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173件,處理190人,其中,黨紀政紀處分109人,移送司法機關30人,同比分別增長284%、296%、127%、500%;挽回經濟損失5400余萬元。”天津市紀委日前公布了上半年查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成績單”。其中,虛報冒領惠農資金、貪污侵占集體“三資”等問題比較突出,占查處問題總數的近50%。(人民網 2016年7月19日)
習近平同志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提出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為反腐敗工作定下了總基調。一年多的反腐敗實踐證明,“老虎”“蒼蠅”一起打,是新時期反腐敗斗爭的必然戰略抉擇,是走出腐敗高發期的最佳路徑選擇,有著深刻內涵和戰略意義。
打掉大“老虎”,我國的政治生態就會變得更為穩定,對國家直接性的較大的損害就會減少。但也不能忽視“蒼蠅“的危害,“蒼蠅“就好比蛀蟲,起初危害不大,但隨著時間的積累,不去懲治,也會產生較大的連鎖反應,直至危害越來越大。
畢竟“蒼蠅“們都是最為基層的黨員干部,與群眾接觸的最為密切,也是群眾最易寄托希望、尋求幫助以及最為信任的對象。一旦他們違紀違法,首先是失去群眾的公信力,給我們的黨和國家抹黑,造成巨大的反面影響,損害黨和國家的形象。再次基層黨員干部是政策直接執行者,優惠政策落實是否到位,群眾能否享受,取決于基層黨員干部的執行力,如若干部有侵占、挪用等不法行為,勢必會影響群眾的利益,群眾的困難得不到解決。
作者單位:白什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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