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中農辦原主任、全國政協原常委陳錫文被任命為十三屆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
68歲的陳錫文又有了新角色,這位中農辦原主任、全國政協原常委將履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下稱全國人大農委)主任委員,3月19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這一任命。
在深化改革背景下,本屆人大立法修法任務繁重,三農領域尤為突出。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未來的五年的立法計劃中,就包括耕地占用稅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制定和修改。
生于1950年的陳錫文,自18歲起至今的50年來一直在三農領域工作,后成為中國土地改革和農村經濟領域最主要專家及決策制定者。此番前往全國人大農委履職,必將對未來三農立法產生重要影響。在今年兩會期間,陳錫文曾建議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
1968年,陳錫文下鄉到黑龍江生產建設兵團,1978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農業經濟系,在校期間,他開始參加中國農村發展問題研究組的調查研究活動。1982年大學畢業后,他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業經濟研究所工作,1985年調入國務院農村研究系統,先后擔任國務院農村發展研究中心所長、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部長、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職務。
2003年,陳錫文出任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兼辦公室主任,并于2010年1月出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直至2016年轉任全國政協常委、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今年3月18日,他當選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陳錫文對于農村經濟向有深入研究,憑借1984年與人合著的《農村經濟改革的系統考察》、1986年與人合著的《國民經濟、新成長階段與農村發展》、1988年主持并執筆完成的《農村經濟改革的中期綱要》,曾前后三次獲得中國經濟學界最高獎項孫冶方經濟科學獎。
在深入研究農村問題的同時,陳錫文一直被外界認為是中國土地與農村政策決策的主導者、智囊。他的核心觀點包括,落實黨對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的承諾,并盡快落實到法律和制度上,堅持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從而切實保護耕地,保護農民的土地權益。
作為農民利益的悍衛者,陳錫文對于諸如對城市人口是否能購買農村宅基地等問題觀點鮮明:“非農民就根本不應該想可不可以買,這是非分之想”;對很多地方推行的“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試點”“農民集中居住”等,都給予了否定,認為其意圖多在于擴大城市建設用地的規模,在國家批準的耕地占用指標外,謀求更多的建設用地的指標。
去年年底,陳錫文曾透露出目前正在推進的“三塊地”改革試點進展:征地制度改革難度大,近期難以拿出改革成果,但是宅基地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會拿出改革成果。
此次陳錫文前去任職的全國人大農委是全國人大的10個專門委員會之一,其職責是接受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領導,研究、審議和擬訂三農領域各項議案,以及相關的法律起草,同時對國務院及各部委的有關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進行合法性審議,行使立法監督權。
2017年11月29日,當時身為全國政協常委、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的陳錫文在“《財經》年會2018:預測與戰略”發表主旨演講,他表示,鄉村振興是關系中國全面發展,并最終建成現代化強國的大事。
以下為發言實錄:
我想圍繞十九大報告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問題,談談自己的看法。
大家都知道,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了七大戰略,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鄉村振興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其它六大戰略以前多多少少都有提及,但是鄉村振興戰略是第一次提出,為什么這次沒有提新型城鎮化戰略反而要提鄉村振興戰略?我想這是黨中央準確把握了中國國情和發展階段所作出的判斷。
曾經有這樣一些議論,認為在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世界各國鄉村都是注定要衰落的,為鄉村衰落而擔憂是杞人憂天,覺得這是一個必然規律。但這里有兩個問題要提出來討論。
第一,從世界上已經實現了現代化的國家來看,未見得農業在GDP中比重下降,農業人口減少,就一定意味著鄉村必然衰落。我們到經濟發達的國家調查會發現,盡管他們的農業比重很低、直接從事農業的人口很少,但是鄉村仍然是一派祥和安寧的景象。這表明農業在現代社會中比重降低、農業人口減少,不一定意味著鄉村注定要衰落。
第二,在已經實現了現代化的國家中,人口上億的其實只有兩個國家,一個是美國,一個是日本。美國有3億多人,還不到中國人口的零頭,日本只有1.2億多,只相當于中國總人口的9%。所以他們國家的發展規律不見得跟中國這樣一個人口大國相同。擁有十幾億人口的中國和印度離現代化還有相當的距離。
十億以上人口的國家在現代化建設中城鄉結構的變遷、城鄉居民的分布到底有什么規律,世界上還沒有現成經驗可以參考。對中國來說,在實現現代化的進程中,農業農村農民到底會發生什么變化?中國實現現代化以后,城鄉格局和城鄉居民的分布是什么局面?這都需要我們自己去探索。正是因為這樣,中央才在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了關于鄉村振興的戰略。
