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晚6點左右,甘肅蘭州市七里河區柳家營十字一處馬路發生塌陷,塌陷大坑直徑約3米,導致一輛路過的轎車被陷,所幸的是車內駕駛員未受傷。(12月14日中國新聞網)
翻看大大小小的豆腐渣工程,公眾早已見怪不怪,而對于豆腐渣工程引起的安全事故,公眾更是痛心疾首,安全事故時常出現,馬路塌陷對于我們來說也并不陌生。該起事件,還好只是轎車被陷,萬幸的是沒有出現人員傷亡。但吸引筆者注意力的是,此次路面塌陷已經是今年蘭州市發生的第19起馬路塌陷,而這次塌陷的路段在今年9月就已經出現過一次塌陷了,這著實令人感到驚愕和難以理解。
路是人走出,終歸路人走,然而我們并不確定“腳底下”究竟是實是虛、是安是危,這是多么的諷刺。馬路塌陷19次,到底誰該臉紅?地陷一再發生,為何沒見舉一反三,對同類情況進行排查?
出了問題不可怕,可怕的是總出問題。“蘭州張掖路步行街路面突塌陷,半月前就發現地基下沉”“蘭州市酒泉路北段省政府門口馬路塌陷”“蘭州東崗東路華邦飾品廣場門口由東向西方向,一輛4路公交車行駛過程中路面發生塌陷”“蘭州市七里河區柳家營十字一處馬路發生塌陷”……當地一年發生馬路塌陷19次,給廣大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極大威脅,給社會秩序的和諧穩定帶來了巨大的干擾。
那么,馬路塌陷為何頻頻上演?筆者不是建筑師,也不是工程師,只好查閱相關資料進行了解。一方面,這說明當初道路工程建設時,沒有充分考慮地下排污渠等各項特殊條件,地下管線破損滲漏,掏空了路基,是大多數路面塌陷最根本的原因;另一方面,這暴露出了有關部門在防災方面做得不盡完善,不清楚轄區內具體道路的地質情況,沒有承擔相應的后期維護等工作。究其原因,簡言之,一個是前期考察和工程質量不過關,一個是后期維護和監管檢查不全面,也就是說,是“人禍”造成的塌陷。
馬路塌陷很可怕,會讓人十分不安,會讓老百姓質疑政府部門的執行力,紅臉出汗是應該的,及時補救是必須的。筆者認為,首先要增加地質勘探成本,大面積選點,減少產生安全隱患的可能性,從而科學地制定規劃和施工方案,并加強對施工環節的把控檢查;其次,要建立起更為有效的管理問責機制,相關道路、管線的產權單位應對地面及地下附屬物實行經常性檢查檢測,形成制度、責任到人,防止出現問題時責任不清,互相推諉;最后,有關部門應當全面了解轄區內地質和地下設施情況,做到心中有數,積極排查各類安全隱患點。
作者單位:湖南省長沙市二環路南段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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