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部署“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專項整治以來,湖南省紀委認真篩選群眾反映強烈的信訪舉報,對重點問題線索實行省、市、縣紀委層層交辦、掛牌督辦,限期核查處理,多批次公開曝光。(人民網,12月27日)
湖南省的一次專項整治,就查辦138件,處分346人,組織處理201人,移送司法機關26人,還有一批正在辦理的案件更有希望將這些數據刷新。取得這些顯著的成績,固然值得欣慰。扶貧款對于貧困百姓來說可是“救命錢”,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名義侵占、挪用、亂用。然而扶貧款經常被“雁過拔毛”,到底是誰“見死不救”呢?
制度的不健全,為扶貧款被蠶食提供先天的“溫度”。不可否認,新的法律或者規(guī)章制度,都常常尾隨于新生事物出現或者新問題發(fā)生之后。所以,制度很難有先天預見性。而對于扶貧領域,以往從來沒有這么大的力度、沒有這么嚴的尺度、沒有這么強的態(tài)度。所以,以往的扶貧款項管理制度或許只局限于某一方面、某一層面,本來就有可能存在漏洞或者瑕疵的情況下,突然這么大范圍、大手筆地發(fā)放扶貧款項,原來的制度肯定更加地捉襟見肘,跟不是脫貧攻堅的腳步,完善相關制度已迫在眉睫。
監(jiān)管的不發(fā)力,為扶貧款被竊取提供后天的“濕度”。扶貧款項對于心懷叵測的干部來講,到底是“燙手山芋”還是“香餑餑”,關鍵要看監(jiān)管是否發(fā)力。如果監(jiān)管早就將“丑話”說到前面,將利劍高懸在空中,隨時巡視、隨時督查,恐怕別有用心的干部會視為“燙手山芋”,拒而遠之。然而,事實上,一些部門內部的監(jiān)督機構形同虛設,相關的同級監(jiān)督太軟、上級監(jiān)督太遠,讓監(jiān)管的腳步總是徘徊于部門的大門之外,既起不了監(jiān)督作用,又達不到威懾效果,如何強化監(jiān)督利器已是當務之急。
信息的不公開,為扶貧款被冒領提供生存的“土壤”。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一些地方將扶貧項目藏著、捂著,要么局部地方公開,要么少數內容公開,讓普通百姓對于扶貧款項總是“霧里看花”。可否享受、又能享受多少根本無從知曉。在這種情況下,只能別人說是多少就多少,自己根本沒有發(fā)言權。沒有陽光普照的地方總會滋生細菌、導致腐敗,如何強化信息公開,接受陽光的溫暖、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更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家務事”。
在有溫度、有濕度、有土壤的情況下,邪惡之花就會悄然綻放,扶貧款就會被屢屢盜走。對于弱者來說是“雪中送炭”的扶貧款項,各級政府和干部本應該做好的是為其“錦上添花”而不是“雁過拔毛”,救死扶傷、扶貧濟困一直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尤其是作為“三個代表”踐行者的黨員干部豈能背其道而行之?
作者單位:四川北川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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