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合村過程中,基層官員或許忽視了中國鄉村治理的復雜性,過于迷信權力的作用。有些調查研究做得不夠,不尊重當地的歷史與民情,有些受權力和利益之影響,在合村中做得不公道,激發了群眾矛盾。
昨日,湖南省新邵縣大新鎮一位卸任村支書被另一個新當選的村支書帶人毆打致死。當地警方通報如下:
2017年6月11日13時40分,新邵縣大新鎮發生一起聚眾斗毆致人死亡案,致1人死亡。目前,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到案,善后處置工作正在有效開展。
通告顯然是一副公事公辦的面孔,字里行間只顯示這是一起普通的斗毆。然而,相關事件的短視頻立即在微信群里傳開,案件真相究竟如何,需要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
不過這一悲劇發生的背景耐人尋味,細究下去,能一窺中國當下鄉村治理的某種困境。
我的老家即在湖南省新邵縣,該案發生的大新鎮是其最為偏遠的一個鄉鎮,地處資江上游與中游交界處,兩岸高山聳立,峽谷中江水激蕩,為資江最險要處。在我上高中時,該地和我所在鄉同屬新田鋪區(縣、鄉之間一個管理機構),因此有高中同學在當地,對該地民情略知一二。
據還在老家的同學介紹,這位老支書在當地頗有口碑,他當村支書時曾到處化緣,修了一座橫跨資江的鐵索橋,據說因曾違反計生政策在合村后失去了選新村支書的資格。在當地政府的官方公號上,確實有著不能作為候選人的“九種情形”,其中第四項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按照有關規定不能列為提名人選的”。
合村并鄉是近年來湖南轟轟烈烈開展的一項活動,這項行政上的大改革和“新農村建設”幾乎是互為表里的。以我對湖南鄉村的了解,以前湖南的行政村主要由多個自然村組成,每個自然村多是聚族而居的群落,而行政村有些是單一的宗族,有些是多個宗族組成,其基本格局是人民公社時代的生產大隊改制而來。地域、人員、權力格局基本形成五十多年了,雖有爭吵,但相對穩定——時間慢慢會形成某種秩序。而一旦將兩個、三個行政村合并成一個村,就面臨著權力格局和利益的重組,如果再加上歷史上的宗族矛盾,沖突很可能一觸即發。
據當地知情人說,在6月11日,他接到了現任村支書劉某的電話,約他去村活動中心談事。他帶領侄子前去,發生了沖突,然后釀成了悲劇。
不要以為村一級就沒有“權力格局”,在這種半行政半自治的熟人社會,權力的格局更加微妙。熟人社會里多年來靠能力、人脈、威望、宗族勢力形成了比較固定的權力格局,比如死者張某平,能以一己之力修了那么一座鐵索橋,在合村前的田沖村,一定是村民服氣的書記。幾乎每個村都有這樣半官員半鄉紳的領頭人。一旦合并,矛盾就必然顯現,主要表現有二:
一是某些被合并村的村民擔心利益受損。因為現在政府給各村特別是貧困村有各種名目的補貼,如果本村的“領頭人”在村合并后沒有了話語權,誰來維護舊村人的利益?
二是在鄉村這樣的熟人社會,悠悠萬事,面子為大。這面子除了利益因素外,還有情感因素。像張某平這樣的老支書,在合并后落選,他在村民中的形象十分受損,而原來田沖村的村民也認為自己吃虧了,因為自己的領頭人在合并后說話不管用了。從警方通告中可看出,煙竹凼村和田沖村合并后,起名為“煙竹新村”,不要小看村民對自己村莊名字的情感,把沿襲多年的村名丟掉,簡直和改姓氏一樣難受。
當然,隨著城市化的加速,中國鄉村人口在劇減。鄉村多數青壯年只是戶籍上的某鄉鎮某村人,他們常年在城市里謀生,也就春節和清明回鄉,常年居住在村莊的,多是老人和小孩。
近年來還有一些中年人回流到鄉村做現代農業。常住人口減少,進行合村,減少治理成本,增加集約生產的便利性,應當是順勢之舉。但是,在合村過程中,基層官員或許忽視了中國鄉村治理的復雜性,過于迷信權力的作用。有些調查研究做得不夠,不尊重當地的歷史與民情,有些受權力和利益之影響,在合村中做得不公道,激發了群眾矛盾。
熟人社會里,村民們對當地社情相當了解,基層官員在辦事中想瞞天過海遠比城市社會難,村民一旦覺得利益損失或面子丟了,是受到不公正對待導致的。在湖南這種民風強悍、宗族勢力尚未消亡的地區,反彈強烈是必然的。
在這場悲劇發生前二十多天的5月25日,與這個村相鄰的大新鎮大東村,幾十名村民認為并村后選舉不公,到縣政府上訪,將縣政府大門圍住。后來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出警到大東村,與村民發生激烈沖突,數名村民受傷。當時沖突的視頻就在同鄉的朋友圈中狂轉。而這一次的沖突當地政府顯然沒有引起足夠的預警,終于導致了死人的悲劇。
死者已矣!我們期待著這一悲劇能夠水落石出,給死者家屬和當地村民一個交待。我們更期待當地政府謹慎地、公道地對待并村中出現的矛盾,充分認識鄉村治理的復雜性。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微信號 鳳凰評論家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