在我看來,鄉村振興確實是一個關系中國全面發展,并關系最終建成現代化強國的大事。十九大報告中,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這部分文字并不長,有400多個字,一共八九句話,但是內容非常豐富。鄉村振興戰略跟中央提出的“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也就是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五方面的全面建設是緊密地聯系在一起,而不僅僅是關于農業的生產和農民的生活,還涉及到更多內容。從鄉村要振興這個角度看,十九大報告中提出了未來農業農村和整個國家發展過程中必須抓好的一些重大問題。我談一下我個人的認識。
第一,從十九大報告中關于鄉村振興戰略表述可以看出,我黨一貫強調要堅持的一些重大原則問題,這次有了更堅定的表述。
比如,首先提出了“三農”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因此始終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這個話并不是新話,但是現在講,有它的特殊意義。因為現在中國農業在GDP中的比重已經降到只有8.5%左右,農村常住人口按去年的統計已經減到42.6%,還不到5.9億人。正因為這樣,可能會產生這樣一種看法,因為農業比重的降低,農村人口的減少,農業的重要性、“三農”問題的重要性是否也會隨之降低?但中央仍然提出要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非常明確地針對著在四化同步發展的進程中農業還是一條短腿,在全面小康社會的建設中農村還是一塊短板的突出問題。
就像十九大報告提出的那樣,我們現在最突出的問題還是發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而這種不平衡和不充分最突出的體現在農村。因此在實現現代化強國的目標過程中,始終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顯然是非常必要的。
十九大報告還明確提出了要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全稱是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我個人認為,這是改革開放四十年來農村改革取得的最重要的制度性成果,充分體現了廣大農民的智慧和能力。關于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過去三十多年來中央的文件中曾經有過不同的表述,曾經講過要穩定和堅持,也曾經講過要堅持和完善,這次十九大的報告則提出鞏固和完善,進一步強調了黨中央對于堅持實行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決心。
盡管農村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已經有30多年時間了,但是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之后再延長三十年。我最近到各地農村去調研,農民對這個決定是非常擁護的。
總書記在不同的場合曾經多次講到,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不是一句空口號,而是有著實實在在的內容。他之前就已經明確表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要堅持和完善,必須堅持和完善四個基本要點。
第一,必須堅持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制,因為只有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制,才存在家庭去承包集體的土地以實行家庭經營這種形式。如果農村的土地集體所有制不存在了,家庭承包經營也必然就不存在了。
第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農民家庭,是承包本集體土地的法定主體,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代替農民成為農村集體土地的承包主體。我們的《物權法》規定得非常清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不動產和動產都屬于本集體成員集體所有,農民之所以能成為承包集體土地的法定主體,因為他是本集體土地的主人。不是本集體的成員可不可以經營農村的土地?當然可以,在三權分置的條件下租賃土地、流轉土地的經營權。
第三,總書記特別強調農民家庭承包土地之后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流轉給別的經營主體經營,土地經營權流轉對于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效率顯然有著積極意義。但是農民承包的土地流不流轉,流轉給誰,怎么流轉,一切都應該由農民決定,而不能由行政機關強行推動。
第四,土地經營權流轉正在逐漸成為越來越多的現象,但是經營權無論如何流轉,土地的承包權仍然屬于原有的承包者,這一點不能改變。
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正像總書記講的那樣,它有著豐富的政策內涵。第一輪“土地承包期15年不變”是1984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的,到1993年中央感覺到第一輪承包已經快要到期,所以1993年中央十一號文件中又提出這輪承包到期之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這樣合起來就是45年時間。到明年農村改革40年了,很多農民都在關注第二輪承包到期之后怎么辦。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曾經提出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并長久不變,那個時候大家就一直在關注長久不變是什么含義?有沒有期限?有期限的話多長時間?從哪一天開始算起?這幾個問題在十九大報告中都已經明確回答了,到第二輪承包期滿后再延長30年??倳泴@個問題做了非常精辟的解釋,他說之所以現在提出二輪承包期滿后再延長30年,因為這個時間和我們實現強國目標的時間節點相契合。
有些地方還有七、八年第二輪承包就到期了,還有些地方會長一些,到二輪承包期滿后再加上30年,大概是在本世紀中葉的2050年以后,所以總書記說再延長30年這個時間節點和我們實現強國目標的時間節點是契合的。他說等我們建成現代化強國后可以再研究實施新的農村土地制度。同時,他還強調我們黨的農村土地政策是穩定的。
十九大報告中再次明確要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把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這不是新話,但針對當前的形勢它有非常深刻的新含義。
