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9日下午,湖北省恩施州巴東縣委第二巡察組進駐水布埡鎮的動員會正在召開。幾名公安人員突然進入會場,將龍潭坪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鄧仕輝從現場帶走。(4月9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開會現場帶走人,在很多人看來,都只是“在新聞聽過,沒有在現實中看到過”。而對于很多沒有親身經歷的黨員干部來說,紀委這種別開生面的辦案手段,或許帶著幾絲傳奇的色彩,打心底有點不太相信。然而,事實上,這種方式,很多時候是紀委特別安排的,目的就是要起到“敲山震虎”的威懾作用。
此案中,鄧仕輝除了是一個村的支部書記和村主任,同時,也是該村出了名的“村霸”。鄧仕輝憑著該村與鎮政府相隔甚遠,以為“天高皇帝遠”,索性在村里當起了“山大王”,在鄉里橫行霸道、獨斷專行,村民對他深惡痛絕、敢怒不敢言。曾經,有不少村民被“村霸”“修理”過,還有村民被罵“你算老幾”,更有被打斷肋骨的情況,他還對“不聽話”的村組干部“就地免職”。鄧仕輝的行徑,確實是肆無忌憚、目無法紀。
李克強總理說過,群眾才是大人物。黨員干部是否勤政愛民,其中一個重要的標準就是秉持“大人物情懷”,心中有民,才能時時為民想、事事為民謀。沒有“大人物情懷”,從根本上來講,就是宗旨意識的缺失,黨的群眾路線淪為“口號”“空話”。無民者無紀,眼里連老百姓都沒有,更遑論還有多少對法紀的敬畏。
“村霸”不除,民生難安。1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對于充分發揮檢察功能依法懲治“村霸”和家族惡實力違法活躍保護村莊調和安穩的定見》,中央紀委七次全會指出,要加大對“村霸”和家族惡勢力的整治,決不允許其橫行鄉里、欺凌百姓,腐蝕底層政權。“村霸”的本質,說白了,就是不惜利用一切違法違紀手段來維護自身非法利益的集團黑惡勢力或者家族黑惡勢力,直接損害群眾利益,損害黨員干部形象,侵蝕基層政權基礎。因此,治理“村霸”必須連根拔起。
很多“村霸”之所以長期存在于黨員干部隊伍中,很大程度上,既有地方政府想依靠“村霸”治理基層事務的“天真想法”,也有一些政府官員牽扯復雜利益關系網,對黑惡勢力持續偏袒和保護。如此一來,“村霸”就能長期逍遙法外、為非作歹,不過,這對鞏固基層政權、弘揚正能量、建設法治社會卻是極大的威脅。
鏟除“村霸”,更要掃除“村霸”背后的保護傘。長遠來看,“村霸”的形成并非“一日之功”,其必然是建立了一定的關系網,或者利益鏈,不然誰會選一個“村霸”來主政一方?誰又愿意即便被打掉牙齒,也都往肚子里吞?要健全和諧、法制、民主的基層治理機制,基層黨員干部隊伍就容不下“村霸”。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頭條號 紅網 20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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