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到湖南湘西考察時首次作出了“ 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精準扶貧”的重要指示。所謂“精準扶貧”,其實就是粗放扶貧的對稱,根據不同貧困區域環境、不同貧困農戶狀況,運用科學有效程序對扶貧對象實施精確識別、精確幫扶、精確管理的治貧方式。
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開始, 扶貧開發工作經過三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世界共睹的驕人成績。但是,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這種“某地貧困人數多少、貧困原因一二三、脫貧方法甲乙丙、爭取到哪年把貧困發生率降低到多少”的脫貧方案顯然已經不合時宜了。“精準扶貧”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應運而生。
“到2020年確保我國現行標準下的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目前,我國貧困人口有7000多萬之眾,要實現全部如期脫貧,每年要減貧1200萬人,每個月要減貧100萬人!為了打贏這場攻堅戰,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提出,要“注重選派思想好、作風正、能力強的優秀年輕干部到貧困地區駐村,選聘高校畢業生到貧困村工作。”到2015年年末,共有48萬干部被派駐到貧困村,99%的貧困村已經有選派的第一書記進入。
可是,貧困地區的實際困難卻是難以想象的大。道路通信不通、生存環境差、醫療教育跟不上、思想意識落后……面對種種困難與挑戰,一些干部不但沒有沉下心學習、思考如何帶領當地百姓脫貧致富,反而畏難退縮。或是搞搞“走讀式”、“掛名式”幫扶,或是“只轉轉不用心”、“只談談不落實”。
火車跑得快,全憑車頭帶。如果“車頭”不用心,僅靠國家的惠農政策、扶貧辦法,只能是治標不治本。
任務重,時間緊,偏偏還遇上駐村干部“不給力”!針對這些情況,各地政府也是“重拳”出擊。今年4月,云南省實施了《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召回辦法》,截至目前已有1117名駐村扶貧工作隊員被召回。被召回管理的隊員,根據不同情形,采取正常調整,組織培訓,批評教育、書面檢查、誡勉談話、免職撤換等處理措施。
隨著“精準扶貧”的持續深入,嚴厲的監督機制、逗硬的管理辦法已經成為駐村幫扶干部頭上的“緊箍咒”,不斷督促著他們沉下心、俯下身開展農村工作,做好農村發展致富的“火車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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