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淄博張店的男童浩浩剛剛被救起,4日,山東濟寧鄒城又有一名老人不慎掉入機井內。據記者統計,僅2013年至今,有媒體公開報道的山東省內墜井事件就多達35起。梳理發現,墜井被困的人員大多是兒童、老人和婦女。(4月5日《齊魯晚報》)
農村廢舊枯井“吃人”事件雖然近年來并不鮮見,但直到去年,河北保定蠡縣孟嘗村六歲男童聰聰不慎跌入一口四十米深的枯井身亡事件發生后,才引起人們對農村廢井“吃人”現象的關注。
繼男童聰聰墜井身亡之后,短短幾日之內連續發生兩人墜井身亡事件。毫不客氣的說,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農村的廢舊枯井儼然已經成為不定時炸彈,隨時都有可能再次“吃人”,危害人們的人身安全。特別是我國北方地區,井必須打很深才能出水,人一旦掉進廢舊枯井之中,救援難度相當大,救援成功率非常低。而且,隨著地下水水位的下降,很多井用不了幾年就沒法再出水,荒廢不可再用。
農村廢井成陷阱,屢屢“吃人”,歸根結底是這些廢井沒人管,讓人一不小心就掉進去。按照目前農村廢井管理機制,誰挖的井就由誰管,廢井的產權歸誰就歸誰管,這也是現行法律的規定。但關鍵問題是,在空心化的農村,廢舊枯井早已經失去了功能,毫無用處,處于不再有人管的狀態,很多廢井的主人可能早已經進城甚至在外省城市定居,指望廢井主人負起管理責任根本不現實。而且,農民的安全意識相對薄弱,不能簡單根據法律規定要求廢井主人盡到管理責任。況且,在農村廢舊枯井之中,有不少并不歸個人所有。換言之,廢井“吃人”,說到底是農村公共管理缺失的惡果。
可見,不再讓廢井“吃人”的悲劇繼續上演,關鍵是要彌補和加強農村公共管理,讓基層政府和村民自治組織承擔起對廢井的監管責任,堵住廢井無人管的缺口,讓廢舊枯井擺脫監管真空局面。
各地要盡快對農村現有的廢舊枯井進行摸底排查,弄清楚廢舊枯井的數量、位置、深淺等詳細信息,做到心中有數,并按照廢井的產權不同進行分類管理。能夠確定私人產權的廢井,應明確交由農民個人負責管理,特別是對農民新打的井,要明確告知他們的管理責任和失責的后果,讓他們平時加強管理,并在井無法使用時,及時填埋或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對于沒法確定屬于個人產權的廢井,必須由基層政府、村民自治組織代為監管,可以直接采取填埋辦法,讓廢井成平地,或加厚蓋,讓廢井不再害人、“吃人”,費用由公共財政負擔。即便是尚未使用的水井,也有必要安裝防護措施,避免意外發生。另一方面,鄉鎮政府、村民自治組織要強化對農民的安全意識教育,提高人們的安全防護水平,警示人們要遠離水井、機井。
(作者地址:山東省臨沂市蒙陰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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