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曾經對改善我國農村的面貌有居功至偉的貢獻,但隨著時代發展,它的弊端正變得越來越顯著。在各種改革浪潮中,農村土地金融在當中到底扮演的是什么角色?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弊端為何越來越明顯?
我國農村土地建國以來經歷過絕對私有和絕對公有兩個極端,剛建國幾年的土改,把土地從地主手里解放出來,直接劃歸為農民私有,農民享有完整的對土地的財產權和處置權。但這樣的政策只是作為過渡,完全的私有容易引起兼并和貧富分化,既不符合社會主義路線,也不利于保護廣大農民的利益。
所以,農民土地私有的局面并沒有持續多少年,土地公有化的改造從1953年就開始慢慢推進,直到完全“公社化”,實行集體“大生產”。絕對的土地公有的確是杜絕了貧富分化,但后來產生的問題也眾所周知,“大鍋飯”磨滅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我國的農村建議面臨前所未有的危機。
在當時背景下應運而生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走得是一條既不完全私有也不完全公有的中間路線,可以說是當年很了不起的創舉,那為何現在卻又成為阻礙了呢?
這就不得不說到如今農村面臨的兩大趨勢,現代化和城鎮化。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到八九十年代那樣的社會背景下,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當然是能夠解放生產力,如今卻是阻礙生產力。
現代化農業需要適度規模甚至大規模的生產才能完成,“家庭承包”,注定了不符合未來集約化、規模化的主流趨勢;而另一方面,家庭承包責任制也不利于農民自由擇業,阻礙農民向城市流動,加上家庭承包責任制對土地產權的界定模糊,也讓土地流轉困難重重。
農村土地金融+土地流轉,農村的局面會得到改觀嗎?
這些年來,國家之所以頻頻出文件大力支持土地流轉和土地金融,正是由于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使命想要達成,就必須要借助這二者的力量。
農村土地金融和土地流轉并不會顛覆聯產承包責任制,而是起到強力補充的作用。土地并不會因為流轉而私有,因為在土地確權之后,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三權分離之下進行的土地流轉,并不會改變土地國有的本質,也有利于農民的自由遷徙;而土地流轉起來之后,其抵押融資的功能才可以真正被激發出來,挖掘出土地的潛在價值,使農業生產能夠憑借土地抵押獲得大量資金,從而真正實現大規模現代化生產。
我國的農村土地金融仍然屬于尚待拓荒的藍海,據土流網CEO伍勇估計,我國農村土地的潛在價值達到上百萬億,在完成B輪1.5億元的融資之后,土流網將加速農村土地金融的布局,并且同政府、銀行、保險公司多方合作,解決過去農村土地金融長期存在的土地估值與處置變現兩方面的“痛點”。
而沉睡多年的農村土地資本一旦蘇醒,隨之而來的新興農業技術開發,科學的農業大數據的搭建,自然都不在話下,現代化農村的高速發展也許在將來會成為世界矚目的又一大“中國現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土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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