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在總結過去一年改革成就時,提到了農村土地“三權分置”辦法的完善。而就今年“深化農村改革”工作,李克強總理指出,要“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
在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中,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亦寫入其中。2月,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唐仁健在解讀中央一號文件時,則詳細提到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今年將有三方面的推進安排,一是今年將擴大農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的試點范圍至33個縣,二是明確了對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等三項權利的維護,三是探索賦予農戶更加完整的宅基地用益物權。
“三權分置”改革進行時
回溯歷史可以發現,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經歷了“兩權分離”向“三權分置”的演變,而“三權分置”是中國特色“三農”理論的重大創新。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國實行農戶承包經營,土地集體所有權與農戶承包經營權實現了“兩權分離”。而當前這輪改革,則是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權和經營權分離,形成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經營權流轉的格局。
“三權分置”的改革重點,則重在放活經營權。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撰文曾論述,“經營權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是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前提,獨立的經營權體現了農業生產的要素功能”。
“一定要看到,傳統上分散的、粗放的農業生產經營方式難以彌補農業短板、解決經營效率低下的問題,必須發展農業規模經營,破除小農經濟約束,從根本上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土地產出效率和勞動生產效率。”張紅宇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中辦、國辦在2014年印發了《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以及提到的‘三權分置’辦法,主要目的就是要推進規模經營發展,通過生產或服務的規模化,解決戶戶包地、家家種田的‘弱者種田’局限,來降低成本、規避風險、提升效率。”
“三塊地”改革試點收官之年
2016年,全國33個縣(市、區)被依法授權開展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改革試點。
“三塊地”改革試點(農村土地征收、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以及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涉及33個縣(市、區),在這些試點地區,正進行多項探索:土地征收方面,探索健全程序規范、補償合理、保障多元的制度;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方面,探索建立同權同價、流轉順暢、收益共享的入市制度;在宅基地方面,健全依法公平取得、節約集約使用、自愿有償退出的制度。
據唐仁健透露,目前實際征地制度改革有3個縣在試點,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各有15個試點縣。
而前不久召開的國土資源部黨組會議上指出,今年已到了“三塊地”改革試點的收官之年。
在2016年,33個試點地區三項制度試點成效初步顯現,國土資源部此前表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進展較快,積極探索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規則體系,在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等方面取得積極成效。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在實現“依法公平取得、節約集約使用、自愿有償退出”的目標上取得積極進展。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試點地區在縮小征地范圍、多元保障等方面作了積極的制度和實踐探索。
在試點成效逐步顯現之時,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再次提出,要認真總結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經驗,在一定前提下,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維護農戶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權,探索農村集體組織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空閑農房及宅基地,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
“這個規定非常重要。”唐仁健在解讀時曾說道,在宅基地的盤活利用上,有了一些新的考慮和推進措施,同時還提出了在控制農村建設用地總量、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前提下,針對新產業新業態的發展,盤活農村存量的建設用地。
“三塊地”改革試點成效已現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積極探索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規則體系,在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等方面取得積極成效
◎宅基地制度改革
在實現“依法公平取得、節約集約使用、自愿有償退出”的目標上取得積極進展
◎土地征收制度改革
試點地區在縮小征地范圍、多元保障等方面作了積極的制度和實踐探索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每日經濟新聞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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