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自治是實行社會主義民主的基本要求,法治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基本要求,德治是傳承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要求,將三者有機結合起來,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治理體系,走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鄉村治理道路,是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第一,加強村民自治路徑探索。緊緊圍繞“自治”的目標,建立健全村級班子建設新機制,切實保障村民的選舉權和監督權。規范各項民主決策機制,保障村民享有充分的決策權和參與權。健全村務公開制度,保障廣大村民的知情權。加快建立完善村規民約,努力走出一條鄉村治理的新路子,大大降低農村社會運行成本。
第二,不斷強化農村法治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把提高農民法律素質、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從村干部抓起,提高他們依法辦事的能力。在引導農民依法維權和信訪過程中,增強廣大農民依法行使權利和依法履行義務相統一的觀念,培養農民契約自由、依法辦事、公平競爭等習慣,引導農民依法解決各種矛盾和糾紛,依法表達正當的利益訴求,促進農村和諧穩定。
第三,加強農村德治宣傳鼓勵。要鼓勵農村先富起來的“能人”,有能力有愛心的善人,盡心竭力地服務村民造福桑梓,憑借他們熱愛農村關心村民的滿腔熱忱和實際行動,形成鄉村治理強勁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不斷培育道德模范典型,加強典型示范,強化標桿引領,推動行為自覺,努力開創道德建設新局面,讓“德治”激勵村民守住鄉情,守住中國傳統文化的精華。(整理人:王佳星 朱文馨)
作者系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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