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近日由新華社受權發布,整體研讀這份方案,一些人可能感覺新的內容并不多,許多內容在之前的諸個改革方案中都出現過。那么中央為何要出臺這份方案呢?昨天公布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關于制定“十三五”規劃建議中有關“三農”的部分與這份方案又有哪些緊密聯系?
今日,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就《實施方案》的出臺背景和相應的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進行了解讀。
——《實施方案》突出了協調性和統籌性
為什么中央決定要制定這樣一個方案?陳錫文透露,這實際上是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制定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是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發出之后,各有關部門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已經陸續出臺了一些改革方案,中央考慮到整個農村的改革是一個大的系統,涉及到很多方面,于是決定設計一個總體方案。
“農村改革的推進,必須加強其協調性、統籌性,在這樣一個基礎上,就要求我們推出一個關于農村改革系統性的總體設計,這就是這個方案出臺的背景。”陳錫文說。
方方面面的農村改革措施在相互之間有著很密切的聯系。陳錫文舉例表示:“比如‘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誰來組織、誰來指導呢?要想實現中央提出的要求和目標,但不想通過農村的基層組織,這件事情是做不好的。因此必須加強農村的基層組織建設,讓基層組織能夠認真貫徹中央的要求,這樣才能把這項工作做好。”
——綜合性方案與具體性方案不沖突
據了解,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一共分解了336項改革任務,其中約有50項直接和“三農”問題有關。“三農”改革比重大、任務重。為更好地完成改革任務,很多農村改革已經陸續出臺了一些具體的方案和改革的試點方案,如《關于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等等,有的則即將出臺,如有關農村集體產權的指導性文件。
那么綜合性方案與具體性方案是否存在沖突?陳錫文明確表示:《實施方案》不改變三中全會以后,中央已經出臺的農村改革方案和試點方案的內容和要求。第二,不影響中央今后繼續出臺其他農村改革方案和試點方案。
“這個方案實際上起一個指導性、指引性的作用,主要是明確農村改革的大原則、基本方向、劃清底線,以及發揮好各項改革之間的協調作用。”
——“十三五”規劃建議與《實施方案》聯系緊密
昨天,新華社受權發布了“十三五”規劃建議,其中對“三農”問題的部署十分醒目。一前一后發布的“十三五”規劃建議與《實施方案》有什么聯系?陳錫文說:“對照一下這兩個文件,實際上能看出來五中全會的建議中對于農村改革也有明確的要求,而且這些要求很多都在農村綜合性改革實施方案中有體現。因此,某種程度上可以講,起草實施方案的過程,也正是起草“十三五”規劃建議中關于農村改革發展政策部署的過程。”
陳錫文表示,《實施方案》的起草實際上是遵循中央關于如何實現到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社會的目標,從改革的角度來進行農村改革的綜合設計。
“可以這么說,盡管《實施方案》發在五中全會之前,但它也是體現五中全會精神的一個重要的文件。十八屆五中全會的建議中有很多新的提法和亮點,提出的五大發展理念,即‘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和共享發展’,有著緊密的聯系,不可偏廢。實際上《實施方案》的起草過程也是貫徹了五中全會的這些指導思想,注意它們之間的協調,不可偏廢。”陳錫文說。
根據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實施方案》對整個農村改革提綱攜領地提出了五大關鍵領域:一是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二是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三是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四是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五是加強和創新農村社會治理。五大關鍵領域又梳理出“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培養職業農民”等26項重大改革措施。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華社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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