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河北省政府官方發布消息稱,為回應社會關切,方便游客來“草原天路”風景名勝區旅游,張北縣政府決定,從即刻起,取消“草原天路”風景名勝區收費。這意味著,僅周后,張家口“攔路收費”的政策被叫停。
被譽為“中國號公路”的“草原天路”收費風波,在近乎消無聲息中開始,在一邊倒的質疑聲中戛然而止。盡管收費政策來和去,都讓很多人“沒有一點點防備,就這樣出現”,可它能在不到個月來,就朝著契合民意期許的方向演變,這也算是聞民聲而動,是擇其不善者而改之。
就收費政策沿革來說,取消已宣告了其終局,除非再有異動。但從輿情反響和鏈式反應看,這起事件理應成為一面棱鏡,對當地和其他地方行政起到鏡鑒作用。
應看到,自被曝光起,“草原天路”收費就已然被口水淹沒?!笆召M的合規性”和“收費對當地旅游業的影響”,成為輿論質疑的兩個著力點。而在此過程中,張北方面也積極通過媒體發聲,進行官方回應,二者在輿論空間的角力,其實也為政策走向埋下伏筆。
針對部分人士對“草原天路”收費涉嫌越權的指控——“草原天路”只是縣級公路,按公路算,它處在不得收費的二級以下公路范疇,按景區算,也得省級物價部門才能定價,當地做了明晰解釋。當地官方表示,“草原天路”于月日正式被張家口市政府批復為市級風景名勝區,按照《風景名勝區條例》第條,進入風景名勝區的門票,由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負責出售;在定價權上,河北省物價局方面表態,當地搞簡政放權,省管景區以外的景區定價授權設區市、直管縣、擴權縣等來制定,而張北是省里的擴權縣,故其有權制定草原天路景區的門票價格。
聽上去收費程序無懈可擊,但這仍繞不過幾點溯源性追問:一者,“草原天路”于年建成,總投資中有國家財政撥款億元,這也是納稅人的錢,而今將其從公路定性為景區并規避公路法的禁止性規定,合理嗎?事實上,其被批復為景區是在今年月,而去年年中當地就籌謀著收費,這時序就頗堪尋味——會不會是為了收費故將其納入景區?二者,簡政放權本意是為了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而“草原天路”收費,卻更像是地方行政權擴張,這或許也是簡政放權過程中當避免的“一放就亂”。
毋庸置疑,在“草原天路”人多路堵的情況下,維護成本增加或是不爭的事實,以“經濟杠桿”緩堵其初衷或許也可嘉。但眼下,公眾對動不動就陷入“收費依賴”有著特殊敏感,圈“大自然留下的風景”收錢的做法更是廣受詬病。在此情景下,“草原天路”急不可耐地收費,難免激起民意反彈,乃至引發“用腳投票”的社會反應并體現在當地景區人氣的下滑上。媒體對于“草原天路”收費后續的調查表明,收費后當地客流減少,商戶生意出現了直線下降,這就是其體現。
可以想見,若“草原天路”繼續收費下去,可能會挫傷其整個旅游產業鏈向縱深的培育,傷害其長遠的旅游效益。這對當地而言,或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而要解決生態保護和緩堵等難題,政府要做的,或許不是自己上陣,而是通過招商等方式把景區維護、服務設施建設交給企業,將某些沿路資源開發作為交換,這樣也能更好地避免靠直接對公路屬性難消的“草原天路”收費,來對景區維護的局面。
作者單位:南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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