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晚,改革開放以來指導“三農”工作的第18份中央一號文件由新華社受權發布。一號文表示,推動金融資源更多向農村傾斜,加快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展農村普惠金融,降低融資成本,全面激活農村金融服務鏈條。
一號文第二十四條提出,進一步改善存取款、支付等基本金融服務。具體包括,穩定農村信用社縣域法人地位,提高治理水平和服務能力。開展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改革試點,逐步淡出行政管理,強化服務職能。鼓勵國有和股份制金融機構拓展“三農”業務。深化中國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加大“三農”金融產品創新和重點領域信貸投入力度。發揮國家開發銀行優勢和作用,加強服務“三農”融資模式創新。強化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職能,加大中長期“三農”信貸投放力度。支持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建立三農金融事業部,打造專業化為農服務體系。創新村鎮銀行設立模式,擴大覆蓋面。
一號文表示,將引導互聯網金融、移動金融在農村規范發展。擴大在農民合作社內部開展信用合作試點的范圍,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落實地方政府監管責任。開展農村金融綜合改革試驗,探索創新農村金融組織和服務。
一號文稱,發展農村金融租賃業務。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穩妥有序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積極發展林權抵押貸款。創設農產品期貨品種,開展農產品期權試點。支持涉農企業依托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加大債券市場服務“三農”力度。
一號文還表示,要全面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建立“三農”融資擔保體系。完善中央與地方雙層金融監管機制,切實防范農村金融風險。強化農村金融消費者風險教育和保護。完善“三農”貸款統計,突出農戶貸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扶貧貼息貸款等。
一號文第二十五條表示,完善農業保險制度。把農業保險作為支持農業的重要手段,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增加保險品種、提高風險保障水平。積極開發適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的保險品種。探索開展重要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以及收入保險、天氣指數保險試點。
一號文稱,支持地方發展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漁業保險、設施農業保險。完善森林保險制度。探索建立農業補貼、涉農信貸、農產品期貨和農業保險聯動機制。積極探索農業保險保單質押貸款和農戶信用保證保險。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鼓勵和支持保險資金開展支農融資業務創新試點。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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