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4年間,杜偉在擔任海南省國際旅游島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總經理兼海南國際旅游島先行試驗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工委委員期間,先后收受、索取18人所送的錢物。據《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杜偉與多名企業老板關系密切。為了得到他的關照,在逢年過節或者各類宴會上,這些“商人朋友”都會給杜偉備上“大禮包”。(法制日報 8月20日)
古人云:“與善人交,如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與不善人交,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這不,為了得到身居要職的試驗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工委委員關照,在逢年過節或者各類宴會上,一些“商人朋友”都會給其備上“大禮包”。還真是應驗了“腦筋歪一歪,好處自然來”這句話。因為,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重拳反腐拍落“老虎”,打掉“蒼蠅”時,我們不難看出幾乎每一個落馬官員,都多多少少與商人有“朋友”關系。在通過各種途徑、手段勾肩搭背的中,實則是裹挾權力“交朋友”,進行權錢交易、利益輸送。是把握有實權的干部當作再生“資源”來經營。
從表面看,這些商人朋友可謂情深義重、深諳世故。能在春節,其妻子、父母的生日宴會上,孫子出生等時機,恰到好處的把“大禮包”用在刀刃上。而實則是想通過其權力獲得一些不正當利益,讓他手中的權力變成自己謀取私利的工具。如推薦工程、幫忙貸款亦是如此。但令人遺憾的是,杜偉面對這樣一種嚴重的情況,“我客氣了一番就收下了”。完全忘記了自己的身份,把江湖義氣、唯利是圖那一套作為行為準則。試想,當權力與金錢成為朋友,權力被“大紅包”裹挾“交朋友”,豈能不滋生腐敗行為?誠然,先后收受、索取18人所送的錢物,是公權私用沾得“甜頭”,卻不知這其實是飲鴆止渴,收的是“大禮包”埋下的“定時炸彈”。
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作為領導干部,應該深知手中掌握著人民賦予的權力,有責任也有義務為人民謀利益,務必堅持以身作則,廉潔從政,為黨和人民的事業盡心竭力,甘于奉獻,堅決不以手中的權力占有社會公共資源,為己牟利。歷史和現實的諸多事例一再表明,社會上一些人之所以熱衷于與領導干部交朋友,看中的往往是他們手中的權力。于是便挖空心思與領導干部套近乎。但從另一個方面說明,如果一個地區或部門的領導權力過于“得力”“任性”,大到可以隨心所欲支配一個地區或部門的資源,那么,一旦這樣的領導干部出現道德墮落,貪心膨脹現象,最終會令公信力受到踐踏。所以,限制領導干部貪腐,約束權力是保證領導干部清正廉潔的重要措施。
權力不可缺乏限制約束。小平同志曾經深刻地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毋庸諱言,要防止干部公權私用、以權謀私,讓監督制度真正發揮作用也是必要的,因為單靠干部的自律是遠遠不夠的。當然,目前對于領導干部的監督制度不乏很多,但也有僅僅寫在紙上、掛在嘴上、表現在承諾上,在實際操作中往往形同虛設。為此,得完善黨內和社會監督機制,各級黨委和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堅決貫徹“從嚴治黨”的方針,堅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一系列政策和規定。要把工作做在前頭,把責任落到實處,同時加大懲處力度。或許如此,就會少了些裹挾權力“交朋友”的“大禮包”。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小洞不補,大洞受苦”。受賄“大禮包”來者不拒也再次印證“權力公開”“政務公開”的必要性,增強領導干部黨性修養的自覺性,嚴格自律重要性,加強全方位監督的必然性。當然,同腐敗現象作斗爭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必須標本兼治,常抓不懈、久久為功。或許如此,才能杜絕領導干部做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傻事。
作者單位:四川北川縣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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