為官從政的底線,說明廉潔是為官隨身必備的良藥,是良知、責任和尊嚴,是為人民服務的前提。貪污受賄實則筋骨不強,思想缺鈣,折射出貪婪、丑惡和墮落,是私欲膨脹的充分表現。所以,面對送上門的“辛苦費”,領導干部就要有自知之明,說明自身存在風險點,需要及時打上補丁,不給歪風邪氣留下縫隙,從而避免走上違規違紀的不歸路。
為官一任,造福一方。這個造福既有促進經濟發展,也包括精神塑造。因此,作為領導干部,既要立功,也要立德。毛主席之所以受到人民永遠的尊敬和愛戴,就因為他一生清廉如水,愛民如子,把畢生精力獻給了黨和人民的事業。所以,領導干部當傳承和發揚清正廉潔的精神,以“壁立千仞無欲則剛”的表現,成為群眾爭相學習的標桿和模仿的榜樣。同時,對拿人民賦予的權力為己謀私利,消耗黨和國家的誠信資本的無德之舉,就要加重懲處力度,以此警示黨員干部:從嚴治黨從來不是空談。
歷史證明:廉政盛行,則國家昌盛;腐敗猖獗,則國勢衰微。現今我國步入改革深水區,需要讓民眾匯聚在黨旗下,與黨同心同德。就要求黨員干部以廉立身,如此才能凈化社會風氣,讓“辛苦費”無立足之地,并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壩,成為群眾可以信任和依靠的力量。
作者單位:四川省瀘州市合江縣政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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