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城管執法過程當警惕民意偽善
近日,眉山市彭山區某超市樓下出現城管在執法過程中,與出面打抱不平的市民發生分歧,雙方對峙時一男子倒地,引發大量市民圍觀。隨后,一則題為《彭山市民與城管奪老人東西鳴不平卻被打倒在地》的帖子在網上出現且被廣泛轉發。而后來經過記者查證,當時城管隊員與該男子根本沒有肢體接觸。
一句城管打人,常常會引來輿情的憤慨和周邊民眾的情緒激昂,這從一定程度上凸顯了民眾法治觀念的進步,這對城管部門,抑或者所有執法部門都是一個“緊箍咒”,這更加要求我們執法過程的規范與合法,對法治社會的建立也有一定好處。然而,現實生活中,總有那么“一小撮”人喜歡在民眾面前顛倒是非,或者推波助瀾。這實際上穿著正義的外衣以“衛道士”的姿態在進行民意的偽善。
我們不得不承認,城管執法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存在不規范的做法,包括法律依據和法律流程。但這并不意味著每一次的城管執法都是違規的,都是暴力的,都是以一種固有形象面對民眾。法治在進步,城管執法也在改變,而故意扭曲事實真相,故意引導民意去攻擊城管執法,攻擊政府,意欲何為?
比如上面筆者提到的這個案例,這個案例在我們執法工作中并不少見,試想,如果沒有政府執法儀,如果官方一直不給出真相,那么一句“城管打人”又將引來多少網絡暴力和輿情?
民意的偽善,體現在不講事實證據的聲援和行動。它帶有很大的盲目與憤慨,其本意并非想建立一個公正、客觀、法治的社會,而是群體之間突然享受充當“衛道士”的那種快感,那種點燃民眾輿情的那種肆意。要知道,真正的民意應該是建立在事實真相上的思考與判斷,而不是撇開法治真相只顧渲染情緒的“構陷”。
要知道,一個社會要維護良好的秩序,不能僅僅靠情緒宣泄。這表面上看是“民意”取得了勝利,實際是沒有法治的社會并不能引導真正的民意,路人的“偽善”實際就是在踐踏法治。
(作者單位:綿陽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一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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