中國的糧食已經從2004年到2015年實現連續12年的增長,去年糧食產量有所減少,仍然是歷史上第二個水平最高的年分。今年的糧食產量估計與去年不相上下。正是由于持續的豐收豐產,也容易產生這樣的觀點,認為我們的糧食已經不成問題了,糧食問題沒有必要再這么重視了。但是回顧我們改革開放將近40年的歷程,我們曾經經歷過幾次糧食生產的大起大落。一旦糧食產量滑坡想要再拉上來,是要費九牛二虎之力的。中國的糧食滑坡容易爬坡難,我們要避免糧食生產出現大的波動,影響國家糧食安全,影響整個國家經濟社會的安全。
這樣看來,十九大報告對我們過去一貫強調的重大基本原則問題都是再次重申,表達了更加堅定的意愿。
第二,對當前正在推進的農村改革和發展,十九大報告給出了更加明確更加精準的指導。那么,既然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什么叫鄉村振興,怎樣才能做到鄉村振興?十九大報告給了非常明確的指導,這有幾個方面可以體現。
一是農業到底放在什么位置,農村到底放在什么位置,這部分內容做了非常準確的指引,強調在今后的若干年中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大家看到十九大報告中講到優先發展的只有三處,第一處是講農業農村要優先發展,第二處是講教育要優先發展,第三處是要堅持就業優先戰略。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對我們今后若干年內實現現代化、建成現代化強國來講,這個定位非常重要。
二是十九大報告中第一次提出了要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我們過去對農業現代化講得比較多,農村現代化基本沒有講,提出農業農村的現代化是對全面振興鄉村非常好的詮釋。
那么到底如何振興鄉村?12年前,就是2005年,中央制定第十一個五年規劃時提出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當時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出了五方面要求,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村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這次也提出了五方面要求,要求更高了。過去講生產發展,這次講產業興旺,過去講生活寬裕,這次講生活富裕,過去講村容整潔,這次講生態宜居,過去講管理民主,這次講治理有效,當然同時也提到了鄉村文明這條仍然要堅持下去。認認真真地按照這個要求去做,鄉村振興就一定可以逐步達到目標。
對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十九大報告提出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為什么要改?要達到什么目標?講得非常清楚。為了保障農民的財產權益,為了壯大集體經濟,這對于健康地推進農村正在深入的產權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報告中全面論述了下一步如何推進中國的農業現代化,涉及的內容很多,包括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特別是明確提出要使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的發展有效銜接。
據我所知,改革開放以來,在中央文件和黨代會報告中,從來沒用小農戶這個概念。在我個人看來,中央非常清醒地認識到,在今后相當長的時間內,一家一戶經營的小農戶在中國社會中將是一個長期存在的歷史現象,短期內不可能把它完全消滅掉。
建設中國的農業現代化,一方面要通過土地確權等形式,讓承包了土地的農民對于流轉自家的承包地更加踏實更加有信心,另一方面還要通過各種各樣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為小農戶提供現代化的農業技術裝備的服務。比如通過耕地托管、代耕、購買社會化服務,讓各種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現代技術裝備能更好地服務于小農戶的生產,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第三,十九大報告還明確指出了當前農村存在的突出矛盾,并且明確提出了如何解決這些矛盾的基本思路。報告對于當前農村存在的突出矛盾強調了兩方面。一是關于農民的就業和增收,報告明確提出要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的融合發展,為農民增加更多的就業機會,為農民開拓就業空間。
有些農民兄弟在問,過去強調要農民進城務工經商增加收入,最近幾年更多的是在講讓進城務工的農民返鄉創業,這個問題應該怎么看?實際上是因為時在變、勢在變,每個階段做法不一樣。上世紀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中期曾經有過鄉鎮企業異軍突起,解決了大量的農民就業問題,但到九十年代中期以后鄉鎮企業漸漸的退潮了,于是很快又興起了規模龐大的民工潮,最近幾年大家又感覺到新進城的民工數量在降低。下一步應該更努力地為農民創造第三就業空間。
把農民的土地作為農民的第一就業空間,但僅僅靠這些土地解決不了農民就業,因此要讓農民到城鎮到非農產業去就業,這是他們的第二就業空間,但現在看僅僅靠第一第二就業空間還不夠,還要開辟農民的第三就業空間。就像中央講的那樣,要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發展農村的新產業新業態,讓農村在耕地之外能為農民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這幾年農村發展的網購、電商、鄉村旅游、鄉村養老養生等,都為農民提供了新的就業機會,也給他們帶來了新的增收渠道。
二是十九大報告強調要加強農村的基層基礎工作,主要指的是兩個方面,第一是農村的社會治理,這次文件強調農村社會治理要突出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結合,在農村不僅要充分發揮村民的自治功能,而且要加強法治和德治的作用。第二,強調要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這在當前農村人口結構發生深刻變化的背景下尤為重要。
十九大報告中關于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會使我國農業、農村、農民都發生深刻的變化,使得中國在實現現代化強國目標的征程中有著更加堅實的來自農業農村和農民基礎。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財經雜志 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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