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騙子’、‘詐騙之鄉’,這樣的‘稱號’我們要不要?”在9日舉行的福建安溪縣誠信建設千人大會上,安溪縣代縣長劉林霜這樣問。他得到的是在場1000多名安溪各鄉鎮、村、社區干部震耳發聵的回答:不要!(2016.9.10中新網)
其實這已不是“詐騙之鄉”第一次出現在公眾視野中,諸如此類還有涉毒村”、 “造假村”屢見不鮮,也不是公眾首次將鄉村與“危險社會”聯系起來。這些事件如一面鏡子,折射出的不僅是“整村犯罪”,還有我們的鄉村管理危機。舊有的規范在鄉村的急劇變革中失效,新的秩序卻未能建立。偏遠貧窮的特性讓國家的法治鞭長莫及,本地的基層自治組織也渙散軟弱,這些鄉村成為了監管的“盲區”,物欲,拜金替代了舊有的誠信,“一夜暴富”被大肆宣揚,“腳踏實地”被踐踏地下。貧窮的圍困,鄉土文化的喪失,法律意識的淡薄,基層管理的失序,滋生了犯罪的溫床,造成了群體性犯罪。
破解“整村犯罪”,走出“危險社會”,需要我們基層組織管理到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基層是黨的執政之基、力量之源”。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一環。在城鄉化進程中,地方干部不能只顧征地搬遷,修建高樓大廈廠區,還要考慮新時期農民未來的發展,做好妥善安置。而精準扶貧的實施,不能只是走走過場,要真正的切實了解每一戶貧困戶的境況,給予切實的幫助。對于村中民風重塑,要讓誠信走進校園,走進村莊。而對于法治,村干部可以利用村規民約作為法律的延伸與補充,充分運用到我們的鄉村治理中。無論是民風重塑,還是加強法治,鄉村法治的“最后一里路”需要我們的基層干部來打通。此路任重而道遠, “上面千條線底下一根針”,走出“整村犯罪”的圍困,需要我們基層這根“針”縫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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