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可以被視為國家之脊、群眾之倚的骨干隊伍,卻存在著人員素質較低、工作有心無力等諸多問題,出現了不想辦事、辦不成事等現象,導致為國出力、為民辦事效果大打折扣,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國家的發展,因此,要實現國泰民安,就要想方設法讓鄉村小官辦好國家大事。
要加強保障讓他們有才氣。當前的鄉村干部特別是村干部隊伍中,不想辦事、不會辦事、辦不成事的情況不同程度的存在,其主要原因就是保障不力。首先是經濟保障,村干部一年一萬左右的收入遠遠低于青壯年外出務工收入,鄉干部加上偏遠補貼也與機關干部相差無幾甚至低于后者收入,這從源頭上把鄉村干部變成了“不得已而為之”的選擇,人員自然是矮子當中找將軍,素質較低也就順理成章。其次是政治保障,“圍著領導轉身價翻幾番,基層埋頭干抬頭不見天”這是一個極度荒謬卻尷尬存在的現象,這也讓鄉村干部在政治上失去了動力,加之村干部三年一換,又催生了一年看二年干三年換的問題,干事熱情極度缺乏。最后是培訓、養老等綜合保障,培訓不經常、不規范,鄉村干部特別是村干部退休待遇過低也是思想較散、能力較弱的誘因。因此,必須要在加強保障上做文章,將村干部的待遇提上去,適當調整任職年限,確保其穩定性,培訓規范化、養老制度化,讓村干部職位不再是一個“便宜貨”,成為有識有力之士追逐的對象。適當區分鄉鎮干部特別是偏遠山區干部與機關干部待遇,提拔干部時加大鄉鎮服務年限所占比重,讓鄉村干部職位成為“香餑餑”,優中選優。
要強化支撐讓他們有底氣。鄉村干部是群眾與上級的樞紐,辦的都是上傳下達中調的服務性工作,群眾有困難有訴求就向上級報告,上級有政策有項目就協調落實,群眾間有矛盾就調解糾紛,看似健全的體制卻經不住群眾的一句疑問:“你們鄉村干部能干什么?”。其實,很多鄉村干部遇到這個問題時很沒有底氣,群眾想修路不敢答應只能請示,群眾想改電只能請示,不敢表態成為了一種常態,上級安排有路就修路,安排有水就修池,修多大、修在哪鄉村兩級很少有話語權,說白了,鄉村干部有的就是一張嘴,不能讓群眾感覺到實在的東西。因此,要強化支撐,固然不能無限擴大鄉村權利,但在如此風氣和嚴密的審計、審查制度之下,適當增大鄉村權利,增加他們的話語權和自主權,既能保證權利運行在制度之中,又能讓鄉村干部辦事有底氣,適當的權利在更加熟悉情況的他們手中也會被運用得更有效率。
要優化環境讓他們有硬氣。十八大以來,中央整頓作風收到了實實在在的效果,絕大多數干部基本改變至少表面改變了自己的作風,特別體現在為民服務上,刁難群眾的現象愈發少見,對待群眾明顯“軟”了下來,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但事情皆有兩面性,從嚴治黨、治干確能打虎拍蠅,能讓群眾受益,絕大多數群眾也順應中央大勢在風清氣正的環境中積極投身于自身和國家建設,但部分群眾隨意發表攻擊黨的言論,肆意辱罵干部群眾,甚至沖撞政府,部分作為與群眾接觸最為頻繁的鄉村干部在這個時候也選擇了“軟”,息事寧人,其原因就是不敢得罪群眾,怕輿論聲討、怕挨處分。因此,要優化環境,無論是國家還是群眾,對違法亂紀、刁難群眾的干部都要嚴厲處置,但在干部仗義執言、依法行政的時候要做他們的強硬“后臺”,無端亂訪的要堅決駁回,有不當言論的要加以制止,有違法亂紀的要嚴厲打擊,在保護基層干部群眾的同時立標尺、樹正氣。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網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